萝齐米镇与沸蒙都城又一处不同点是——这边还保留着旬日制的过法,而非星期制。
一旬为十天,旬末是最后三天,以当地的纺织工人为例,他们一般会在旬中休息两天,旬末再休息三天,其余日期工作十小时,大致算来,就是每旬做五休五,酒厂工人比较特殊,分淡旺季,收获季比较忙时可能会一旬工作八天,但不会再多了。
总体来说,萝齐米镇居民们的生活很悠闲,因而业余活动比较丰富,又因为酒业发达,酒馆遍布各处,有些喜欢热闹的店东家便会时不时地在酒馆中举办歌舞会和唱歌大赛,奖品一般是酒或者工艺品、匕首之类的小物件,有时也会直接给钱,时间一般会定在旬末中间那天,部分活动会对外地游客开放,而有些却只限当地人自娱自乐。
所以,在这天晚上,当木门被打开时,站在台上的年轻人明显一愣,而台下的观众们也顺着歌手的目光齐刷刷地看着门口处的来人。
众人会有如此反应,一方面是因为来者是一位年纪不大的漂亮姑娘,另一方面是因为此人看起来很陌生。
“伊芙,这边!”酒馆靠火炉的位置,一名少女挥了挥手,是雪莉尔。
众人见有熟人接应,便都收回了目光。
伊芙穿过坐满了人的大厅,来到了雪莉尔身边。位子已经预留好了,伊芙理了理衣裙,有些拘谨地坐在那里,周围仍时不时有投射过来的目光。
“刚才怎么回事,我感觉这群人看我的眼神像是要吃了我一样……”伊芙凑在雪莉尔耳旁小声说道。
“他们肯定是以为你走错了路,别在意。”雪莉尔笑着将一瓣橘子塞进她的嘴里,“来尝尝看。”
伊芙下意识地张嘴吃下,却几乎要被这橘子酸掉了牙。
“这也太酸了。”她苦着脸说。
雪莉尔看她的模样,一面是觉得好笑,可又有种莫名的挫败感:这姑娘现在还没意识到自己是被捉弄了吗?
此时,一声尖锐而响亮的弦乐器在舞台后方奏起,那冷不防的声音吓得伊芙缩了缩脖子。
“你们这边的风气,我着实还没习惯。”伊芙说:“现在怎么回事,是要开始唱了吗?”
还没等雪莉尔回答,台上的青年歌手已经开腔了,他嗓门很大,全酒馆都能听得见。
这青年唱的是一首主题轻快的歌曲,伊芙以前就听过,歌词的大意就是说:有这样一个地方,房屋是用糖霜饼干做的,道路是用白巧克力铺的,河里流淌的是葡萄酒,田里的土都是可可粉,牛轧糖带着糯米纸做的翅膀到处飞,连种出的树都结着永远新鲜的水果布丁。这个地方十分遥远,可人们还是争先恐后地去寻找它,就算是世界上最懒的人,也会为了它不辞辛劳翻山越岭。
台上的人唱得起劲,台下的人给他打着拍子,酒馆中的气氛开始活跃起来。
今天是唱歌大赛的决赛,酒馆里到处都是人。
伊芙听了一会儿,转过头问雪莉尔:“叶菲呢?她藏哪了?”
“在台子后面呢。”雪莉尔回答。伊芙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就见远处的角落里坐着一个满脸兴奋的少女,头上还顶着一对牛角辫,这扎辫子的手法一看就是南芬的杰作,此时叶菲手里捧着一把不知名的乐器,看那演奏的动作,伊芙敢确认刚才那吓人一跳的声音十有八九就是她弄出来的。
青年歌手一曲唱完,便跳下了台子,听雪莉尔说,这人是上半年唱歌比赛的冠军。
满面红光的店老板坐在前排,此时站起身,朝着身后的人招了招手,便有不少人陆续从座椅上起立,朝着台前的空地上走去,他们是在抽签决定今晚上台的顺序。
“我们也该上去了。”雪莉尔站起身。
“去哪?你报名了?”
“不是,是去二楼,我们今晚的位子在二楼。”
于是,两人贴着墙壁朝着二楼的楼梯走去,这时,伊芙听到下面有人喊道:“沙德大师,来一段吧!”随后,众人鼓起掌来,又一会儿,酒馆中响起了弦琴独奏的声音,那音色正是叶菲用的那种琴。
两人刚上楼,就听见从下方楼梯传来的咚咚脚步声,叶菲赶过来了。
桌位靠着护栏,一转头就能够看见下方的高台,视野极佳,桌子上此时摆放着蜜饯与干果,原本桌子上就有两瓶酒,叶菲上来时怀里还抱着一个大棕瓶,那瓶子很大,看着至少有一升半的容量。
看叶菲此时脸上露出的得意笑容,很显然,这一瓶不是骗来的就是抢来的。
“下面正在演奏的那位是我叔叔。”叶菲刚坐下,就迫不及待地对伊芙说。
“上次那首曲子就是他写的吧?”伊芙问。
“对,一会儿他也会演奏那首。”叶菲回答。
“我刚才看你也在用那把琴,那是什么琴?”
“是一种改良乐器,可以算作是轮擦提琴的一种。”叶菲说,“这类乐器在以前倒是流行过一段时间,但因为缺点比较多,所以也就慢慢地被取代了。”
“有什么缺点?我感觉你刚才演奏的效果非常好。”
“你听不出缺点,那是因为这一把是我叔叔制造的。”叶菲说这话时语气颇为自豪,“他对旧时代的乐器都很了解,擦弦琴也算是老古董了,如果说历史的话大概有几百年……”
“叶菲,这你就不懂了,擦弦琴最早可以追溯到前中古期,也就是第三纪元的前期。”突然,邻桌的一个声音打断了她的话。伊芙转过头,就看到一个高瘦的男人坐在那里,这人穿着一身黑色三扣礼服,竟还打的领带,与在场穿得花花绿绿的镇民们格格不入。他朝伊芙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又对叶菲说:“古代的擦弦琴其实也都是参考了第三纪元的文字描述而复原出来的。”
“真的是这样吗?我叔叔可从没说过这些……”叶菲挠了挠头。
“其实你的说法也没太大问题,你也知道,我不是个愿意较真的人,但今天……和你说实话,我只是想找个机会切入你们之间的谈话而已。”那男人笑了笑,十分坦诚地说道:“与年轻姑娘们交谈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我能去你们那桌吗?”
“你想过来?今天这位才是主角,你要问她。”叶菲笑着指了指伊芙。
“我叫埃利文·亚隆,是一位不太出名的作家。”男人是这样介绍的自己。
“你好,可以叫我伊芙。”伊芙看着这位彬彬有礼的男人,很显然他与叶菲她们认识,于是她便放开了手脚,笑着对他说:“不过,如果你想和我们同座,那就要拿出一点诚意。”
“什么诚意?”埃利文饶有兴趣地问。
伊芙原本是想让他讲个笑话算了,但雪莉尔却很合时宜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他有钱,有的是。”
于是伊芙马上想出了新主意,她说:“请我们喝酒吧,至于选什么酒,你来挑。”
“酒?这简单。”男人马上就笑逐颜开了:“叶菲,下去拿酒吧,挑你喜欢的,说到识货,这里谁都不及你。”
叶菲几乎是第一时间跑掉的,看来,她们和此人打交道时,出现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埃利文先前只点了一杯酒,他就拿着自己的酒杯坐到了这一桌。
“前中古期是个很有意思的时期,在这前后将近10个世纪的时间里,诞生了很多堪称艺术品的发明。”埃利文说,“当时的人对机械结构十分痴迷与执着,他们希望一切都是可量化的、稳定的和优雅的,小到麦粒大小的钟表,大到漂洋过海的明轮船,这些精妙机械为前中古期的技术与审美做出了很好的诠释,而乐器自然也不例外,他们将几乎所有乐器都加上了键盘,包括但不限于提琴、竖琴、笛子、号角和锣鼓等等,钢琴也是在那个时代诞生的,一开始是拨弦式的大键琴,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才出现了音色更好的击弦式钢琴,再后来是自动钢琴……而最终呈现出来的,就类似威伦丰尼城堡遗迹这样的自动演奏建筑群。”
就和这个时代大多数男人一样,埃利文觉得,如果想要博得少女们的欣赏,那就要尽量展现出自己的博学,但还不能说得太深,至少要让别人能听懂、听下去。他继续说道:“沙德·西林斯是一个很天才的人,能把纹印刻画进乐器里,本身就是一件需要头脑和耐心的活,而他不仅做到了,甚至还将它的效用发挥到了极致——如果说擦轮提琴有什么缺点,那就是音色不够好听,也不够响亮,键噪同样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而这些都能够靠他的聪明才智解决,我觉得他可能是克利金……或者说黑羽洲最出色的制琴师了。”
伊芙听着,不住地点头,等他说完了,她便问道:“你对这些好像很了解,是写作需要,还是说……”
“伊芙小姐,你可能是误会了。”还没等伊芙问完,他就笑着摆了摆手:“我写的内容与这些都没有关联,你听到我说的这些,都是沙德从上学时就在我耳边絮絮叨叨的内容。”
“你们俩是同学?”伊芙问。
“是校友,那时候我从来就没有料到,自己会在这里定居下来。”埃利文又问她,“你听我的口音,觉得我像是哪的人?”
“是……首都人?”伊芙回答。
“没错,我毕业时本来想去逻各斯院谋个一官半职,结果不到半年就意外继承了一笔不小的遗产,于是我就离开了沸蒙,来到这里过起了半隐居的生活。这里环境好,又不用为生计发愁,这就是我心中堪称完美的写作环境。”他笑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雪莉尔已经打开了那个棕色的大肚瓶,给每人都倒上了一杯,包括还没回来的叶菲。
“我们喝的酒都是甜酒,如果你喝不惯,一会儿就让叶菲再跑一趟。”雪莉尔说。
“没关系,我本来也不喜欢喝太烈的酒。”埃利文举起杯子喝了小口,然后点了点头,“这个就很不错。”
伊芙也跟着尝了一口。这酒是冰过的,正如雪莉尔说的,是甜酒,口感较为清爽,如果找一个伊芙曾经喝过的酒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加了盐和柠檬的白威末酒,有一些葡萄酒与药草的香味,但酒精度稍高,说不定已经超过二十度了。伊芙看着那一大瓶酒,微微有些发愁,四个人今晚真的能喝完这么一大瓶吗?
正这么想着,叶菲就回来了,怀里还捧着一个冰水桶,其中放着四个黑色的小圆瓶,那瓶子不大,看起来大概只有二三百毫升的容量,看着这瓶子的大小,伊芙就皱起了眉,一般来说,瓶子越小,度数越高,应该是这样吧?
“账都记在你头上啦。”叶菲喜滋滋地拍了拍埃利文的肩膀,然后才坐下。
“这是什么酒?这瓶子看起来倒像是什么酊剂,你是去了对面药店?”埃利文从桶里拿起一个小瓶,放在灯底下查看。
“什么酊剂,这是起泡酒。”叶菲一回来,就将自己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酒厂很早以前就想做这种酒了,但没有合适的瓶子,而且工艺也不算成熟,现在瓶子的问题好像解决了,但酒渣还不能完全去干净,所以还没打算正式上架。”
“这酒卖多少钱?”伊芙问。
“因为现在产量很低,所以没有确切定价,主要是瓶子的问题,这瓶子要比酒贵,一会儿是要回收的。”
“如果没有定价,这钱要怎么算?”埃利文笑着问。
“店老板和我父亲正在下面商量呢,说要好好宰你这条大鱼。”
“我在你们这里可花了不少钱,可别把我吓跑了。不说这些,先让我尝尝这酒……”埃利文拿起一瓶酒,用力地将软木蘑菇塞向上拔起,却没有成功,于是便开始用扭的。
“慢慢来,不然会喷出来……”叶菲说。
嘭的一声响,一颗软木塞子冲天而起,二楼的人被这声音吓了一跳,纷纷扭头看向埃利文,而埃利文此时正手忙脚乱地处理着从瓶口溢出的酒水和泡沫。
那木塞飞到了楼顶的木梁上,又弹到了一楼的人堆里。
“哎呦,哪个狗屎扔的瓶塞!”下面有人叫嚷道。
自然不会有人承认。楼上传来了一阵哄笑声,有人对楼下还一头雾水的人喊道:“果赫里,你舔一舔那塞子,看看是什么酒,说不定就能找到原主了!”
“去你的吧!”那人笑骂着,一抡手便将软木塞扔回了二楼。
闹剧很快就平息了,埃利文对自己惹出的乱子并不感兴趣,他已经喝下了一杯起泡酒,正回味着这酒的口感。
“真不错。”他赞叹道,“起泡酒……是很新奇的口感。”
伊芙看着他杯中仍冒着气泡的液体,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曾经出现过的事物,在另一个世界线中也必然会再出现吗?就像这酒,就像钢琴,就像工业革命……或许这只是一种巧合,又或者是由时间结出的果实——当所有视线都聚集到一处时,被需要和被期待的事物终会显现:正如牛顿与莱布尼茨之于微积分,勒威耶与亚当斯之于海王星,爱因斯坦、洛伦兹和庞加莱之于相对论……只要走得足够远,同时看到苹果的人就不会只有一个,最终,总会有一个最优秀者凭借运气和实力将其成功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