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夜。森特兰姆城中一片静谧安宁。即便今天已是元旦后的第七天,市民们也依旧沉浸在新年的氛围中。
街巷中,几个孩子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正在路旁堆着雪人,他们欢闹着,将煤渣镶在雪人的脑袋上,赋予了它滑稽的五官。一位老先生坐在马车上,在摇摆的铜铃声中昏昏欲睡,他刚从朋友家出来,怀中还捧着一壶热酒,马车渐行渐远,只留下一片车辙与蹄印,而这痕迹又在飘散的雪片中慢慢溶解。
在王宫第一大街上,两位剑客——伊布卢兰和雨切——正坐在酒馆前的木台阶上。两人都喝得醉醺醺的,就连寒冷的夜风也没能让他们完全清醒过来。
“我还是弄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接受……为什么?”今天,伊布卢兰不止十次地向雨切问过同一个问题。
“你看……是什么把咱们困在这里——一具身体,一具有温度的死尸……就把一缕活生生的灵魂困住了。”雨切心情不算好,他仍在答非所问地慨叹:“咱们喝了点酒……于是身子变得迟钝,好让灵魂暂时能从这惹人厌烦的理性中解放出来……朋友,这生活就是一个笼子套着另一个笼子,洛明各虽然很大,但它终归还是一个笼子。这世界也是一个笼子,它把咱们牢牢困住了——没办法,那就活得自由些吧,你说是不是?那女人……她给了我一把剑,我的确想要,所以我就收下了,因为这剑让我想起了故乡的一位姑娘……长公主说,她想把她的侄孙女许配给我,但早在十几年前,我完全可以娶一位当时我很喜欢的姑娘,过上比她许诺我的更幸福的生活——但我那时没有……我发现,每当有几条路摆在我面前时,我总会选择更困难的那条,毫不例外——朋友,你说这是为什么?”
“谁知道呢。”伊布卢兰嗤笑了起来,“我师父说你是一个极聪明的人,可能这就是聪明人的选择……但我是蠢人,我看不懂,所以我还是不明白你当时为什么……”
“聪明人可不会像我这样,总把自己往绝路上引……所以甘洛茨才是聪明人。”雨切说道,“其实我总有一种感觉,就好像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它威胁我说——‘如果你这样选,就一定会后悔一辈子’,每当我听到它这么说,就开始不由自主地犯傻……我猜,一定是有什么邪恶的东西附在了我的身上,控制了我的思想。”
“哈哈哈……”伊布卢兰突然仰头笑了几声。
雨切向他投来了询问的目光,“有那么好笑?”
“不好意思,我是想起以前的一件事了。你还记不记得,咱们在西林斯堡的时候,那怪东西朝着咱们身上撒盐……你说他是在驱魔——如果说你身上附了什么邪物,那时候就应该被治好了才对……”
“当时还真是凶险。”雨切感慨道:“我当时以为自己要交代在那里了,心里还有点高兴。”
“你有厌世的情绪?这可不太好……”
“不,我还是挺愿意活着的,也热爱这个世界……而且越乱越爱,因为它总能带给人惊奇。看它怎样用现实反驳我对它的看法——没什么比这个更有意思了,它肯定是有限的,但又总比有限大一点。”
“你应该去当个诗人。”伊布卢兰说,“我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把不成熟的想法说给别人听的,要么是孩子,要么是诗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并非幼稚或者傲慢,而是怀揣浪漫的理想。”
雪仍在簌簌地下,轻盈而不停歇——似无声的琴弦,要将这城市温柔掩埋。
两人举起杯,干下了一杯热酒,醉人的热气萦绕在鼻腔与胸腹,使他们更添一分醉意。
雨切看着雪景,陷入到一种安宁混合着忧郁的状态之中。
一部分人厌恶下雪,是因为雪让他们想起忍饥受冻的旧事,又或是其他不尽如人意的过往;但大部分人仍喜欢下雪,因为这样的场景或有意或无意地让他们回忆起了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雪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却又十分梦幻的事物,它慷慨地将自己挥洒在污浊的大地之上,将一切化为纯净,它让孩童们第一次感受到改变与创造的乐趣,激起了他们对世间的好奇——几十年过去了,即便世界之于他们再无惊喜可言,但这些感情却仍留存在他们的心底。雨切想起了自己的孩提时代,想起扇陆台地上的雪与雾,想起嘶鸣的蝉、扑腾着翅膀的蜻蜓和水中畅游的鱼——只要把它们攥在手中,便能够感受到这渺小生灵的生命跃动——那时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惊奇;他又想起剑术师家的几位兄弟,他与他们一同长大——在剑术师严厉的目光下,他们执着木剑,日复一日地在后院的沙地中练习,无论风霜雨雪都未有过间歇……只有回顾往昔时雨切才发现,那时的生活才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风雪弥漫,空旷的街道上现出一双影子——这两人提着一盏灯,趟着雪向着这边慢慢走来。
伊布卢兰从台阶上跳下,望着远处的人影,说道:“雨切,你看看,那不是三王子殿下吗?”
雨切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同伊布卢兰一起站在街边,等着坤德洛米菲走来。提着油灯的人是奈德利格——那位坤德洛米菲的贴身侍卫。这两人走到酒馆门前,两位剑客恭恭敬敬地向王子行了一礼。
“我是偷跑出来的。”王子朝他们挥了挥手,“去找个房间吧,咱们在这里喝几杯。”
伊布卢兰领命进了酒馆,和老板交涉去了。坤德洛米菲今天穿着防雪的大氅,倒是有了一点王族的派头,他一开口就对雨切抱怨:“你这几天一直没来找我。”
雨切低下了头,他没做任何辩解。
“姑姑……长公主她没有生气。”坤德洛米菲说,“也怪我太心急了,那件事本来就是我向她请求的,但我没想到她居然提出了那种要求。”
说来也可笑——坤德洛米菲一直把雨切当成朋友,他做事前总喜欢征询他的意见,平时也愿意和他一起外出打猎,有时兴致来了还会向他请教剑术……他见温兹娜对雨切如此看重,又联想到了他们两人这同样不凡的样貌,心中就总有些不踏实,后来便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这才有了温兹娜赐婚的那件事。
叶菲·西林斯是阿尔温帝诺的女儿,她曾来过森特兰姆几次,坤德洛米菲对这位小自己几岁的侄女颇有好感,他认为雨切和她在一起一定会很般配。
他认为靠谱,便对温兹娜提起了此事,而温兹娜也马上同意了下来。事实上,温兹娜也有这样的打算——但她又想得更远一些,她想借雨切之手为未来的坤德洛米菲扫清障碍,而有着王室直系血脉的叶菲能作为雨切的妻子,有些事便能够做到顺理成章——在一些极端情况下,温兹娜甚至考虑过让雨切作为摄政王或直接让这对夫妻登基的可能。
温兹娜对西林斯家的未来有着深深的忧虑,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危机如暗流涌动,王权或因此倾覆。
酒馆的木墙并不能阻挡大厅的喧闹,这气氛刚刚好。坤德洛米菲脱下大衣和手套,他一坐下便说:“甘洛茨的第二个孩子快要生了,他最近忙不开。”
雨切点点头,没有吭声。
“甘洛茨还对我说——看轮廓,也可能是两个。”坤德洛米菲又说。
“什么两个?”伊布卢兰不解。
“双胞胎。”雨切替王子解释。
屋子里突然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沉寂,显然,这四位单身汉还不太擅长讨论这种话题。
“坐吧,奈德利格。”坤德洛米菲对他的侍卫说。
四个人围坐在一张方桌前,仿佛都有着心事——堂堂一位王子,居然窝在这样一个角落里,喝着闷酒。
“真应该让你们尝尝萝镇的酒,要比这个好喝多了。”坤德洛米菲说。
“好不好喝不重要,我只看重结果——能喝醉就行。”雨切说。
“那好办,改天我送你一瓶蒸馏酒,也是萝镇酒厂生产的,奈德利格以前见识过,刚喝了几口就受不住了。”
“嗓子哑了七八天,简直就像吞下了刚出炉的火药。”坐在一旁的侍卫说起这事时,反而觉得挺自豪,“我怀疑那东西就不能直接喝。”
“居然还有这种东西,那我确实应该试试……”
几人围绕着克利金与摩可拓的酒讨论了一会儿,之后王子又谈到了罗革——那位跟随雨切而来的少年。自从与温兹娜混熟之后,罗革便被雨切送去了瞻隆苑的训练营,让他在那里学习剑术和识字。
“罗革在去年年末的任务中立了一次功,可能要被擢升当骑士了。”坤德洛米菲说。
“那敢情好,不过如今的武士阶级也不值钱了。”伊布卢兰说。
“但至少也算是有名号的一位了。”奈德利格手里捧着一杯酒,却是一口也没喝,“祖辈有人做过骑士,子孙也能继承个衣钵,若祖辈出了一位刽子手,那恐怕世世代代就只能靠杀头上吊养活着过日子了——罗革那小子和甘洛茨运气都好,他们碰上了一位好心的王子。”
罗革也是一位很有天赋的少年,但他的表现却一直被雨切的光辉所遮掩,谁都未曾察觉。
“是我运气好,碰到了他们。”坤德洛米菲笑着摇了摇头,“这才过了两年,我就感觉自己改变了不少,这都是你们的功劳。在认识你们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没什么长进。”
“您还是太谦虚了——您的一些品格,是别人想学都学不来的,这也是我最佩服您的地方。”
他们互相恭维了一阵子,坤德洛米菲又问雨切:“你当时拒绝得那么干脆,真是太让人意外了……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坤德洛米菲很担心,他怕雨切会就此离开洛明各。
“我不知道。”雨切醉意正浓,“我也在犹豫——无论是长公主还是国王,他们都很看重我。说句真心话,我很想一直替他们做事……也替您做事,以此来报答知遇之恩,但人生就这一辈子,说到底,我还有自己的事要做。”
“你要去做什么?我能帮得上忙吗?”坤德洛米菲眼前一亮。
“很难。”雨切叹了口气。五年之后,他终于再次向别人坦露了自己的心事,他说:“我在寻找一位女子……”
伊布卢兰听闻此话,他一扭头,就把刚喝进嘴里的酒水喷在了墙上。雨切见状,脸色不大好看——在这之后,无论坤德洛米菲再问他什么,他也不肯说了。
在此之后的半个月里,坤德洛米菲仍对雨切当时的话耿耿于怀。他当面问不出结果,最后便只能求助于自己那位姑姑。温兹娜也觉得这事有点意思,而且她也刚好有些话想问雨切,于是便心生一计……
一个月后,温兹娜同时召见了雨切与甘洛茨,地点是在王宫内的大殿里。
看着眼前庄严的大殿,和那些戒备森严的侍卫,甘洛茨的心里有些打鼓,他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在这样的场合下被长公主召见,不像是一件寻常的事,他猜测大概有两种可能——不是立了大功,那就是闯了大祸——而甘洛茨心里更倾向是后一种。
两人审时度势,都很自觉地半跪在地上,向尊贵的长公主行了大礼。
果然,温兹娜开口就是:“两位,我的侄儿坤德卢待你们如兄弟朋友,但你们从一开始就欺骗了他。”
“臣不敢。”雨切说道。甘洛茨不明状况,只得学着雨切的样子,低垂着脑袋以表驯服。
“雨切,你那时雇人放出消息,将坤德卢引去了阿乔-奥姆兰观看行刑;而你——名师-甘洛茨……”温兹娜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问你,麻袋如何捆罩才能让犯人不易挣脱?是从头套,还是从脚套?”
“应该先捆牢手脚,再从头顶套起,这样才能防止犯人……钻出麻袋。”甘洛茨说得冷汗直流。
“回答得好……你们还有什么话说?”温兹娜冷哼了一声,“既然你们不打算辩解,那就是甘愿受罚了?”
“这些都是臣的主意,甘洛茨只是受臣胁迫。”雨切说道,“还请殿下只责罚臣一人才是。”
“没人问你们这个。”温兹娜的语气中带着威严与冷意,“你们谁是主谋不重要,反正都要受罚——不过念在旧情,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只要你们一共能挨上一百鞭子,我以后就不再追究此事,至于你们各挨多少,自己商量着来吧。”
长公主的话并未让甘洛茨感到安心——甘洛茨以前就是一位行刑人,他知道那鞭子打在人身上会给人造成多大的痛苦。洛明各的行刑鞭上穿着羊骨,被处以鞭刑的犯人通常挨不过十鞭就会昏厥——若是一人挨上五十鞭,那显然是会要人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