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之后,李托斯向康森德提议,说要送他一把更好的枪。对他来说,老公爵是一个很合得来的人,而在初到城堡时,他注意到对方还背着一把射弧枪,于是就决定投其所好。
虽然康森德有所推托,但李托斯还是执意邀请——他说,就算不想要,至少也该去见识一下自己那些珍贵的藏品。如此,康森德也只好答应了下来,毕竟他也好奇,黑城堡之中到底还藏了多少宝贝。
与康森德同行的还有伊芙与梵比鸠两个年轻人,他们跟着李托斯与派洛斯这对主仆,来到了黑城堡的地下仓库。
仓库,不如说是宝库,即便是自述见过许多大场面的老公爵,在看到那些在纹印光辉中闪闪发光的藏品时,也不禁发出惊叹。
“李托斯先生!”他认出其中一张举世闻名的画作,而后又环顾四周,“难不成,这些都是真迹?”
“当然,在我这里只收真品。”
与这些东西相比,外面那些装饰在城堡墙壁与台阶处的文物与珍藏此时似乎也显得逊色了不少。这位城堡主人身上显然还存在着不少秘密。
在他的示意下,派洛斯打开了一只存放武器的箱子,从中拿出一支造型奇特的射弧枪。
“你可以称它为‘四系枪’,也可以叫它‘古董’。”李托斯从派洛斯手中接过武器,打开了枪械的储能开关,通过操作扳机附近的拨轮,其上约掌长的四色储能瓶也在不停转动。
“不同于本世纪的火流体与电流体两系枪械,这支射弧枪更拥有额外的两种属性——冰和光。或许你们听说过德兰勋爵这个人,他所改造的电流体射弧枪其原理正是来自于这支枪。当年,我们从东旦风的遗迹中得到了数支同样类型的枪械,但大部分都存在故障,我曾委托德兰勋爵的老师拆解了其中一些,并用那些完好的重新零件组装,最终得到了三支储能稳定、运转良好的成品,而这是其中一支。”李托斯将枪交到康森德手上,“请跟我来,我们去靶场试试,如果您觉得喜欢,那就送给您。”
靶场也同样建在地下室,他介绍说,这里在魔法战争时期,曾提供给克利金官方作为武器研究方面的实验室来使用。
“你们也知道,在遗迹里总能弄到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而问题是要如何使用它们。”他说,“从这方面来说,这间靶场也是独一无二的——因为这里装有一颗古老的安全核心,只要启用,它就能时刻监测靶场区域的环境,只要魔法元素的瞬时反应超过了所设的阈值,它就会进行干预,让危险立刻消散。也正因为如此,这里非常适合作为枪械的试验场来使用……射弧枪在炸膛时有多可怕,我想大家也都清楚。”
“有多可怕?”伊芙对这方面并不了解。
“想象一颗火球或者电浆球就在你怀里爆炸,很少有人能从这种事故种活下来。”
在李托斯的指导下,康森德端起了这支沉甸甸的四系枪,朝着远处的标靶开始试射。老公爵显然是个使枪的熟手,他瞄准迅速,射击时也很果断,而得益于这支长枪的稳定性与精准度,他在熟悉了枪械的操作与手感之后,便几乎可以做到弹无虚发了——无论是固定靶还是移动靶。
老公爵享受着这其中的乐趣,直到玩累了才停下来。
“的确是好枪,简直太棒了。”康森德放下枪,对身后的少女说道,“伊芙,你也过来试试。”
“好,那我就试试。”对此,伊芙并没有拒绝——倒不如说,在看到这种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精密机械的枪支时,她早就想摸摸看了。
康森德向她说明了一些枪械的操作方法,而在发现她也有一定的射击经验时,便也不再废话了。
“你们慢慢玩,我去旁边休息一会儿。”停下来之后,康森德才感觉到肩膀上传来的酸痛,甚至连眼睛都有些花了——对于一个老年人来说,长时间的射靶让他有点吃不消。他眯着眼,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走到了外间的休息室,找到了正在喝茶的李托斯。
“您觉得,我的枪法如何?”他问这位城堡主。
“相当漂亮,可能连我都不见得能赢过您。”李托斯笑着说。
“可惜了,我没能早点和您认识,今天可真是过瘾。”康森德说,“不得不说,您的这间靶场可真不错——不仅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还有各种各样的标靶,就连墙上的这些摆饰也别具一格。”
“这些?”李托斯随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他们身后的墙壁,解释道,“倒也不是什么摆饰,只是一些小礼品,给获胜者的奖励而已。”
“您这里还举行过比赛?”
“很久之前的事了。”
在他们说话时,靶场里仍在传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以及少女略带得意的笑声。
康森德站起身,走到那一面摆放着奖品的墙壁前,从最顶端拿下了一枚深蓝色的水晶球。那颗球体发着淡淡的荧光,其内部星光璀璨,老公爵未曾见过星空,也从没听说过以太之眼,只是觉得这枚球体非常好看。
“李托斯先生,您觉得——凭我的枪法,是否能赢得这样的奖品?”
“当然。”李托斯回答。
“那就把这东西送我好了,玛嘉茵应该也会喜欢。”康森德朝他笑了笑,“至于枪……那实在是太贵重了,我可不能厚着脸皮收下。”
“您真这么想?”李托斯说,“我倒是觉得,正因为贵重,才值得送给像您这样的朋友。”
“您大概也看出来了,我喜欢出门打猎,家里也的确有那么几杆枪,而且无论哪一杆都没有您这杆的准头好,但问题就是出在这里,如果我将您的枪拿出去打猎,着实是有些大材小用了——那准头再加上我的枪法,狩猎的过程太过容易,就会失去很多乐趣。所以,您送我这样的东西,我最多也只能将它供起来放着,那还不如留在您这里,您觉得呢?”
李托斯无奈地笑了笑,“好吧,那就随您的意。”
交谈过后,两人又回到了靶场,此时,伊芙倒也算是过了把枪瘾,至于梵比鸠,他则更惊讶于少女在射击方面展现出的天分。
伊芙刚准备把枪交还给李托斯,就听对方说道:“喜欢吗?送给你了。”
“我要这东西做什么,您要雇我打爆谁的脑袋吗?”或许是因为心情不错,她在李托斯面前开起了玩笑。
“伊芙,李托斯先生可不是在开玩笑,如果你想要他就真的会送给你。”康森德说。
“他先前不是打算送给你吗?你不想要了?”伊芙问他。
“那东西送给我,我也用不上。”
“你用不上,我就更用不上了。”伊芙拒绝得很果断。
“那……梵比鸠呢,我的好侄子,送给你如何?”李托斯看向了伊芙身后的少年。
“不必了,谢谢您。”梵比鸠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瞧瞧,这么好的东西,我可从来都没料到,居然还有送不出去的那一天……”李托斯摸了摸鼻子,“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吧,毕竟我还给你们两个准备了别的礼物。”
“什么礼物?”伊芙并不明白,他为何要送自己礼物。
李托斯·德巴尔卡的确是个怪人,从梵比鸠又或派洛斯那里,伊芙也曾了解过不少关于他的传闻。
同“死亡”相关的一切,似乎都会引起这位城堡主的兴趣,他解剖过尸体,与弥留者交谈,研究一切有关于死神拜各利乌的典籍与神话,喜欢幽深的夜晚、聚集的鸦群与被废弃的深井……黑色,是代表死去的颜色。
沉睡与死亡何其相似,仿佛意识就此消散,无法感知自我以及时间的流动。沉睡者醒来时,太阳正冉冉升起;而一个死者——当意识消散,躯壳也已化为灰烬之后,他是否还有再度醒来的机会呢?比如说,就像睡了一个长觉,然后睁开眼,迎接终结之后无法想象的未知。
李托斯不清楚,自己心中的郁结与悲哀心情从何而来。他也曾想过,自己或许真的死过一次,而作为与拜各利乌擦肩而过的代价,他忘却了又或丢失了某样东西;他想去寻回那份深藏于内心的、偶尔如海潮般翻涌而上的激荡情绪——那份不知因谁而起的爱慕之情——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但凡他所能体会到的情与爱,似乎又都太平凡了。
“因为……伊芙小姐总让我感觉亲切。”李托斯说,“就好像咱们以前就认识了一样,可我又说不清这种感觉从何而来,不过你也要理解我,活得太久的人,再重要的事也都有可能忘记。”
“我觉得,咱们以前不可能见过。”
“当然不可能。”城堡主笑了起来,“因为我说的那些,至少也是一个多世纪以前的事了。”
派洛斯拿来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盒子,李托斯打开它,将里面的东西展示给她看——那是一支只有手指粗细的、像钢笔一样的贵金属制品。
“这是什么?”伊芙问。
“单从结构上说,你可以把它当成射弧枪——光流体射弧枪。”李托斯说,“你觉得,为什么现代不像旧纪元那样,能设计出这种体积小,准度又高的光元素枪械呢?”
“我不太懂这个,您继续说。”
“因为缺少一种晶体,一种晶莹剔透的,可以让强光汇聚同时又不会被烧毁的特殊元件。我们至今也无法制造出类似品质的晶体,所以,这东西也是用一颗少一颗。”
“您要送我这个?但我觉得自己用不上。”
“先别急着拒绝,我还没说完。”李托斯笑着说,“它虽然是射弧枪,但却并不致命,它只会发出强光——就算闭着眼,光线也依旧可以透过眼皮,让你的对手当一段时间的瞎子。当然了,使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小心自己也跟着中招。”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
“听起来……好像还不错。”
“请务必不要客气。”就这样,李托斯将这支“闪光枪”交给了她,并说明了注意事项,“每次使用之后都会自行充能,但由于尺寸方面的限制,枪膛里没有加装蓄能元件,所以充能时间也较长——强光下大约十分钟,而夜晚则需要至少两小时……”
在此之后,李托斯送给梵比鸠的东西虽说也是宝物,但相比之下却稍显平凡——只是一把镶着宝石的短剑,甚至不是什么古物。
“回去之后,代我向你父亲问个好。”他给了梵比鸠一个拥抱。
既然美景已经欣赏过了,众人便计划着于明天返程。而在从地下室返回房间的时候,伊芙察觉到,克拿卡家的两“姐妹”脸色似乎不大好。
“你们吵架了?”伊芙问。
“那倒是没有。”锡林雅虽然不高兴,但她的语气还算平静,可她接下来的话却令伊芙十分意外。
“刚才,从埃尔夫兰来的那群人里,有人向奥莉捷安求婚了。”
伊芙看向奥莉捷安,却见她仍手捧着书,低着脑袋不发一语,而她身边的桌子上还放着一篮香气馥郁的鲜花。
“然后呢,她接受了?”伊芙心中一惊。
“当然没有。”奥莉捷安的声音柔和而又急切,“我怎么可能接受……”
其实,对于当事人来说,这场求婚来得并不算突兀。
求婚者也是一位“德约赫”,他叫安弗恩,若要再具体点说,此人是伯米希的亲弟弟。
在黑城堡里做客的这几天,奥莉捷安几乎每天都会去楼上的圆顶暖房里看书,安弗恩就是在她去暖房的路上与其“不期而遇”的。
奥莉捷安有一头漂亮的金发,面庞白皙而精致,而那安静而文雅的气质也的确令人着迷,在安弗恩看来,即便她身边的伊芙再耀眼,也无法掩盖奥莉捷安的光辉……不,她们之间就如金月与紫月的区别,是不分上下的。
两人一起走在路上,奥莉捷安多少会有些紧张,安弗恩想和她说话,可她的话却又很少,几乎一直提防着他,但有意思的是,这种提防却让这位不知情者误以为是羞怯。
“您喜欢看这一类书?”在看到奥莉捷安怀里抱着的那两本书后,安弗恩就找到了话题的突破口,“这就巧了,克罗·乔拉刚好就是埃尔夫兰的作家,他的思想很有深度,所以很多人都看不来。”
奥莉捷安点了点头,她对此很有感触,“的确是这样,我周围几乎没人能看得进这种书,但我很喜欢,已经开始读第三遍了。”
“我也喜欢读他的书,还有艾黛尔的书,以及你们国家的巴烈切……但我只喜欢他早期写得那几本。”
“同感,巴烈切早年的风格更加无拘无束一些。”一谈到这些,奥莉捷安的语气就自然多了。
“艾黛尔呢,你认为她对心理疾病的观点怎么样?”
“有点离经叛道,很难想象一个女人居然有勇气写出这样的内容来。”
“我倒不这么认为,她的思考是很有建设性的,甚至可以说,这是开创了一种新方法。”
“这么说好像也没错。”
“不知道你读没读过乔拉的新书,他的观点似乎又有了改变。”
“乔拉的新书?”
“对,他在两个月前刚出过一本书,还在我们那边引起了一些轰动——也许克利金这边还没有译本,你会埃尔夫兰语吗?”
“不太会,古弗兰托语倒是能看懂。”
“那就有点可惜了,其实我这次来,身上还刚好带着一本。”
“新书叫什么名字?”
“《辉煌吧,灭亡吧》——如果翻译过来,大概就是这个名字。它是一本历史小说,探讨了公民与正义,以及有关黩武主义方面的内容,你也知道,近代史上的埃尔夫兰总在被侵略。”
他们站在外面的台阶上聊了一阵子,越聊越是投机,而由于奥莉捷安此时穿着长裙,腿上只套着一层薄薄的袜子,她有点经不住寒冷,于是就决定邀请安弗恩去暖房里继续聊。
“很少有像你这样能聊得来的人。”奥莉捷安对他说,“伊芙虽然看过很多书,可她太忙了,腾不出时间来。”
“我也有同感,在我的那些兄弟之中,也只有我对书最热爱。”安弗恩说,“这样好了——我现在就回去拿书,既然你不会埃尔夫兰语,但我可以翻译给你听。”
就这样,他们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安弗恩几乎每天都会在暖房附近出现,甚至会为此缺席早间的剑术训练,只为给自己这位才认识了一两天的心上人读一读乔拉的新书。他们读书时总是并排坐着,几乎肩膀挨着肩膀,而慢慢地,奥莉捷安也习惯了他的陪伴。
安弗恩的倾慕之情十分明显,奥莉捷安在与他的相处过程中也表现出了足够的热情,也许在两位当事者看来,无论是“完美的恋人”还是“志同道合的朋友”,在相处起来时两者在感觉上的差异并不大,而区别似乎只在于——对性别方面是否过分关注。
奥莉捷安太过兴奋了,几乎忘记了自己还在处于伪装之中,而相逢便总要分别的,想到此处,安弗恩就对她说,想要交换一下地址,这样的话以后可以靠书信往来了。
至此,奥莉捷安终于冷静了一些,毕竟这涉及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可另一方面,她也的确舍不得与这位新朋友刚建立的关系,所以又不想承认自己是一个欺骗者。至此,她红着脸写下了自己的地址——写的是学校的地址,毕竟骑士院总比家里更保险一些。安弗恩见她脸红,以为她是在害羞,毕竟交换了地址在某种程度上就相当于对关系更进一步的默许;可只有奥莉捷安自己才知道,自己现在的心情是如何的纠结与懊恼。
为防信件丢失,奥莉捷安还对他说,可以把收件人填成“锡林雅·克拿卡”,那是她的姐姐,也在骑士院读书。
“原来你是骑士院的学生。”安弗恩有些惊讶,同时又更加喜欢她了。
奥莉捷安在向伊芙叙述自己与安弗恩的相处过程时,脸上红得吓人——她太爱读书了,当时并未察觉到安弗恩对自己的感情,如今得知了真相,再反过来去回想这段过往时,她就羞愤得几乎想去跳崖。
“太精彩了。”伊芙不禁赞叹道,“听得我有点兴奋……那后来呢,他是怎么向你求婚的?”
奥莉捷安在朋友面前从未提起过安弗恩的事,但安弗恩却不是——他对伙伴们说,奥莉捷安对自己很有好感,甚至还交换了地址,所以是“两情相悦”。
“何不趁热打铁呢?”伯米希是一个行动派,所以他这样劝自己的弟弟,“去向她求婚吧,若是以后分别了,隔了那么远,感情只会越来越淡。”
安弗恩觉得他说得很对,而在伙伴们的鼓劲与怂恿下,他对奥莉捷安说——分别在即,想要送她一件礼物。
“是书吗?”奥莉捷安显得有些期待。
“不是书,是更好的东西。”安弗恩的语气神神秘秘。
于是,在午餐之后——也就是李托斯邀请康森德他们去试枪的时候,安弗恩把这位迟钝的心上人骗去了城堡大厅,在一众伙伴们的见证下向她求了婚,其动作、语气十分郑重。
奥莉捷安见他半跪在自己面前,又当众亲吻自己的手背,惊讶得几乎一动不能动,而当他说“你愿意嫁给我吗”的时候,她的呼吸就变得十分急促,心也砰砰地跳——那时,所有人都在看着她,期待她的回答。
奥莉捷安摇摇晃晃,像是快要晕厥过去了,于是安弗恩站起身想要扶住她,却意外于心上人脸上的抗拒神情——只一愣神的工夫,少女后退了一步,几乎是凭本能逃之夭夭了。
奥莉捷安回房之后,便一头栽进了被子里,什么话也没说,而一段时间之后,安弗恩来了,他态度诚恳,对锡林雅简单说明了情况,向奥莉捷安表达了歉意,并送来了一篮鲜花。
“她那么单纯,像你这样穷追猛打的,肯定会吓到她的。”锡林雅语气平静,心里却是咬牙切齿,“不过没关系,我能感受到你的心意,所以我会支持你们。”
“谢谢您的鼓励,姐姐大人。”安弗恩欣喜万分,“我明白了,我会坚持写信的,如果以后有机会了就去骑士院找她——奥莉捷安,你一定要等我……”
对于锡林雅当时的多嘴,奥莉捷安埋怨至极。
“我承认,我那时候还在气头上,甚至有些嫉妒——还没人这么热切地追求过我呢,没想到他居然会愿意为你付出这么多。”锡林雅说,“不过问题也不大,你写了学院的地址,但学院里却没有奥莉捷安这个人,他又找不到你。”
“可他知道你也在那边读书,他如果找不到奥莉捷安,就会去找你。”伊芙提醒她。
锡林雅的表情从平静逐渐转变为惊恐。她原本还觉得事不关己,可现在后悔也晚了。
“没关系,如果他执意要来,我就告诉他,奥莉捷安已经病死在那个冬天了。”
在听到这句话后,奥莉捷安突然觉得心口一痛——如果锡林雅真这样说,安弗恩该有多伤心呢?
这件事暂且算是告一段落了,至少短时间内,克拿卡家的两姐妹并不必为此烦心。至于说要不要向安弗恩说明奥莉捷安的真实身份……伊芙与锡林雅一致觉得,还是让这份美好留在他的心里吧。
第二天早上,在临出发之前,伊芙在城堡入口处看到了阿尔洛普,即城堡里的那位剑术师,他此时正在备马。
伊芙正疑惑的时候,康森德就已经走到了对方面前,随口问道:“裁判阁下,您也要和我们一起下山吗?”
“对,在到达临镇之前,我家少爷与诸位顺路。”他回答。
“罗尔什今天也要出门?”伊芙从车厢里探出了脑袋。
“正是如此,伊芙小姐。”正说话的时候,阿尔洛普刚好瞧见罗尔什走向这里,而跟在他身后的派洛斯还提着一只皮箱,那显然是罗尔什的行李。
“他是要……出远门?”伊芙有些不确定地问。
“不仅是出远门。”阿尔洛普回答说,“按老爷的说法,是叫‘壮游’。”
“壮游?”
“您可以把它当做是——德巴尔卡家族成员的历练。”派洛斯走了过来,向伊芙解释道,“我家主人曾去过很多地方,光是在外游历就花费了他将近六十年的时间,但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他成了一位长生者,这其中自然是有一些机缘巧合,但对于年轻人来说,出门长长见识总归是好的。”
“你们要去哪里?要去很长时间吗?”伊芙有些好奇。
“我们会走以前老爷走过的路。”阿尔洛普说,“先去南方,去哈坦、极刻森以及老家埃尔夫兰,然后继续向南,在尤德里尼坐船去往东大陆,途径纱灵热风群岛,拜访十几座旦风国家,去看看东大陆南部的火山群和东部的灰蛾之海,再从北方的冰地出发,坐着当地人的狗拉雪橇去往极地冰川——去看看奇迹之山伊力诺赞,然后沿着‘无垠’向西进发,来到新大陆的最北……”
伊芙听他滔滔不绝地说着,心中也有一些向往,她笑着说:“您比罗尔什还兴奋,看着倒像是他陪着您去的。”
“哪里的话,能得到老爷和少爷的信任,我感激不尽。”阿尔洛普正色道。
人多的时候,罗尔什似乎更习惯于保持沉默,而今天也是一样。
当冰海潮涌进了陆地,便使得西北角的环境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为了方便看风景,伊芙今天穿的是骑马装,她想在路上借康森德的马骑一骑。
告别了李托斯以及一众德约赫,伊芙终于踏上了归途,不同于来时的情况,此时太阳刚刚升起,正是风景最好的时候,他们绕着重重叠叠的盘山路一路向下,一边望着山下的美景,一边感叹着又或是抱怨着山路的崎岖与漫长。
马车驶进了平原荒地,呼啸的狂风让队伍不得不放慢速度,这才只过了一个星期,海水便淹没了道路的一边。
“在这里待久了,其实也挺没意思的。”梵比鸠对伊芙说。
“也许吧。”
风实在太大了,让人提不起兴趣说话,他们只好继续赶路。远离了西北角的沿海区域之后,剩下的路总算是好走多了,罗尔什心情好转,于是放慢了骑马的速度,去到了伊芙身边。
“其实,我并不喜欢出远门。”他说,“但李托斯先生说,只要我答应下来,就会将我母亲接到城堡里去住——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做的事到底对不对,但至少她……应该会很乐意再见到李托斯先生吧。”
“他们以前有过恋情,对吗?”
“我也不清楚,那究竟能不能算是恋情。”罗尔什看向了她,“伊芙,假如你喜欢上了一个人……会接受他,之后又抛弃他,甚至完全忘记了他吗?”
“一个人不可能喜欢另一个人的全部,也不可能十年如一日地去喜欢一种东西,反正我觉得是这样。至于说会不会忘记——我觉得,真正喜欢过的人是不会忘的。”
而对于一个长生者来说,真正有价值的爱情观又是什么?伊芙意识到,罗尔什似乎是在问关于他父亲的事。
“不能一生只喜欢一个人吗?”罗尔什又问。
“也许这才是最奢侈的情况。”
如果没有婚姻与世俗的绑定,激情殆尽之后又将如何度过呢。
“伊芙,你有过喜欢的人吗?”或许,这才是罗尔什现在最想知道的问题。
在罗尔什与梵比鸠的注视下,伊芙笑着摇了摇头。
“最后一个问题,伊芙,你会忘记我吗?”他终于鼓起了勇气。
“再见面时,也许就不会忘了。”她拒绝得很干脆,却又不乏温柔。
在去往临镇前的岔路口,伊芙与罗尔什分别了,罗尔什说,他要先去见见母亲,告诉她这个好消息,然后正式出发,完成这次旅行,这或许要花上十几年的光景。
真正喜欢过的人是不会忘的。他还记得伊芙刚才说过的话。他骑在马上,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本泛黄的笔记,翻开了第一页。
“谨记恩师教诲,遂写下如此见闻,以记录所行所见。”这是他父亲的笔记。
李托斯曾向罗尔什提到过,他有一位恩师,但不知为何,他似乎忘记了有关于她的一切,最后,也只能从这本见闻中寻得一些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