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的骑士梦

作者:流水宁心 更新时间:2021/6/17 11:21:22 字数:4373

立顿市郊区外的酒馆内扰扰攘攘,人来人往。这家酒馆平日没有这样火爆,而今夜却有些人满为患,不过这些客人可不是什么好酒的旅行客,而是如秃鹫般嗅到血腥气味的雇佣兵。老板与店员战战兢兢地工作,生怕自己有哪个字说错,惹恼这些刀口舔血的客人。

门外忽然出来一声马的咴鸣,不久后酒馆的大门被人推开,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青年少女走进酒馆。二人立刻吸引了不少雇佣兵的目光,成为了全场瞩目的焦点。其中一个独眼的雇佣兵不快地站起身,拔出腰间的佩刀,踢翻桌子,借着酒气大骂。

“你们两个混蛋是没看见插在门口的牌子吗!”男人揪了揪发红的鼻头,“这里被我们包场了。”

少女摘下兜帽,露出橙色的秀发,右手握住背后的刀柄。顿时间整个酒馆炸开了锅,雇佣兵们纷纷站起身,握紧手中的利刃,虎视眈眈地盯着二人。在这些雇佣兵中,唯独有一个穿着体面的男人还在座位上悠闲地吃着晚饭,用眼角的余光观察二人的反应。少女感到安全受到威胁,刀刃已出鞘一半,可男人伸出手臂挡住少女,示意她不要动手。少女听从了男人,收回了刀鞘。

男人一把坐到吧台的椅子上,“别这样激动,兄弟们。我们只是可怜的旅客,在这里吃口饭,借住一晚。”他看向躲在吧台底下的老板,敲敲吧台,“老板,一杯麦酒。”

少女也没有害怕,跟男人坐到吧台旁,“我要一杯牛奶。”

面对男人根本没有把自己当回事,独眼佣兵愤怒地走向男人,满口酒气地说:“你这混蛋,是不是没听到……”

还未等佣兵说完,男人猛然出拳击中佣兵的腹部,而后站起身拎起倒地的佣兵,举起拳头就要朝脸上打去。

“住手。”那个一直吃饭的男人说话了,他撂下手中的面包,**沾在手上的肉酱,抖抖披风上的灰尘说,“你要是再打他一拳,就是在打我的脸。”

抓住佣兵的男人知趣的松开佣兵,坐回到椅子上,等待老板从吧台底下钻出来。

“喂,你们几个,把独眼小子丢出去醒醒酒。”他命令手下带走独眼佣兵,摆手示意众人坐下,然后坐到吧台旁对那个男人说,“我很欣赏你的勇气。你叫什么名字,愿意加入我的佣兵团吗?”

“法尔夫。我对你的佣兵团没兴趣,请你另寻他人吧。”

男人对法尔夫伸出手,露出泛黄的牙说:“交个朋友吧。我叫莱蒙,多特兰外籍常备军的长官。”

“外籍常备军?”

老板把打满的麦酒递给法尔夫与温热的牛奶递给少女后赶紧离开了现场,少女双手握住温暖的杯子,喝起结皮的牛奶。

“嗯。”莱蒙点点头,“我们雇佣兵的开销是由多特兰王室提供的,同时我们也会自己接一些活干,只要不违反与多特兰的约定与法律,什么活都可以干。”

法尔夫喝了一大口麦酒,低声说:“比如杀人越货?”

莱蒙愤怒地敲了下桌子,惊动了周围所有人。酒馆中的气氛瞬间紧张起来,雇佣兵们又把手伸向了腰间的武器。

“你在污蔑我!”莱蒙气愤地说。

“你看看你的兄弟刚才对我们做了什么?”法尔夫不退让地说,把麦酒撂倒一旁,“他刚才可要杀我。如果我用剑威胁你,你会让我说好话?”

“你知不知道身份差距,你知道我是谁吗?”

法尔夫冷笑一声说:“你叫莱蒙,一位没有实际封地的子爵。你和你的兄弟确实为多特兰付出了很多,可一直都没有收到该有的封赏。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奥特兰围城战中你和兄弟们很是活跃。那数百座烧毁的房子中是不是有不少东西是你们的杰作。”

“你是来挑衅我的吗?”莱蒙彻底怒了,拔出刀,“你会死在这里……”

莱蒙挥刀便要朝法尔夫劈去。一旁的少女瞬间抽出背后的长刀,在莱蒙即将砍中法尔夫前把刀刃架在莱蒙的脖颈上,迫使莱蒙停下攻击。法尔夫双指夹住刀身,把距离身体不到10公分的刀挪到一旁,缓缓站起身又喝了口麦酒。见到这种景象,周围起身的佣兵们站在原地不敢轻举妄动。

“菲雅,松开他吧。”

少女很听话地撂下刀刃,可仍然握紧刀警惕四周。

法尔夫拍拍莱蒙的肩膀说:“这样我们就扯平了。你也知道被威胁又多么不爽了吧,希望你能好好管教管教你的手下。”

莱蒙点点头,失去了刚才的威风,站起身时拍了拍法尔夫的肩膀,耳语几句,离开二人回到座位上。

“老大,我去把他杀了,这小子也太狂妄了。”旁边的佣兵忿忿不平地说。

这个佣兵是莱蒙的副官,是莱蒙的发小,跟莱蒙一起出村成立佣兵团,在佣兵团中也有很大的人气。

“不用了。”莱蒙摇摇头说,“刚才那个少女抽出刀时,我看到了他刀柄上的挂坠,那是阿纳克斯的标志。我们确实可以派手下杀了他们俩,可损伤一定十分惨重,我们没这个必要冒这个风险。而且那个叫法尔夫的男人……我不知道他是谁。他看上去像个普通人,但刚才身上有着强烈的杀气。那种杀气可远超士兵,他肯定是最危险的。”

莱蒙又瞟眼二人,转念想到什么,对副官说:“如果他们今晚在这投宿,那么就把他们杀了。如果他们跑了,你们就跟着他们把他们杀了。”

副官目露凶光,坏笑地点头,“是,老大。”

此时法尔夫还在吧台喝着麦酒,多少能猜到那些佣兵对他们投来的恶意,装作微醺的样子靠近菲雅。菲雅很嫌弃酒味把法尔夫推到一旁,继续低头喝着牛奶。

“菲雅,菲雅。”

菲雅转头略微生气地看着法尔夫,“干什么。”

“走吗?他们好像来者不善。”

“当时我就说直接进入立顿市,别来这个酒馆找事。本来能一走了事,结果现在连走都不能走了。”

法尔夫最开始也打算说些好话跟莱蒙谈妥离开,可听到他是双头鹰佣兵团头头后想起奥特兰那些无辜的平民,心中燃起一层怒火,又恰逢麦酒正好上桌,不想委屈自己便惹恼了莱蒙。

麦酒与牛奶都已空杯,天色也越来越晚,就连酒馆旁边的树木都被黑暗包裹,从窗内朝外望去,满眼只有一片黑。法尔夫站起身准备离开吧台,引起几个身藏利刃的佣兵注意。他也注意到这些佣兵不怀好意的视线,没有去握佩剑,伸手摸到藏在裤兜中的短刃。

“老板,厕所在哪?”

老板伸出手指向门外说:“从门口出去左转,走十几步就到了。”

酒馆大门又一次被推开,法尔夫装作酒醉的样子摇摇摆摆地走出酒馆。副官朝那几个准备好利器的佣兵使眼色,让他们赶紧跟上去解决掉法尔夫。

“你不去吗?”莱蒙低沉着嗓子问。

“这让手下……”

“你不去吗?”莱蒙又问了一遍。

“不是,老大。这种小事你让手下……”

“你不去吗。”

副官冷汗直流,急忙跟那几个手下走出酒馆。莱蒙站起身走到菲雅旁,敲着桌子叫来老板,点了几个好菜与两杯麦酒。

“莱蒙,是你的名字吧。”菲雅没有看向莱蒙,直视墙壁说。

莱蒙接过老板递来的麦酒,吹去飘落在上面的浮灰说:“是的,阿纳克斯小姐。我是否有幸知道你的名字?”

“我们没有熟到互换名字的地步吧。你若想问如何称呼我,叫我阿纳克斯即可。”菲雅冷冰冰地说,依然没有看向莱蒙。

“真是个冷艳美人。你认为你的朋友与我的手下谁能回到这家酒馆?”

菲雅没有理会他的问题,根本就不想理睬这个恶臭的混蛋。

门被粗暴的踹开了,法尔夫朝地上吐口水,径直走向吧台,坐在二人中间。他从怀中摸出一把带有血腥气味的匕首,拍在桌子上,“你让我处理的人我帮你处理了,你应该放过我们了吧。”

莱蒙咧嘴笑了,把桌子上的一杯麦酒推到法尔夫面前,“我不仅会放过你们。我还要交你这个朋友。喂,老板,快点把我点的菜端上来,我要跟我的新朋友好好吃一顿。”

法尔夫接过酒杯,与莱蒙碰杯。

晚餐结束后,法尔夫与菲雅走上二楼客房,打开房门住了进去。为了安全起见,他们选择的房间只有一间,不过是很大的套房。菲雅整理好自己的物品,把蜓羽刀放到属于自己的床上,以便真发生什么危险能快速反应。法尔夫则选了个舒服的沙发,不嫌弃什么直接躺在上面。

菲雅坐在梳妆台前,解开发卡,整理头发,想起莱蒙态度的转变,转过身问法尔夫,“他为什么突然对我们这么好了。你不是惹怒他了吗?”

法尔夫抻抻腿,抠抠耳朵说:“我们互相装出来罢了。虽然一开始我确实对佣兵团没抱有什么好意,但在接触莱蒙时,我感觉这小子也不算什么特别坏的人,于是决定帮帮他。”法尔夫扭过身,语重心长地说,“菲雅,你可别只看莱蒙的狗腿子跟莱蒙关系好。刚才我们在吃饭的时候,他可告诉我,为啥那个狗腿子必须死了。之前的奥特兰围城战中,王子乔瑟命令禁止了士兵不许掠夺城镇,但莱蒙这支佣兵团却违背了命令。战斗结束,他可没领到什么好处。而破坏这条命令的人,就是他的狗腿子。”

“那他自己放逐或处死那个副官不就好了吗?”菲雅钻进被窝。

“虽然莱蒙自吹是常驻军,实际上他们还是用佣兵团的方式管理手下。那个副官是莱蒙的同乡,还是发小。他以破坏军令为理由处死狗腿子,肯定动摇军心,让佣兵认为自己的老大是为了利益可以放弃兄弟的人。严重的话,说不定佣兵团会直接分裂。”法尔夫抻抻腰,拉毯子盖在自己身上,“莱蒙才会借我手除掉那个狗腿子。他一直都想让自己的佣兵团真的变成多特兰的常备军,可他们与常备军的士气与军纪差太多了。他又不能直接整改佣兵团,只能潜移默化地去改变佣兵团。”

“这可真是太麻烦了。”菲雅吹灭蜡烛,“晚安了,法尔夫。”

“嗯,晚安。”

法尔夫虽道晚安,却没有跟菲雅一样进入梦乡,而离开沙发,拽一把凳子推开房门,坐到门口等待莱蒙。大概在半小时后,楼梯逐渐传来脚步声,莱蒙只身一身走上楼。

“我们去哪谈?”法尔夫打了个哈欠问。

莱蒙拿着钥匙打开旁边的房门,“走吧,就在这。”

二人走进客房,莱蒙点燃蜡烛。法尔夫随便找个床坐下,莱蒙选把椅子坐在法尔夫对面。

“你让我在半夜等你干什么?”

“你真的是法尔夫吗?”

“不然哪?”法尔夫揉搓着脸,“这张脸还能有假。”

“太好了。我刚从我们这里一位老佣兵打听到你的消息,听说你是个会接委托的术士,你能不能帮帮我。”

“我都帮你解决你的副官了。要不是你的副官要杀我,我可不会帮你解决掉他。杀人委托已破了我的规矩了,我可不想再帮你做这破事了。”

莱蒙急忙摇摇头,从怀中拿出一枚华丽的钢制勋章。这枚勋章可是剑兰骑士团的象征,只有剑兰骑士团的骑士才配拥有。

“我想成为一名骑士,骑士团团长雅克·德·莫雷交给了我几个任务。如今我已经完成了前三个,就差最后一个任务了。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我就可以成为一名骑士。”

法尔夫吃惊地看着这个糙汉,实在想不到他竟有这种梦想,“你都这个年龄还想当一位行侠仗义的骑士?”

“当然不是。平民是子爵,骑士是伯爵。子爵不能拥有地产不能继承给后代,可伯爵的后代却能继承地产。我需要骑士这个头衔。”他揉揉鼻子,“十几岁那时候村庄因战争被践踏,我和哥哥逃了出来,带着几十个同村兄弟成了雇佣兵。这么多年过去兄弟二人中我活了下来,至于那些同村人,他们死的死,走的走,留在佣兵团的大部分都变成了视财的刽子手。我与他们不同,从小一直都想跨越平民与贵族的墙壁。成为一名骑士,应该是最快的路了。”

“谈任务之前先谈谈最重要的,我能从你这得到什么好处哪?”

莱蒙拿出拳头大小的口袋,放到桌子上,打开口袋,拿出一枚金币,“这是纯金金币,可不是货币,是我从奥特兰王族手里摸来的。这一口袋是定金,如果你完成任务,我再给你两口袋。”

法尔夫接过口袋颠了颠重量。这种重量可够自己两年花销了,一口答应,“说吧,什么任务。”

“骑士团长希望你能够加入战争,跟他一起行动。”

“回去告诉团长,我答应了。”法尔夫收起金币,走出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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