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要的,有权利说不;想要的,有权利争取。
——林妙妙
星期天,原定的心得交流由于林妙妙的脚伤,不得不改为线上举行。
“妈,电视小点儿声,我们上网课!”
宇枫喊了一声,关好房门,连上耳麦和摄像头,输入小沫发送的会议号进入会议室。林妙妙、小沫、霜莳已经在房间里了,宇枫是最后一个。
经过半个多月的相处(大多数时间是在游戏里),霜莳跟妙妙、小沫她们也算渐渐熟悉,彼此之间虽没有深入交流,像熟人那样聊天已经不成问题。宇枫觉得,对于独居的霜莳来说,适当的集体生活还是多少有些益处的。
小沫:好了,大家都到齐了,那我们正式开始——先请林同学做一下汇报吧。
林妙妙:……
小沫:林同学,你在吗?
林妙妙:……
小沫:林同学?
林妙妙:啊,不好意思,信号不太好,那我就开始啦。
(画面晃了两晃,背景是贴着通报批评的白墙,宇枫曾经见过)
林妙妙:昨天呢,我跟宇枫同学去了江心孤岛,那地方荒无人烟,芳草萋萋,环顾四周就只有我们俩。我不小心踩到了钉子,宇枫同学可真讨厌,不但蛮横地脱掉人家的袜子,还欺负人家受了伤行动不便,又是背又是抱的。虽然这么说,宇枫同学还是很辛苦的,累得满头大汗都不肯把人家放下,没办法,为了多少能替他减轻些负担,我只好把能脱的衣服都脱下来丢掉啦……
(提示:林妙妙 被主持人禁言)
小沫:林同学的发言就到这里,枫同学还有补充吗?
宇枫:有,我有异议!后面的纯属虚构——不对,前面的也不属实!!
(聊天室,林妙妙:抗议!开麦!我要讲话!我还没说完!!我有发言的权利!!!)
(聊天室,小沫:言论不当,禁言5分钟,请理解。)
小沫:分享会以交流心得为主,请不要谈论细节,希望大家一起努力维护体验活动的纯洁性,坚决抵制不健康的思想和行为——霜莳前辈有想和大家分享的内容吗?
霜莳:必须谈论跟宇枫同学共度的时光吗?
小沫:当然不是,但请尽量围绕我们的主题“恋爱”展开。
霜莳:好的,我想请教小沫同学一个问题。
小沫:前辈请说。
霜莳:小沫同学是如何看待“恋爱”的呢?
小沫:我觉得,“恋爱”的本质仍然是“爱”,所以应该先讨论究竟什么是“爱”才对。
(小沫稍作停顿,似乎在组织语言)
小沫:个人以为,所谓爱,其实是人类心灵的一种作用。自然界与之类似的,是微观世界中带电粒子间的库仑力,宏观世界中物体间的万有引力等等。
小沫:爱呢,根据程度的不同,可以进一步细分。比如,大的爱,是对世间万物的博爱,是专属于圣人的境界;小的爱,是对人事物的偏爱,普通人身上很常见。有一点要注意的是,爱不等同于兴趣,兴趣依赖于对象带给自己的乐趣和好处,而在爱中,只有自我消融式的深沉体验、无条件的接纳和包容,却没有得失。
霜莳:自我消融,没有得失吗……小沫同学说的好。
小沫:至于恋爱,是人对人的爱,常见于异性之间,偶尔也见于同性。这种爱,可能是亲人之爱、朋友之爱的特例,在精神之外常伴有肉体欲望。恋爱产生的感情如此强烈,以至于相互爱慕的人渴望紧密结合、永不分离——恋爱的终极理想,也许是热恋的双方追求在身体、情感以及灵魂上合二为一。
小沫:抱歉,这些只是零散模糊的想法,远不够成熟,没经过深思就讲出来了。
霜莳:没有,小沫同学的见解相当精妙呢——但我觉得,这种认识未免过于理想化了。
小沫:还请前辈指正。
霜莳:呵呵,指正谈不上哦,不过随便说说罢了。我觉得,人类所谓的爱,其实只是需要,是生理、审美、情感、认同等需要的复杂结合体。
(小沫听了,轻轻抿了抿嘴唇)
霜莳:情侣们生活在相亲相爱的假象里,实际上却是进行着你满足我、我满足你的契约,一旦其中一方无法满足另一方,付出的一方就会觉得不公,继而心生怨恨。由此推广开来,人和人的关系恐怕也是这样,要是小沫同学仔细观察身边人的表现,就很容易发现,社会里到处是索取、抢夺、虚伪和狡诈,利益交换才是人际关系的基石。
小沫:前辈的观点虽然很具有代表性,但未免太悲观了。
小沫:的确,人类的生存本能,决定了他们有逐利和贪婪的倾向性。但不能否认,爱也是存在的,最直接的证据就是,爱可以被感觉、被经验——那种感觉十分甜蜜、美好和温暖。只不过,爱往往经不起现实风雨的摧残,可就算如此,我也相信人可以努力改变,只要为爱提供土壤跟养分,创造生长条件,爱就会像树木一样枝繁叶茂。而且,我还相信,人类只有在爱中才能收获最大的幸福。
霜莳:小沫同学能有这样的见解,实在是了不起呀。我也认同爱能够带来幸福,但是,对于人类能否创造不以利益为基础、而以爱为基础的文明,我持保留意见。小沫同学说我太过悲观,我也想说,小沫同学太过乐观了。
霜莳:小沫同学说,人可以努力改变,但要改变什么呢?我想,除了社会环境,还有每个人自身。要是这么说的话,这项工程可就太庞大了,要面对千难万险,完成的日子遥遥无期。如果充满爱的世界是天堂,那这种改造,就跟修建巴别塔没什么区别。现实情况是,人们普遍缺乏耐心、善意和理解,现实就像一堵高墙,大家一次次撞在墙上,久而久之,就畏缩了,也厌倦了。英勇无畏的人毕竟是少数呀,就凭着少数人,又怎么能改变全人类的命运,创造全人类的未来呢?
小沫:看来我们都没办法说服对方,不过没关系,交流就是为了倾听不同的声音,完善自己的认识。谢谢前辈的分享,前辈的观点,我会认真思考的。
(宇枫生平最讨厌长篇大论,听着两人的交谈,已经迷迷糊糊地打起瞌睡来)
(聊天室,林妙妙:时间到了我要发言!!!)
(聊天室,小沫:不好意思,还有5秒钟。5、4、3、2、1——)
(提示:主持人解除了 林妙妙 的禁言,林妙妙可以发言了!)
林妙妙:呼,要憋死我啦!你们是在搞心得分享还是辩论赛呀?管那么多干嘛,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爱自己所爱的,感激爱自己的,不就好了吗?
小沫:林同学的恋爱观倒是很豁达呢。
林妙妙:至少我不会把这种事当成解数学题或者写议论文。
小沫:是吗?那我也不会把恋爱当成试验。
林妙妙:你!
小沫:咳咳,分享先到这里,今天我们还有第二个议题。
林妙妙:算了,不跟你计较——是要说那个吧?
霜莳:呵呵。
宇枫:到底什么呀,你们有事儿瞒着我?
小沫:我们没有瞒着枫同学,今天就是要和枫同学一起讨论的——议题是,关于思琪同学申请加入小组的事。
宇枫:什么?思琪?加入小组?
小沫:是的,思琪同学已经向作为常务主席的我提交了23页的书面申请,表达了加入体验小组的强烈意愿。
林妙妙:没错,我也收到啦,不过只看了第一页和最后一页,太长懒得看。
霜莳:我读过了,思琪同学很有文采呢。
宇枫:申请书?那是什么?
小沫:虽然最初在心理上是抗拒的,不过思琪同学的诚意感动了我,原则上,我同意思琪同学加入。
林妙妙:怎么说呢,我这人是从来不惧怕竞争的。况且思琪同学作为原配,也本该享有参赛权利。我也同意。
宇枫:你又在胡说些什么啊!
霜莳:我跟思琪同学挺投缘,所以,我没意见。
小沫:同意人数过半,原则上讲,从下周起思琪同学就可以正式加入了。但依照程序,还是要询问一下枫同学的意见。
宇枫:我可以反对吗?
小沫:当然,枫同学有反对的权利,但无法改变集体决议。
林妙妙:算了吧,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心里其实很高兴吧?
宇枫:才没有,你们这么做,当我是蛋糕吗,说分就分?
霜莳:呵呵,四等分的男友哦?
宇枫:我抗议!
小沫:抱歉,枫同学,你的抗议无效,因为这个决定是符合组织程序的。
林妙妙:哈哈,我们已经有五个人了吧?要不是因为霜莳姐不是一中学生,我们都可以向学校申请组建一个社团啦——说不定还能配备专门的活动教室和指导老师呢!
宇枫:你要指导老师干啥呀?恋爱心理吗?
林妙妙:嘿嘿,卫生保健哦。
宇枫:不要说叫人误解的话呀!
霜莳:大家,下周末举办一次欢迎会吧。
宇枫:也太乱来了!
小沫:咳咳,大家静一静,请听我说,虽然我们已经决定让思琪同学加入,但我认为,小组的规模不应再继续扩大下去了。
小沫:首先,成员的增多,会占用枫同学更多时间,我们的初衷是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去寻找恋爱体验,这明显违背了初衷。其次,由于资源有限,吸收一个新成员,会减少现有成员的有效活动时间。最后,人类的感情是有限的,参与者太多,每个人的情感体验质量就会随之下降,进而影响到活动的收获。综上所述,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我建议,体验小组从此不再吸收新成员加入了,大家认为可以吗?
林妙妙:赞成,我也怕枫同学会恃宠而骄呢。
霜莳:我没意见。
小沫:好的,经全体表决,同意者过半,上述提议将于下周一开始正式生效。我们体验小组的成员,固定为枫同学、林同学、思琪同学、霜莳前辈和我,并且不再吸收新成员加入。枫同学的意见呢?
宇枫:……
小沫:枫同学?
宇枫:你们欺负人,我还是匿了吧……
小沫:希望枫同学不要带有个人情绪,有意见请积极地说出来,体验小组依据民主集中原则,会最大限度地照顾枫同学的难处的。好的,我宣布,课外活动兴趣小组第二次心得交流会到此结束!
林妙妙:好耶!
霜莳:撒花。
(提示:主持人已结束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