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撼,我感觉战争一下子不再是爷爷发的牢骚,开的玩笑,而是实打实,呈现在了我的面前。我不知道现在是谁进攻了这里,但我知道。
逃!必须要逃!而且要逃的远远的,我心里很清楚,那个对自己照顾可加的廉价爷爷可能已经在大火里接受洗礼了,对于他们这种帝国死忠党来说,对帝国最好的献身就是死在沙场上。
但我不一样,我是穿越过来的啊!我才过完人生的第一个六年!我要活下去!我必须要活下去!
我急匆匆得回到房子里去,反正处于远郊,哪怕有敌军,也不会第一时间搜刮这种贫瘠之地。回去自然不是为了所谓的告别,没有物资,我这么逃离这里,虽然离这里最近的城市只有一天路程,但是那也是边境城市,难保其不被敌军占领,所以,我必须得有向帝国腹地跑,能跑到大城市最好。
真当我抱着这种想法回到家时,迎接我的,却是一支枪管。
我的名字叫汉斯 威尔逊,一枚光荣的伞兵,现在嘛,由于行动时过于紧张,所以,爷跳伞跳早了。哎嘿~
反正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大部队,这次突击任务,主要是想办法“抢”到一两座伊比利斯帝国的边境城市。按道理嘛,应该是伞兵绕后,前方步坦协同才对啊,但这次不一样,情报中心人员探查到,这座城市的主要兵力由于东部战区的需要,调走好多,多到让人觉得这是个陷阱。
但议院不想再等了,共和国也不能再等了,人民想要的胜利就在眼前,岂有不打的道理,但还是为了试水,这次偷袭只有1200多人,还全是伞兵,陆军负责志愿,不在进攻,但炮兵会进行火炮支援。
哎,跳个伞还如此难啊,我只有这样感叹,果然当兵就不是个好差事,要是这是和平年代自己早就开个小商店,取个老婆,过上悠闲的日子了,资本还只是要钱,这战争嘛,要钱还要命。
我一边在心里吐槽着,但双腿却还是实在的在迈进。降落在了城市边郊,低情商:这里的路不太好走。我的情商:耶!爷躲过了一次大战!虽然人也不是没有杀过,但那种犯恶心的感觉,自己不想体验第二遍。
走了一会,眼前出现的小屋让我突发奇想,我只要躲进去,等城里打完了,我再归队,这样不就是白嫖了一场仗嘛?
说干就干,我慢慢靠近了屋子,果然,虽然屋子里收拾的很整洁,但并没有人,我猜这里的主人估计是在城里干活的,但一想到他可能永远也回不来了,心里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果然,战争不是博取功名的机器,它是纯粹的绞肉机,粉碎希望和梦想。
我静静地在门内找了把椅子坐下,闭目养神了一会儿,但门外急匆的脚步打断了这一切,我果断掏出卡宾枪,对准了门外的这个“不速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