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上有句俗话叫做“不去斯德兰,枉进鲁尔卡”,意思是说,如果你去鲁尔卡公国但没有去过它的首都斯德兰的话,那么这趟鲁尔卡之行将变得毫无意义。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鲁尔卡公国的首都是四大公国里最繁华,也是最优美的。斯德兰座落在横贯整个大陆的坎比斯河的三条支流汇合处,那里土地肥沃,景色秀丽,后来被人类所开发,形成了现在的斯德兰城,设计师用其极有创造性的想象,将城完美地融进了这片天然的风光之中,不仅没有破坏这里的自然格局,反而让本已秀美的景色因这座城而显得更加美丽。
城里按坎比斯河的三条支流分做了三个区,平民区,贵族区和皇室区,三条支流之间互有桥梁通行,平民区的房屋为平顶,一般为两层,每栋房子旁都栽有几棵香树,是因为其一年四季都会散发一股淡淡的清香,香树对地理条件要求很苛刻,只有像斯德兰这样肥沃的土壤,充足的水源和眼光,才能栽培出来。在这一排排绿荫之下的道路,也是由墨绿色的大理石堆砌而成,和四周的绿色连为一体,浑然天成。可以看见许多不同种类的鸟在树上栖息,五颜六色的霎是醒目,似乎四处都充满了生机。平民区的风格就如一个青春的少女,活泼而又美丽。
如果说平民区是将自然美发挥到极致的话,那么贵族区就是将人造美登峰造极了,贵族的房屋每一栋都占地很广,以中央广场为圆形散开,房屋为圆顶,虽是典型的贵族风格,但每栋房屋周围簇拥的花丛和青草让建筑立刻增色不少,房屋外的花有四种,分四季开放,每一季,都可以从屋外看到不同颜色的花,贵族们喜欢在阳台上边喝茶边赏花,还能眺望城外的风景。铺路用的也不再是大理石,而是一种很光滑的镜石,这种石头不仅坚硬,而且真如镜子一样,可以从上面看到外面景物的倒影,从阳台上咋一看去,还以为自己的房子是建在湖面上一样。贵族区的风格就如一个温婉的少女,恬静而又高雅。
皇室区占地最广,三条支流以最左边为界,本是一片草原,现在皇宫就建在这片草原之上,设计师在皇宫的一些重要角落仍是如贵族区一样种上了四季的花,并在宫里的庭院内建了个人工湖,饲养了很多水鸟在湖中,湖畔周围的草原上还会有一些小动物四处乱窜,每一届的国王都喜欢携家眷在湖上泛舟,而一些宫女爱在湖岸旁喂给动物们一些吃的。在与邻国的使者交流时,一般也是来这个地方,一边谈论国家大事,一边欣赏自然风光,到也是件趣事。皇室区的风格就如一个华贵的少女,优雅而又大气。
因为斯德兰的美丽,大陆各地的游人们纷纷聚集于此,在平民区的一些大街小巷或酒馆里时常可以看见穿着时髦的吟游诗人弹着竖琴高歌一曲,运气好一点的话还能看见美艳的舞姬。当然不全是吟游诗人,也有许多身怀绝技的人在这里表演赚取一些费用。总之斯德兰是各式人等的集散地。
今天的街道似乎又有人在表演什么,许多人围在平民区的小广场一角驻足观看。
“来呀,大家快来看呀,大陆上最强的大力士伦森今天为大家表演绝技啦。”一个个头矮小的中年人卖力地向众人吆喝着。几名男子费劲地从一旁的马车里抬了块有半个人高的巨石来,那名叫伦森的大力士站在中年人身旁,裸着上半身,身材魁梧,那一块块结实的肉就如铁块一般堆在他身上。伦森看着那几人费劲的样子不屑地哼了一声,摸了摸自己镫亮的光头,走过去双手一抱,很轻松地便把巨石抬了起来放下地,周围的人发出了一阵赞叹声。
伦森抬起了他那硕大的右手捏成拳状,闭着眼站在石头旁,所有人屏住呼吸,看他下一步想干什么。
“呵呀!”一声震天动地的大吼,伦森右拳夹杂着浑厚的风声击向巨石,“轰”的一声,巨石竟裂成了几大块散落在地,周围的观众先是一片沉寂,忽又掌声雷动,本来在现在的世界里,打碎巨石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只是这人并没用任何斗气或魔法,只用肉身之力便把巨石打做几块,就实属罕见了。中年人脱下脑袋上的帽子一边得意地笑着一边向周围的人讨要费用,不一会儿,帽子里就多了一大把钱币。
“咳咳。”中年人咳嗽了一声示意大家安静,几人又从车上抬了个桌子下来,桌子上放有一个小布包,中年人走过去把布包解开朝桌上一倒,一大把金灿灿的钱币顿时堆了起来,看着这么多的金币,众人又发出了羡慕的叹息声。
“如果谁对自己的力量有自信,可以向大力士伦森挑战,只要在力气上胜过他,就会得到这所有的金币,比试一次只需一个银币。”中年人又提出了个惊人的提议,围观众人顿时议论纷纷,纵使一些会武技的,但自问光比力量绝不及他,也不敢上前讨教。
“没有人吗?”中年人又大声问了一遍,众人你推我搡,就是没人敢上前接招。
“我来。”突然从人群里传来一个年轻的男声,一个身影从人群跃出落在中年人面前。中年人顿时愣在了原地,因为此人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身材又矮小,一头红发很随意地向上抹成乱发,右脸贴了一小块胶布,从手指一直到胳膊肘都被绷带缠住,一条麻布披风栓在他脖子上,同样是半裸着身子,但以他这个年龄段来说,肌肉到也算壮硕,而且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疤痕,看来是以前留下的。不过毕竟年龄尚小,整个身子骨才达到伦森的腰,光伦森的手臂,就已比少年腿还粗了。
众人顿时一片哗然,中年人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小弟弟,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下去吧。”
“什么闹着玩儿,我可是认真的,不就是打败他吗?我用一只手就行了。”少年瞟了瞟伦森似乎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外面的人群一听此言顿时炸开了锅:“哈哈,一个小不点都这么狂。”“喂,矮冬瓜,还是别闹了,一会儿被打死了可就惨喽。”“是啊,回来吧,断胳膊断腿可有你受的。”
“小子,我很钦佩你的勇气,但这不是游戏,你还是走吧。”伦森走到少年面前说道,少年冷笑了一声看着伦森:“怎么,你不敢跟我比么?”
伦森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挑衅,更别说是一个毛头小子,心里一怒大声说道:“好,我就和你比试!”
这孩子疯了,众人脑子里都是这样想的。中年人看收不了场也只有继续主持下去:“那好,就由这位少年与伦森比试,参加比试的费用就给你免了,先申明一点,比试难免受伤,各位可做一个见证人,出了什么意外都是自己负责。那我来说一下规则,不准使用武器,也不准使用魔法,只能用身体力量接触,一方把另一方摔倒在地即可获胜,比试开始。”
“喂,还真比啊。”“留点力,别把别人摔残了。”“小不点,还是回来吧,免得一会儿吃不了兜着走。”围观的人七嘴八舌地劝说着,但少年却不为所动,似乎铁了心要跟伦森比试。站在少年面前的伦森体格上无疑占了绝对的优势,似乎用指头都可以把少年打倒一样,没人相信少年可以打败伦森,伦森自己也不相信,更何况少年还说用一只手。
“快点出招吧,别罗罗嗦嗦的。”少年不耐烦地催道,伦森顿时勃然大怒,一拳便向少年打了过去。
众人沸腾的声音突然消失了,不是因为少年被打倒,而是因为少年真用一只手便按住了伦森的拳头。
“怎么,才这点劲?不会留了力吧。”少年面不改色微微笑道。
如果说伦森开始的确留了力,那现在可就已经用上全力了,但不管自己再怎么使劲,少年那小小的手掌竟让自己无法推动分毫,伦森的脸涨得通红,肌肉越绷越紧,但少年连半分也未曾移动过。
“真是可惜了,空有一副身体,力道却用的毫无章法。”少年话音刚落,按住伦森的那只手突然一翻扣住伦森的手腕,伦森的整个身子竟被少年用一只手提了起来重重地摔在了地面上,看起来那么重的伦森,竟被这个少年像甩衣服似的扔了出去。
可怕的寂静笼罩在四周,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少年走出人群,中年人回过神来,到也很讲信用的把少年叫住:“请等一等,你还没拿钱呢。”
“不用啦,你自己留着吧。”少年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继续向前走,中年人又是一愣,随即大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格隆·亚特兰斯。”少年的身影消失在了人流之中,这时的人群才又议论了起来。
“格隆,是神谕排名第四的力神将格隆!”“原来他还是个小孩子,真是人不可冒相啊。”人们钦佩地看着格隆离去的方向,伦森从地上爬了起来,脸上没有沮丧,反而充满了崇敬。
在这个时代能与传说中的强者交手,对自己而言也是一种幸福了。
秩序再好的城市也会有不安份的地方,沿着平民区往东北方走,那里是城市里最贫困的人所住的地方,越是贫困,不安份的的因素也就越多,在那里遇到一些小混混抢劫财物,也不会是一件稀罕事。
格隆现在就走在这片地方,在巷子里来回穿梭,却始终找不到出口。
“唉,不常来首都,又迷路了。”格隆叹了口气,挠头看了看四周,拐了个弯,看见前面一群小混混正围着一名二十几岁的女子不怀好意地说些什么。
抢劫?格隆慢慢地向他们走了过去,也渐渐把那女子看清楚了。女子有一张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一些的俏脸,但为什么又说她是二十几岁呢,因为她身上散发出的气息已经褪去了十几岁少女的青涩,有一种类似于成熟女人的风韵。她黑亮的长发用一根紫色的细绳很随意地扎在脑后,那双大大的乌眸带有一丝俏皮和狡黠。不过她迷人的地方并不仅限于此,她那曼妙的身段和一对丰满的胸部,足以让任何男人产生出本能的幻想。她穿着露臂的紧身V领战斗服,浅蓝色的热裤下是一对富有弹性的大腿,她把双手揣在胸前,让那对巨乳更是喷之欲出。几个小混混显然抵受不了这种诱惑,迷醉之间已然忘记自己抢劫财物的初衷。
虽然身处混混们的包围圈中,但这女子却似乎一点也不紧张,脸上始终挂着迷人的笑意,看她的样子,混混们反而更加兴奋。在这种地方能遇见这种上等货色,简直是难得的好运,这群人自然不愿放过这种机会。
“姐姐可真是太迷人了,陪我们哥几个玩玩如何。”“能和姐姐在一起呆一会儿,那可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呵呵呵。”混混们淫邪的眼神在她的胸部和大腿间不停地打转,口水都留下来了还未察觉,一个心急的已经伸出手准备去摸上两把了。
是她?还是不惹为妙。格隆认出她来赶紧低下头转身想走,那女子突然抓住混混的手甩了开去,对着远处的格隆娇笑起来:“哟,这不是格隆小弟么,我被一群坏人围住了,该怎么办呢?”
一听她那故意装得甜甜的声音,格隆浑身顿时打了个寒颤:“妮娅,你要玩自己慢慢玩,我可没功夫陪你在这儿瞎搅和。”
“你还真是无情哪,眼睁睁地看我在这里被坏人欺负么?”妮娅看来是不想让格隆轻易地脱身了,格隆暗叫不好,混混们也随即吼了出声。
“这矮冬瓜是谁?”“姐姐不会对这种年龄段的有兴趣吧。”混混们这时正处在兴头上,不怎么关心国家大事的他们脑子里也不会联想出妮娅和格隆究竟是何方人士。几个小混混已经走到格隆面前不屑地盯着他,“矮冬瓜,识趣点,自个儿走了吧。”
“好吧妮娅,要走就快点走,别在这儿跟他们胡闹了。”格隆知道被妮娅盯上了就一定跑不掉,只得叹了口气向妮娅走去。身旁的混混见他对自己竟然视而不见,几个人顿时大怒,一起向格隆打了过去,“啪啪”数声,看也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那几个混混自己便飞到了墙上跌倒在地昏死了过去。
“怎,怎么回事?”剩下的几人心里一寒,直觉告诉他们现在的处境十分危险,正想逃跑,却发现明明靠在墙边的妮娅不知何时挡在了道路的另一边。
“你们不是想和我玩儿么?”妮娅的笑脸对现在的混混来说显得格外恐怖,混混们顿时满头大汗,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大姐,还是算了吧,我们突然肚子痛,你行行好放过我们。”
混混们本来以为改称大姐更能体现出对妮娅的尊敬,但妮娅的笑脸上似乎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愠怒,排头的混混突然捂住肚子痛苦地倒在了地上,妮娅的身影竟瞬间移到众人的面前,混混们吓得想向后跑去,但连身都还没转,便全都捂住肚子倒地不起,格隆打昏的几个人还只是昏了过去并无大碍,可看这几人,起码也得在床上躺好几天去了。
“记清楚了,我是神谕排行第五的瞬神将妮娅,不是什么大姐。”妮娅从混混的身旁走了过去,“还有请记住,不要在我面前叫我什么大姐。”
“哎呀,不就是叫个大姐吗,就把别人打成这样。”格隆摊着手叹了口气,“薇丝老大都从来没有因为别人叫她大姐生气过,她比你还年轻呢。”
“你这小孩真是越来越拽了!”妮娅身子一移用胳膊把格隆脖子别住,格隆吓得冷汗直冒连声告饶:“行行行,我错了还不成?”
妮娅这才点头把格隆放开:“如果不想像小迪迪那样,就对我尊重点。”
“小迪迪?”格隆抹着冷汗哭笑不得地说道,“迪亚可一点也不喜欢你这样叫他。你再叫他几声,他一定会抓狂的。”
“你的话可真多呢,看你对小迪迪这么仗义,我以后叫你小格格怎样?”妮娅“嘿嘿”地坏笑了一声。
“还是免了!”格隆皱着眉大声拒绝道。
“那好吧,我们说正经的。你也是接到薇丝发来的消息就立马赶回来了?”妮娅把弄乱的鬓发给梳理了一下。
“是啊,十神将应该都会到齐的。”格隆看着妮娅的异样的笑脸心里又是一紧大声说道,“你又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奇怪为什么你会在这里出现,神谕总部可是设在贵族区的啊。该不会是迷路了吧,说起来你一直都是个路痴呢,唉,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妮娅的嘲讽让格隆有些挂不住脸,格隆生气地叫道:“那你呢,你又转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也迷路了,你得知道,首都这阵子新修了不少路,反正有的是时间,我们去四处逛逛也好。”妮娅在嘲讽够了后很自然地便把话题叉了开去,一点反击的机会都不留给格隆。格隆只得摇头叹气,怨自己怎么会碰上这个号称神谕最难缠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