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父亲是日本人,母亲是中国人。父母是国家一级教师兼科学家,父亲有一家公司,没日没夜地在世界各地奔波,名副其实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居于食物链的顶端。
父母是再婚的,再婚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单纯的因为工作需要,如果结婚的话双方都能够获取需要的利益。父亲的前妻好像是一个曾经当红一时的影视明星,据说我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和我年纪相差无几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一话题父母也是闭口不谈。家人还有一个从小照顾我生活的奶妈媛姨。家财万贯,每天过着亿万人所羡慕的几乎无忧无虑的生活。
补习班,学校,家。这是我在十二周岁之前的全部内容。
天才是命运珍贵的馈赠,这注定了我天生就应该达到普通人所难以达到的成就,并且显得毫不费力,理所当然。
我,忧作森子,20**年出生,今年十二岁。
我是上帝的恩赐,是父亲毕生的得意佳作。从出生开始,我就表现出对外界强大的感知能力。
我的父母都是杰出的科学工作者,初中之前所有的教育全权由二人负责。除了理论知识,他们还给我灌输了许多素质涵养。虽然基本上都是视频通话或者以电话的方式教学,但是我理解能力超群,所以只花了同龄人一半的精力就足以巩固双倍的课外知识。
其实我曾经上过几天幼儿园,但是由于太过于无聊,老师教的内容十分无趣,简直就像是浪费时间。父亲不愿我成为一个死板刻薄的人。经过家中商谈后,一致同意让我不去上幼儿园。
在我三岁的时候,我的识字量已经达到十岁左右孩子的量了,最好的证明莫过于当年我无障碍阅读《再别康桥》这一事。自此,书籍就成了我的爱好。父母很注重儿女教育方面,对课外知识的积累更是十分鼓励。
不上幼儿园后,我常常在书店泡上一下午,直到媛姨来接我回家吃饭。
我总喜欢尽情徜徉在书店的温暖中。温馨的灯光,整洁的布置。深蓝的像是海洋,昏黄的就是星光。我看的书很杂,但那一段时光真的是充实而美好。
有一次,我照常在家附近的一家书馆看书,具体内容不清楚。但书是大部头的,摊开后书页的上端超过我的膝盖,下端抵住我的肚子,两边遮住了我的双腿。媛姨来接我,但我还是不舍得离开这家书馆。
父母对我各方面家教很严格,媛姨就往往是太纵容我,在家中也是个名副其实的白脸角色。只要一冲她撒娇,她的心立刻就软了下来。在被允许多看一会的美好时光中,媛姨和书馆的老板开始攀谈。
“女士,这是您的孩子?”书馆的老板是一位美国的中年女性。
“不是的,这是我雇主家的孩子,我是他的保姆。”媛姨回之以流利的英文。
“这孩子多大了?上幼儿园了吧?”
“七岁,没有上学。”媛姨看着我沉迷书本的样子,露出欣然的微笑。
“为什么?看您的这副行头,雇佣得上您的家庭怎么会没有钱供孩子上幼儿园呢?”
“我家的少爷是个天才,我的雇主足以为他提供最好的教育。”媛姨冲老板微微一笑,眼中流露出了自豪。
“天才?哈哈,您是说这个抱着大部头书装样子的孩子吗?”老板的语气中半信半疑,带着调侃的意思。
“是的女士。”媛姨又笑了一下。
那位女士走了过来,她蹲在我面前,金黄的长发从两肩滑下:“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忧作森子。”我小心翼翼地答道,因为西方礼仪教育的欠缺,DNA中长年刻有“小心谨慎”四个字的我十分紧张。
“你是日本人?”
“我爸爸是。”
“真可爱,我叫做梅琳,你可以告诉我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吗?我很好奇。”比起对于书本内容的好奇,此时梅琳所想要表达的实际上只是对我概述能力的好奇,并带着逗小孩的意味。
“这本书讲了……”那是一段漫长的时光,在阅读灯的柔光照耀之下,我对这位眼前比我大了二十多岁的同好讲述了书中的内容。那本书中的内容我忘记了,只记得梅琳眼中的闪光,那是因为我吗?
我忽然想起父亲的话,我是上帝的恩惠。虽然很少与外界打交道,但是当我真正步入社会时,人们会仰视着我。那时,社会这个大舞台所有的聚光灯将打向我,而我将在舞台上侃侃而谈,人们的眼中会闪闪发光,那是因为我的闪耀。最终,我会成为一个时代性的人物。
八岁开始一直到十岁,我人生中的高光时刻。
从八岁起,我以超凡人的效率学习完了所有的初中知识,开始频繁参加各种国内儿童科学创新赛事,收益颇丰。
有甚者,如我在九岁时绘制的曲翼式飞机设计详图,从外观到大致的原理内容。它使得我一夺奥赛之冠,再次之后,这份设计图被一家全球五百强的科技公司高价收购。
值得一提的是,这三年我连续成为“东京青少年刊”中全国最有前途的人选Top1。
十一岁。自修小学的我被东京市最好的市重点——“莘云中学”破格录取了。凭借的是全科满分的成绩,无处安放的各个奖状,还有就是一封申请书,运用了中英日三中语言书写的申请书,其中没有任何语法或拼写错误,甚至涂改的痕迹。
上初中之前的我,就像是温室里的花朵,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当我真正的要步入社会后,我才发现,别说什么发光发亮了,我根本无法和同龄人相处!
我的成绩毫无意外的很优异,各种测验都是满分,年级第一。但是“社交”成了我的难点,可能这正是印证了那句话“天才注定孤独”吧。我与生俱来的光环注定了我和同龄的伙伴之间的隔阂。
其实在上学之前,我从来不能理解什么叫做孤独,认为社交并不重要,对一个人没有什么影响。“有对比才有伤害”嘛,当看到男生女生聚在一起嘻笑打闹时的场景,我顿时明白了那些我一直无法理解的社会学书籍中所谓的“精神富足”了。
年级里还有几个靠父母钱财挤入这所学校的人,他们每天都处于混吃等死的状态,,也是学校中臭名昭著的校园不良。父母将他们领到这里只是为了求毕业时学校会给自家孩子的成绩单上留个好分数。
有时候他们会来找我解解闷。当然,仅限于人身攻击。因为他们心知肚明,像是我这样的人,要是因为肢体接触而挂彩的话必定会让自己的父母感到难堪。最终呢?当然是会落得一个无法用钱财来解决的下场了。
虽然不用承担一些皮肉之苦,但是关于绰号还有一些绯闻我到今天也还记得。
一次上数学课,那几个坐在最后一排的小混混公然称呼我为阴暗男,还未经老师允许离开座位抢走我数学作业的答案。说起来叫我们的老师也是懦弱,可能是上级托了关系,班级闹事也置之不理。
再加上后面几个小混混的戏弄,导致我一整天都被同学称为阴暗男,浪费了一天学习的大好时光。
没有体验过交朋友是什么感受,一直以来饱受他人的敬而远之。没有嫉妒和偏见,毕竟所有人本来就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十一年,在无尽循环的度过。今天,明天,后天......过去的每一天和未来的每一天,都被安排得一丝不苟,每天过得也都差不多。我站在一个制高点,所有人都可望而不可及的制高点,俯瞰着这个世界。
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十一年零十一个月,我做了一件人生中最叛逆的事。
逃课。
那一天的天空很蓝,万里无云。我趁媛姨不注意时从家中逃走了,并且翘了一天的课。我乘着公交来到了市郊,记得那天我在河道的堤坝旁骑车,像是亿万普通人中的一个。
青翠的树木,遍地不知名的小野花......脱离了城市的纷纷扰扰。我的胸腔中充斥着凉风,耳边的风呼啸而过。我不由得骑得更加快了,风声盖过了所有的声音,我真正的感受到了“自由”。
在此之后,我还做了更大胆的事。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的审美发生了变化。我用尽自己五位数的零花钱买了一顶黑长直的假发......
抱着我的“宝物”,我搭了电车回家,但父亲和母亲早已在家中候着我了。
毫无意外,我被训了一顿。
第二天,那是悲剧的开端。父母在前往英国的航班上遇难身亡了,这个噩耗还未来得及传到我的耳中,死神早已把镰刀架在我的脖子上了。同一天的中午,我从教学楼的三楼坠落,大脑损伤严重,导致了我大部分记忆的丧失,我昏迷了一个多月。事故总是祸不单行的,半个月后,父亲的公司遇到经济困难,倒闭。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的人生本应该是光鲜亮丽,灿烂辉煌的,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