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精灵与刺客

作者:微若浮云 更新时间:2021/9/24 10:03:16 字数:2134

那是一片林海,起伏的树林像是海洋掀起的绿色波浪,而在这绿色的海浪之中,有一个不起眼的木屋。

隔壁就是一个村庄,走过村庄外的木桥就能到达这里。

木桥没有护栏,但这只是一个很浅的沟壑,就算从木桥上掉下去,也不会伤得很重。

木屋不大,里面的装饰也不算华丽,两排整齐的书架,客厅一个方方正正的餐桌,不大不小,也够来的客人吃饭。

只是这餐桌旁边的架子上,摆放着一些奇怪的东西。

一把散发着金光的阔剑,阔剑的剑柄有一道细痕,若是将阔剑分开,则可以变成两柄细剑。

还有两把弓,一把白色的短弓,一把木制的长弓。

短弓纯白,只有弯月的弓端有一些金色的光芒。而那把木制的长弓则被光芒环绕,像是黄昏夕阳的颜色。

而更奇特的是,这两把弓都没有弓弦。

弗恩轻轻推开房门,在客厅一个晃着的篮子里,婴儿睁着双眼,好奇地看着弗恩。

而趴在桌边的那个白发女人,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只是那副不雅的模样有些配不上她的气质,女人的嘴角还有一丝口水流下……

弗恩的眼皮跳了跳,现在任谁都能看出来,这个女人在哄孩子睡觉的时候,把自己给哄睡着了。

而且看这桌上的口水,她估计睡了好一会。

弗恩不禁有些好奇,虽然知道眼前这个女人聪明得不能再聪明,但这样一副模样,真的可以被称之为……智慧之神吗?

*

“啊啊?啊?”女人从睡梦中惊醒,抬头看到是弗恩,眼神又软了下去,说道:“是你啊,来我家干什么?你不是去当海盗了吗?”

“你四十多岁才有了孩子,之前有人还说你老来得子,你能不能上点心?”弗恩在白发女人的头上敲了敲,说道:“这是你儿子!哄他睡觉能把自己哄睡着了?”

“啊,怎么你也这么说啊。”白发女人捂着脸,说道:“你知不知道照顾孩子有多麻烦?这玩意比生孩子都要麻烦!我严重怀疑你父母在你十四岁的时候领养你,就是因为不想养婴儿!带孩子太难了……”

“有一说一,他们确实不太喜欢带孩子。”弗恩有些头疼地说道:“洛独小时候尿裤子,从来都是我给他换……”

“唉。”

两个女人同时叹气,很难想象二十年前他们拿着双枪和长弓在林立的高楼顶上奔跑,誓必要杀死对方。

“果然,岁月是把杀猪刀。”弗恩捂脸叹气。

“哎哎哎,我可不是猪,别带上我。”白发女人轻轻捏了一下婴儿的脸,说道:“你这个大忙人,肯定不是过来看望我的吧?”

弗恩沉默了一下,说道:“爸妈算了一卦,说洛独最近可能会受伤。”

“嗯,那还挺好。”

“挺好?他可是恶魔,能让恶魔受伤的东西……”

“破 处也是受伤啊。”白发女人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道:“说不定他现在正被某个漂亮女孩子按在床上折磨,你过去反而打扰了他们的兴致。我记得……他现在应该都快十八岁了吧?按照十二天的习俗,如果不去宗门修炼的话,他十五岁就该结婚了。”

说到这里,白发女人还很认真地点头,说道:“更何况你们从小把他当一个普通人养,所以他现在受伤,其实已经算晚的了。”

说得好像这个白发女人还研究过十二天的历史知识。

“这真是智慧之神该说的话么?我在和你严肃认真地讨论世界存亡的问题!”

“我也在很严肃认真回答你的问题啊。他和某个漂亮姑娘的第一次,这难道不是人生中最值得纪念的伤害么?虽然那个姑娘可能受到的伤害更大……”

弗恩真的不想和这个女人讨论问题,因为总能被她带偏话题,说到某些莫名其妙的地方去。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是看着洛独长大的,担心他在十二天会不会出事,担心冥河可能再也无法恢复。”白发女人耸耸肩,说道:“但我就算告诉你他会死在十二天,你又能怎么样?我们都是普通人,十二天都是超人一样的术士,飞天遁地无所不能,拿着刀恨不能把山都给劈开。我们到那自保都难,哪里还有能力去救洛独?他要是能在十二天被杀,咱们过去不就是被人给干碎么?”

“你应该知道死神留下的那个面具吧?”弗恩忽然说道。

白发女人愣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神态,说道:“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是神也有私心啊,更何况他还是个恶魔,有点私心不是很正常么?再说了,他又没把那个面具送给外人,他老婆拿着那个面具,不就相当于面具还在他手上么?洛独比你爸还怕老婆,他什么东西不是那女人的。”

白发女人说话总是那么嘻嘻哈哈,但她那不怎么正经的话语,却又总是一针见血。

“但如果他不让冥河恢复正常……”

“那人类也得过日子。”白发女人似乎并不在意,说道:“其实冥河破碎,对人类有很多好处。”

“你说好处?你知道有多少人因为怨魂而死么?”

“不,你错了。”白发女人淡淡地说道:“当人类有了共同的敌人时,人类会展现出比和平时期更强的团结和友爱。”

“就算这些美德是用人命换来的?”

“你觉得……如果没有怨魂,死的人会比现在更少么?”白发女人反问道。

弗恩沉默了,她掏着自己的衣兜,拿出一根烟叼在嘴里。

“你爸妈上次来看望我的时候,送了我几本书。”白发女人站起身,在书架上翻找着,“其中有一本叫……《狂人日记》”

“我的学习能力不太强。”弗恩摇摇头,说道:“我十五岁才学会认字,你真觉得我有能力看懂这种偏古文的小说吗?”

“你没必要看懂这本书,你只需要知道一个事实。”白发女人看向弗恩,“其实吃人最多的并不是冥河中那些丑恶的怨魂。这世上更多的人,是被人类吃掉的。”

弗恩低头看着自己袖剑上的印记,这把袖剑曾杀过一个叛乱的领袖,但与其说那是一个领袖,不如说那是一个被社会逼到绝望的凡人。

就算她读书少,她也理解白发女人说的究竟是什么。

其实无论在哪里,都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只是他们披着一个更体面的外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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