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很多年后,公主终于嫁给了有钱、有权、又有颜的王子。不知她是否会想起那只恶龙——不,那只是一只倾尽半生去攒金币、修筑地堡、冒着生命危险去追求,却至死也得不到美人欢心的丑陋舔狗罢了……”
傍晚,窗外的天是蓝紫色的。那面一人高的魔镜倾吐完它的心声后,镜面不再显现文字,一圈圈泛着光的涟漪散去。破旧的屋内没有一丝一毫的光亮,只留下镜前孑然一身微微颤抖的中年人,他的身影像是黑夜的一部分。
他无神的眼里饱含泪水,紧紧盯着冷冰冰的镜子,脸上表情阴晴不定,就像在追忆他那并不光彩的过去。
屋内沙沙的翻书声停止了,吸饱了墨水,悬空而立的羽毛笔在羊皮纸上轻快的书写着,“他们”的灵魂,在这一刻,几乎完全重合了。
删除,删除,删除……
记录一:
“2023年10月21日,上午9点,天气晴转多云。他又来了,一个男子大学生。他和往常一样,从书架上随意抽走一本书,假装翻几页,然后伺机搭讪小姐姐,好在每次都是同一个……嗷,等等,他居然在好好看书……看了足足两小时,还没去碰那个被他称为‘手机’的精神DuPin!这叫什么?这叫浪子回头金不换!奶奶我(删除)姐姐我,就好这口!(删除)就喜欢这样的人才!”
放下书,王明雷仰头深深打了一个哈欠。今天图书馆人少的很,特别安静,手机也落在宿舍了,但这绝不是他好好看书的理由。
就在昨晚,他发了个5.20元的红包给他心爱的妍馨,并附上一句:天气转凉记得多喝热水,爱你,么么哒。
可妍馨的扣扣号却发来一条语音,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老兄,妍馨被我攻略了,你最好趁早死了这条心吧,日长梦多苦的是自己啊。”
晚上9:37,王明雷感觉整个人都裂开了,破碎得七零八落的,妍馨亲自安慰都安慰不好的那种。
小丑竟是我自己.jpg
本来已经暗淡的屏幕又一次亮起,来自一个陌生人的好友请求。
加上后的第一句话,直接让王明雷又一次燃起了斗志,感觉人生充满了希望。
“那什么,我虽然攻略了她,不过这只是家里人的任务罢了,我爱的不是她。”
“也就是说,我,我还有机会咯?”王明雷好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口中喃喃道。
“宝贝,我真正喜欢的是你呀。我接近她的真正目的,不过我是为了离你更近一些而已,为了得到你扣扣号,我……”伴随着接下来一系列的土味情话,犹如一道道响雷炸在王明雷耳畔,他再一次裂开了。
若不是宿舍里几个“好爸爸”使劲拦住他,他当场就得将自己高空抛物,准心直瞄楼下那个不可回收垃圾箱。
“我,我,再当舔狗……还不如把灵魂卖给古神!”他狂喊着。因为体能极差,又是第一次受到如此大的心理重创,没过多久便倒在床边昏厥过去。
清晨醒来,他又一次来到了榕城大学的图书馆,只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去老地方。
他决定了,将一切的,全部的,100%的身心全部献给这伟大而无限的知识,趁着精神上的贤者时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下月把四六级给过了。
向后仰了仰酸疼的脖子,王明雷站起身稍微活动了一下四肢。看着窗外的绿色植物,深吸一口气。
“原来孤独也是一种幸福,我悟了。”他感觉人生都得到了升华。
他决定先把书放回去,然后去楼下食堂吃顿早饭。就在他拿起手中捂热的书,决定插回原位时,突然发现多了一本书。
“什么时候出现这里的?哟,封皮还是金属的,是青铜还是那什么?喔!羊皮纸……”他作死的将书抽了出来,就在他翻开那本青铜书的一刹那,纹路沟壑纵横的封面,忽然蠕动了几下,并且睁开了一只绿色的竖瞳!
羊皮纸上记载着密密麻麻如米粒大小的不明字符,每一个字符都承载着超大量的信息,每一段信息都是无可比拟的禁忌知识,每一条知识都超越了人一生最大的承载量,那是对于人类的不可知,是世界运行的真理。
极致的苦痛瞬间降临,王明雷的肉体和灵魂几乎崩败,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哀嚎,整个人游离在生死之间。一个踉跄,王明雷倒在地上,意识丧失。
一个如真似幻的“人”依靠在向阳的窗边,朦朦胧胧的身影,犹如罩着一层薄纱。那人走到倒地昏迷不醒的王明雷身侧,阳光下,那人分辨不出性别,分辨不出脸,甚至分辨不出前胸和后背!
脚上踏着的高跟鞋踩在了王明雷在脸上,不知轻重的撵了撵。除了王明雷以外的,图书馆的所有人都被创造了不在场证明,因为不能违背真理,所以整个图书馆没人能看到这一幕。
青铜书的一角立了起来,刺破了王明雷身上的休闲服,蠕动着钻进了他的血肉,却没有一滴血流出。
10分钟后,一只绿色的竖瞳在王明雷的胸口眨了眨,最后一次合上时,早与他的皮肉无异,简直天衣无缝。
下一刻,王明雷消失了,在各种意义上消失了。他被禁止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所以他的存在是有违真理的。
当他再次清醒的时候,先前那副瘦弱的身躯早就消失不见了,他的灵魂被硬塞进了这个中年人身上。
就感觉挤的很,没错,一具身体,两具灵魂,被糟糕的缝合在了一起。
当魔镜上出现那几行字的时候,正是王明雷的灵魂降临之时。于是两具灵魂同时目睹了那被魔镜曲解的黑童话,因为有着相似的经历,他们融合的程度加深了。
“这是哪里?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我不是应该在……”
他说出口的话,自己却感到无比矛盾。
“不对不对,这就是我家,可是,可是我是谁?”他痛苦万分,好像缺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凭着本能,他快步走到窗边,双手用力将窗拉开。因为开合处已经锈损,整个过程显得很吃力。
窗一开,光线如潮水一般涌进来,房间里却也是很昏暗的。伴随着光的,还有外面那久久不散的雾和霾,房间里朽木的气味混杂着涌进的刺鼻气体,令人作呕。
凭着那一点点的光亮,他走回镜子前,他看着他那瘦削却俊朗阳刚的脸,两撇棕黑相间的八字胡在他上唇晃了晃,鼻梁高挺,同样棕黑相间的卷毛杂乱的盘在他的头顶。
身上的皮肤呈现出病态的惨白,不过更像是一种灰色,淡淡的灰白色。怎么看都像是一具活生生的尸体,死气沉沉的中年人。
身上棕色的旧西装破旧不堪,衣摆处甚至还能看到疑似被子弹贯穿的孔洞,里面的絮状物溢了出来,越看就越让强迫症和完美主义者的王明雷不舒服。
不过仔细想想,因为贫穷和日复一日的高危遭遇,这已经是常态了,命不是还没丢吗?那一切都是小事一桩,何必折磨自己。
正常,再正常不过了。
另外,他还发现,明明在镜子里能看到的家具,转头看去,却一件也没有,整个房间显得空荡荡的。那些为数不多的家具,就好像深藏在黑暗中一样,无影无踪。
“二,四,六……嘶!这些家具没了,我得损失多少?!哦,门是关着的,刚刚窗也是关着的,让我推理推理……开窗的人是我,整个房里也只有我一人,所以……盗走家具的犯人就是我自己!”
他手指着镜子,一一数着镜中家具的数量,然后做出了糟糕的判断。
就在这时,他惊奇的发现,房间的一角出现了一台柜子,就和镜中摆放的位置一模一样!
他疾奔过去,扑倒在柜子前,双手胡乱的抚摸着柜子,简单的开合检查着。三分钟后,他手里多出了一本红皮证件,一只放大镜,一叠被剪除了关键词的旧报纸,一把黑色手枪,还有大约30颗尖头子弹。
是“持枪证”!看到这几个字的时候,王明雷犹如身处米国的感觉。
可,阿美利坚是什么地方?世界上真有这个地方吗?难道是西南群岛的某个部落?他想着,不由的挠了挠脑袋。
恍惚间,房间里突然又凭空出现了一排沙发,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这些看起来都像是老古董了,非常有年代感。
沙发很破旧,肉眼可见的黄棕色棉絮暴露在外,坐垫部分被磨掉了一层皮。估计也不是真皮沙发,摸上去质感极差。
一条红蓝相间的领带斜挂在沙发上,边缘有些许焦痕。
桌上摆放着一些报纸碎片,两杯早就放凉的咖啡,一包撕开却没吃完的黑麦饼干,一把长伞杖,以及又一本证件。
他拾起那本证件,仔细翻阅,又仔细对比了一下被他亲手挑选出来的报纸碎片,用颤抖的声音推测出了某个结论:
“哦……我是摩纳克·达勒多斯,彼得流拉侦探俱乐部的三流侦探,一个一事无成的丈夫,未能尽到责任的父亲,我,我……”他开始掩面抽泣了起来,半跪在地上,他好像想起了他的前半生,却也是模糊的,那是无比糟糕却又令人渴望追寻的过去。
就在这一刻,整个房间里的家具全部重现了,杂乱无章地摆放在屋子里,就和镜子里的布置一样,原本看起来很空旷的房间瞬间变得狭窄起来了,可又有了家的味道。
门前的衣帽架上,挂着一顶黑色宽边的圆顶礼帽,一只单肩包,一条双排扣的黑色长礼服,还有一条御寒的皮大衣。
天花板上,悬挂着烛台,被风吹得摇摇晃晃。虽然还没点亮,但用脚想都知道,即使将它点燃也不会有多亮。
脚下是红黑相间的毛毯,显得灰黑而脏乱,破旧不堪,上面的花纹隐隐约约能看出,那大概是一个儿童剧的动画形象。那是为他八岁的女儿买的,无比廉价的生日礼物。
敞开的衣柜里有一条短小的红色毛织围巾,两条童装——那是虽然朴素,但还算可爱的双褶层长裙。里边还挂着一杆猎枪,旁边是结了蛛网的子弹袋。
除此之外,房间内还有用石砖堆砌而成的壁炉,里面已经没有炭块了,仅剩的炉渣并不足以支撑它再次燃烧起来。
他想起了一些东西,他所在的这栋矮楼位于市郊区,楼上是出租屋,也是他大半的经纪来源。一层是他和女儿住的地方,妻子带着十岁半的儿子与他离婚了,也带走了这个家为数不多的值钱的东西。至于地下室,是他工作和睡觉的地方,女儿日渐长大,他不能再和女儿睡在一起了,他得把那床还算软的棉被留给女儿。
这整栋矮楼,都是妻子留给他的临别礼物,更令人沮丧的是,若是没了它,达勒多斯和女儿都活不过去年冬天。
女儿前几天刚被送去教会的寄宿女校,未来的三四个月达勒多斯都将一人独住。好在楼上来了一位新租客,似乎人还挺好,在租金方面也没有讨价还价的意思,十分痛快的签下了协议,就是他在外的名声不咋样。
至于上一位租客,哦,算了,从哪来就赶紧死哪去吧,越想越让人头大!
“咚,咚咚,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将他从回忆拉回了现实,无论是王明雷还是达勒多斯,似乎都没有感觉到不对的地方,他们已结为一体,记忆只在需要的时候浮现,剩余的……都记在了书里!
至于“我”是谁?呵,那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