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加的早期政治环境
前纪元中贝加刚成立的年代里,因为古代的王国刚刚随着各种灾难与外来民族入侵崩溃,大部分贝加地区皆保持着自我独立的政策,仅剩余的人口组成了大量的新城镇,彼此之间的联系也仅限于商业上,直到外来民族进一步南侵,才不得不开始军事上的合作。
这些城镇领主们的祖先,几乎曾经都是古代王国的封疆大吏,以此为基础他们模仿古制,实行极为分散的城邦制度,最初他们都很满足于松散的军事联盟带来的防御效果,但随着新的入侵湿透减退后,多余的军力一时之间无法转化,领主们多了其他心思,逐渐开始互相发动征战吞并彼此,以至于原本数百个小城邦逐渐减少为几十个大型城邦。
于是,斗争又持续了很多年,每次外来民族入侵的浪潮再次来临时,他们便不得不放下斗争之心,一致将剑锋对敌,也有人借着这机会背后袭击了盟友,得到了更多的土地予人口。
最终某个以此得利的城邦笑到了最后,一个以贝加为名的公国诞生了,统治者家族因没有得到古代王国的册封,只能以大公自居,换取其他中立城邦的支持,附近的其他城邦在统一战争来临前,便接受了条件,俯首称臣加入了贝加旗下,名义上贝加得到了大统一。
短暂的繁荣给人们带来了错觉,误以为无止境的剥削西方与北方少数民族的贝加人祖先们,在黑暗年代降临后跟它的前身一样,被入侵彻底击垮。
一直到艾兰思为首的领导者重新抢回贝加的主导权为止,贝加的政治问题都没有被解决,曾经的城邦风气始终没有减退,就算是大公国时期还是无法进行集权统治,边远地区的城邦对贝加的不信任,随着贝加统治者们的能力下降而显露出来,甚至在关键时刻背叛了他们。
作为一个成熟的领袖,艾兰思非常清楚中央集权的必要性,为此他直接使用了国王的名号,在国家名称上则依旧保留了贝加公国的国号,以此来吸引和安抚过去的遗民们,考虑到那些在战争中失去权势的前贵族们仍然有一定影响力,便也给予了他们特殊的地位,那便是贝加最早期的世袭贵族来源。
迈入晚年的艾兰思,并不急于守成,依旧大胆的他为后代们加设了女皇的帝位,作为国家的最高领袖,既是实权上的,也是名誉上的,这几乎成了贝加最出名的一点。
三大政治核心
贝加采取双君主制,国王与女皇为最高权力,元老院则为议事机构,负责对大型议案进行立法、修正与表决,其下的贵族议会为日常的事务进行审批,代表了大部分贵族的利益之余,也直接反应出不同话题上,不同人的看法。
国王在贵族议会的表决中,单人有效票为十五张,女皇则为三十张,假设双方有矛盾时,便会提交到元老院中,国王的有效票为五张,女皇的是三张,以此寻求平衡。
宪法规定,女皇对贵族议会的表决有直接否决权,这意味着一旦女皇为了阻止国王推动的决议通过,便有可能破格使用行政特权,但这情况极为少见,因为多数时候女皇都不会与国王公开矛盾,除非议题很有必要,否则并不会使用。
除了元老院、贵族议会外,裁决法院是仅次于以上两者的政府部门,拥有独立于元老院与贵族议会的裁决权,可以在女皇与国王双方同时授命的前提下,推翻元老院的与贵族议会的决定,而国王与女皇各自拥有一个名额来对法院的法官进行提名的权力。
由于君主、议会制、司法机构三者彼此牵制,多数情况下作为名誉元首的女皇都难以直接控制朝政,作为政府领袖的国王拥有更多的实权,也更懂得如何平衡彼此利益避免政治斗争。
贝加国王与女皇
国王与女皇,贝加公国最为崇高的两个位置,只能由艾兰思家族的直系后裔担当,由于第一任女皇继任时艾兰思本人仍然在生,这让女皇的人选比第二任国王更早的登上了王位,而又因为早期贝加公国的继承人们寿命也相差无几,故而之后数任女皇的年纪都比后几位国王年纪要大上一些,也逐渐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每任女皇都由年长的女性担任,国王则由年纪较小或辈分低的直系血脉继承。
多数情况下,女皇会是国王的姑姑,偶尔会是姐姐,她们负责着国内的外交、部分政务与维系贵族议会,会在逐渐年老后将这部分权力归还于国王,并且隐居起来。
国王的工作则主要在于处理内部矛盾,大部分的政策规划与军事,因此实质上国内的统治者依旧是国王本人。
两者之间的冲突在历史上并不少见,甚至有两次还发生了时间不长的内战,都以和解告终,国王无法脱离女皇代表的贵族利益,女皇也不可能逾越国王的权限去调动军队,双方总是试图钻空子找出一个可以结束无休止冲突的合法方案来,却至今也一无所获。
贵族们在被代表王室利益的女皇统辖后,实质上贵族与王室的矛盾就变成了王室内部的矛盾,贵族议会的作用也保证了贵族们发声批评国王的权力,每一次危机发生时都能释放压力,巧妙的回避贵族们叛乱的可能。
也因此,贝加建国后从来都未曾有大规模的贵族叛乱,历任女皇都巧妙地处理了王室与贵族的关系,哪怕跟国王有着极大的矛盾时,也还是有限度的释放贵族们制造的压力。
除了贵族议会的工作外,女皇也经常作为外交大使出游各国,联合帝国成立后,女皇的继任者们更加热衷于这一活动,既是当做和平年代的社交娱乐,也是一种获取政治资源的好方法。
有些不多见的时候,国王还没有能力承担政府领袖的情况下,元老院会自动在大比数表决后,允许女皇摄政,当国王成年后便交接权力,由于从制度章程上来讲,女皇的摄政合法性来自于元老院,也因此从未有女皇能逾越这一制度自立。
作为政府的真正领导者,国王的能力一旦不如预期,便有可能让女皇的实权增加,假若是血统较远的人选来担任女皇,往往会造成政治上的不稳定。
为此历代国王都进行了继承权修订,废除以往黑暗时代里杂乱无章的继承法,规定国王必须由现任国王的儿子继承,女皇则必须由女儿继承,以此类推防止族内有亲王家族的势力做大时主动推选自己族内的男性或女性继任大统。
无论什么情况下,双方限制彼此的权力过度膨胀,都是这一设计的初衷,血缘和制度上的维系让双方内斗成了很难发生的险况,只要国王的子嗣依旧繁盛如树枝,国家便会按照原本规划好的路线继续前进。
元老院
贝加的最高权力机构,独立于国王与女皇,有着特殊的一套行事准则,由五名终身元老,外加十六名被选举人士担当次席元老,除此之外还拥有一份一百六十人到二百人不等的候补名额,用于在任元老死亡或突发意外时候补更替,这份名单还会作用于元老院每五年的选举,由候补名单上的人员不记名投票给名单上的其他人,最高票的前十六人自动当选,如果发生同票问题,终身元老有资格进行抽选,每次一人,被选中者获得当次选举的名额。
每回仅限一人,五个人都结束后假若仍然有同票者,则进行第二轮抽选,直到选出十六人后为止。
对比起十六人的次席元老,五名终身元老由上一任国王直接任命,包括候选者的名单也是,如果有需要的时候,国王也会点名任命某些人成终身元老。也即是说在通常情况下,现任的国王只能选择下一任国王的元老院成员,哪怕在自己任上添加候补成员,也必须有多方的审议后才能得到同意。
五人的终身元老若有一人死于任内后,便会有两种情况发生,第一是剩余四人元老内有一人荣升为第一元老,单人有效票为三票,亦或者在次席元老中临时添加特定的“假元老”,以此平衡元老院内的票数比例,避免议题因票数对等而争论不休。
由于很少有终身元老接二连三死亡,因此更多时候是以第一元老出现为结束,“假元老”较少见于元老院的历史中。
绝大部分元老院成员们在公国内的地位上仅次于国王与女皇,他们表态时的话语即是大部分争议的答案,普通人或贵族有矛盾时,会在法院做了结,而国王跟女皇有矛盾时,则必须通过元老院的表决来做结论,尤其是关乎到军政的国家大事。
由于在行政部门上元老院有着绝对的否定权与裁决权,很多人都会尝试兜圈去讨好元老院的成员,为自己的利益套取便利,这种行为在元老院设立的前一百年内屡禁不止,哪怕杀了上千人也无法彻底杜绝这种现象,为此君主们将元老院的部分决议权更替为实质的行政权,例如元老院的成员可以直接授命于少数军队执行任务,试图借此机会将元老院内部不同派别的观点借用实权加剧分歧,让他们不再只是做一个决定便可以,还需要为行动的结果负上全责,变相警示这些位高权重的元老们。
元老院内,终身元老们的单人有效票为两票,五人共十票,次席元老们的十六票,国王为五票,女皇为四票,总计为三十五票。
只要元老们内部达成统一看法,便能发起任何宪法规定内的议题,这一范畴并无严格规范,从小到国王是否过度宠爱男宠,大到对外战争或制裁他国,都有着极强的影响力。
也正因元老院的候选者与终身元老皆出自于上任先王之手,故在政策与倾向上几乎都是贴近上一代,保证了政策的稳定性之余,也让新一代的君主们难以直接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贵族议会
如果说元老院代表了贝内外不同人士,尤其是上一任国王的观点的话,那贵族议会便可以说是绝大部分贵族们,包括了艾兰思家族其他分支的利益代表者。
由于贵族议会内部几乎全部都是世袭贵族出身,议员们也基本不可能脱离这个范畴去思考问题,所以女皇在这之中便非常有必要负责引导整个议会的讨论方向,哪怕议长在的时候也不例外。
正是因为贵族议会的广泛性和影响性能够直接反馈到贝加公国的各个阶层上,女皇掌控这个组织才显得拥有实权,很多贵族有着自己的行业与商业,已然成了有贵族头衔的商人,他们的讨论和议题发起大多都是与商业的改革有关。
也有一部分人并不只是关心自己的生意是否会因为议会的决案而受影响,他们看的更远,懂得如何避免受雇佣的工人或农民与自己发生冲突,与那些直到平民们组织起来闹事时才醒悟的贵族大为不同,主动尝试与平民合作,试图达到双赢的结局。
这部分人,被人称作善民派,而称呼他们的人,则被叫做利商派。
被称作善民派的人未必就一定真的为平民利益着想,有时他们更需要平民的支持来或许利益,而利商派本身也不尽是只思考自身所在阶级利益的家伙,也有不少人属于开明一派。
两个派别的人数在女皇的控制下几乎持平,谁都无法战胜谁,只在女皇有需要时才会产生不平衡的情况,以便女皇达到自己的政治目标。
贵族议会的议席总数有一千五百个,想得到其中之一,必须拥有官方认可或联合帝国认可的贵族头衔,少数在贝加被贵族身份的外地人,假若能拥有联合帝国的贵族身份,也同样可以加入到贵族议会里,但这样的人几乎不可能有人支持。
选举的过程大致上每六年一次,有时候八年,并无明文规定,当女皇觉得有需要时也可以提前进行大选,参选者基本都来自于各大贵族家族,也有从商后得到贵族头衔的商人们抱团参加,很少有既不是商人也不是世袭贵族的平民能以贵族头衔加入到这一选举里。
意外的是,即便平民不被允许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却可以作为投票者选出看得上的人,想要登记成为选民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出身、背景、经济状况都有一定的要求,并非每个人都能够随意投票。
一旦拥有投票权,便可以将手里的选票投给喜欢的候选人,能被平民投选出来的议席只有三百个,这无疑增加了善民派内部竞争的矛盾,同时也是贵族议会的一个特色,女皇有权力扩大平民可选举议席,只是平日里从不这么做罢了。
其余的一千两百个议席里,有五百个直接分配给特定的家族,根据不同家族的地位、历史与影响力也各有不同,并不是随意就可调控的,也保证了善民派中较为强势的一些世袭贵族们得以能与利商派抗衡。
同理,反之亦然,利商派在五百个固定议席里占据了更高的比例。
最后的七百个议席中,大部分都留给小贵族家庭进行有效的选举,让他们彼此间互相争夺选票,模拟不同情况下大多数贵族的政治倾向。
女皇默许小贵族们进行政治联盟,以此对抗大贵族团体,而世袭大贵族势力的结盟,尽管从道义角度来说没什么不可以的,却也很谨慎的进行着,女皇为首的监控者们不希望大贵族彼此走的太近,为此经常在其中挑拨离间,让他们作为强势的一方难以团结力量对抗弱势的善民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