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拉克西斯,今年三十三岁。
四年前,我在战争的最后被赋予了代号。
「野牛」,一个听起来就暴力十足的代号。
本以为拥有了代号,离开军队的我身价会水涨船高,即使当赏金猎人都能混上一口好饭。
可没想到,离开了军队的我居然屁都不是。
我联络了很多有权势的人,没有一个联邦高层想把我纳入麾下,大多是嫌弃我“有反抗倾向”“可能目的不纯”甚至是“实力太弱”都有。
我虽然不强,但目的只是很想要钱,真的!
成为代号以后我也离开了建制部队,自然没有从前那种花不完的军饷,只有联邦对代号的微薄奖金可以用。
所以,为了吃不完的海鲜大餐和喝不完的酒。
我来到一颗名叫兰那瑟尔的边境行星,担任警卫工作。
虽然说是警卫,也在警局里有我的注册名,但我其实更像是这些富家老爷们养的打手。
打手每天和这些吃成肥猪的富人面对面打交道
当被他们油腻的手拍拍肩膀时,肥猪会露出一副“都交给你了”的表情,这时就得旋风一般地赶去办事,大多是些烧杀掳掠的勾当。
但是雇佣我的老爷不一样。
他样貌伟岸,有着棱角分明的脸和一头黑发,步伐和语气都散发出一股精英的气场。
但老爷会顶着那张严肃的脸说出:“我其实非常喜欢兽耳娘女孩”这种话。
他天生就是个令人映像强烈的男人,无论是面容还是性格。
一个月前,老爷在地球轨道上的一间太空酒吧里找到我。
那个时候我刚结束完一场代号间的接头,看到了那么多比我强的人,这让我感到失落,而那些没有我强但却靠各种技能混的很好的人,同样使我对现在的处境感到懊恼。
我除了杀人什么也不会。
我还企图用酒精麻醉自己的精神,像个三十多岁职场失意的男人。
忽然觉得,杀人也没什么吧?反正这里没有地球人,我也没有钱付这几桶酒钱。
正当我喝的烂醉,准备动手时,老爷坐在了我身边的位置上,慷慨地替我付钱,和我浅谈起来。
当他提出要我回故乡发展,替他干活时,我居然认为是个机会,然后稀里糊涂地答应了。
结局是,我签下了条约,还发了誓,不得不坐上星际地铁前往星区边境。
兰那瑟尔,我的母星,但我实在回忆不起它好的一面,只剩下黑色的浓烟和铁锈味。
童年时无数次地憧憬月湖旁的卫星城,也无数次地发誓要痛殴导致不幸的这些富人。
如今我也成为了这些混蛋中的一员,躺进了卫星城干净柔软的大床里。
这就是所谓的“人人不是想打倒资本家,而是想成为资本家”吧?
我停止了无边无际的遐想或者说是回忆,高速电梯正带着我快速爬升,准备登上大楼的高层。
从这里能看到整个卫星城。
卫星城「利普斯」,依傍着美丽的月湖建立的城市,终日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波光粼粼的绿水像是嵌入城市的翡翠。
听说在月光的照射下,月湖的水颜色将会更美,并发出独有的淡蓝色微光。
宁静的感觉在此时扑面而来,这也是月湖这个名字的由来。
围绕着月湖,地球殖民者们在这里建立起了最初的城镇,这在最后也成为了利普斯的富人区。
从中世纪风格到二十三世纪最具科技感的建筑,这里一应俱全。
简直是大杂烩...
城市从我的脚下延伸到地平线的另一头。
我正处在中央商业区,也就是所谓CBD区的一所大楼,坐着高速电梯往高层前进。
电梯门缓缓打开,眼前是一间白色调的房间,采光非常不错,让人有放松的感觉。
“喂,仆人,你来的好慢!”
刚出电梯,就有一声不大客气的问候传来。
在明己房间的正中心,绑着蓝色单马尾,长着虎牙的少女双手抱胸,两脚跨立的站着,一副大小姐的样子。
我无视她往里走,这是最好的办法。
“喂,辰岚在和你说话呢,喂喂!”
她挡住了我,辰岚跑动的时候马尾也会摇来晃去的,放在她这个年龄应该说是可爱吗。
好像生气了。
她拉着我的衣角,对我嘟着嘴,还一边偷瞄我的反应。
“哼!”
似乎是察觉到我的视线,她发出一句标准的哼声,和平常一样,来这里以后我几乎天天听。
不过我这件外套年头也久了,能不能不要扯了,万一扯坏了...外套可是很珍贵的。
说实话,这件衣服毫无美感,暗灰色让人感觉有点阴郁,还被我缝缝补补过不少次,那些补丁和针脚让外套显得非常掉价。
“哈哈,能不能松手。”
我对着她苦笑两声,辰岚也很识趣地放手。
好像是我笑的太可怕了,我看到她眼角里有点泪花。
喂喂,我到底像什么,森罗恶鬼吗?
我穿过辰岚,往一处落地窗旁的沙发走去。
一束阳光照在了少女身上。
沙发上躺着一个约莫十五岁的女孩,手里捧着一台黑色的平板。
她穿着十分居家的白色短T和短裤,大方地把成片成片的雪白肌肤露出来。
黑色头发自然的垂在枕上,朝房间里散发出一股好闻的味道。
“「冥王」的设计图?爸爸要的?”
“是的,大小姐。”
虽然惊讶于她的敏锐,但我还是像平常一样在她对面沙发角落坐下,这是属于我的位置。
啊~这种感觉,坐在由大师设计,用珍贵雪地熊制成的沙发,就像是躺进了被雪覆盖的柔软草地,就算让我在这坐上一天我都愿意。
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放松到极限了。
咔哒。
少女还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手里的平板。
辰岚故意装出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给我看。
让我猜猜...
在我起身的位置,可以看到一个从中间碎掉的手办,貌似是某只彩虹小马的陶土手办。
“太悲剧了哦,你把爸爸的手办弄坏了!这是从地球带来的手办哦,爸爸非常喜欢。”
不知不觉,汗浸透了我的衬衫。
正如辰岚用那种故意的语气所说,这是老爷非常喜欢的动漫手办,不,喜欢已经不能形容他了,简直是疯狂。
像这样的手办他有一整墙,而且全部都是绝版,联邦的专利法也不允许进行复制,所以弄坏了任何一个都会导致系列不完整。
老爷是能在商战里游刃有余,周转于星际各方势力还能保全自身的存在,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情况都不会失态。
唯独是这个,为什么偏偏是这个,甚至有次派了我这个代号去杀死毛贼。
我还不认为自己能打得过老爷手底下的「龙」或者「黑熊」这种级别的代号,所以我没打算逃跑。
在沙发上的少女转过头,用她的黑色眼眸看着我。
然后,在好看的鹅蛋脸上,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她本身就属于十分耐看的那类型。
如果没有那一丝浮过的阴险就好了。
“辰墨离小姐,辰岚小姐,请务必帮帮我。”
虽然知道是陷阱,但这个时候也只能请求她们的帮助了。
我想她们总不会没想到计划成功以后该怎么办吧?如果是这样我的人生就完蛋了。
“什么条件都答应我吗?”
她说话的声音很轻,像是风吹过排箫。
“啊,什么都答应你,啊。”
我这个时候还在勉强保持笑容,但是额头已经有汗滴下来了。
讲话的声音也有些颤抖,谈判的时候露出这种样子真的非常糟糕。
是对她们两个太放心了吗?
明明两个月前,老爷还提醒过我...
“真的,什么都答应我?杀人也无所谓?”
“真的...”
不要用那张还有稚气的脸说出杀人这种事啊!
“好....那么带我们出去玩。”
“那手办怎么办。”
我朝碎掉的手办努了努嘴。
“你应该不会说谎吧?花了半年建立的信任说不定会崩塌哦~”
“我答应你,我不会说谎的。”
辰墨离拿出手帕,轻轻地替我擦去额头的汗水,然后给了我一个极其复杂的眼神。
“辰岚小姐...”
“拉克西斯,这个人偶,是我花了一个月做出来的哦~”
辰岚呲着大白牙,似乎很得意地看着我。
大意了,不过我想出去玩不是什么大事,除非是:
“拉克西斯,带我们去郊外!”
辰岚用她的那双大眼睛望着我,兴奋地抬着那双白皙透红的小手。
喂喂,你们真的知道郊外是什么地方?
我非常想这么和她们讲,但有言在先,我不能拒绝她们的请求。
「郊外」是指利普斯以外的,和利普斯天差地别的区域。
难闻的黑烟遍布在郊外的每一片天空,恶臭的污水在溪间流淌,布满铁锈的机器在工坊里吱呀作响,不论儿童还是妇女都被束缚在永不疲倦的机器上劳作。
这才是兰那瑟尔的真实面貌。
兰那瑟尔的郊外住着最先一批来到兰那瑟尔的劳工的后代,他们的祖先没有知识可以传承,也没有钱购买科技专利,这导致郊外的文明必须从石器时代开始发展,到如今也才进入工业革命。
那里的资本刚刚觉醒,没有任何伪装自己的面具,这也让郊外和利普斯城一比,成了人间炼狱。
“那么,我希望两位小姐吩咐女仆们准备一下,明早的天气可能不太好。”
是的,这所大楼是辰氏集团的所有物。
是的 ,这所大楼里有女仆,管家(姑且算是),还有各种实验设施和生活层。
但是,这里,这所城市也是监狱,大小姐被囚禁在这里,没有任何外出的机会 而我就是看管她们的狱警。
越狱...我心里忽然冒出这两个字...吗。
然后,我被迫答应了大小姐的请求。
在清晨,鸟儿发出第一声啼鸣的时候,我在大楼底层的花园等着。
现在是冬天,大寒樱在院子里盛开。那种樱花特有的味道沁人心脾,我也不禁放下了持续整晚的担心。
为了这次的外出,我动用了黑帮的力量。
从今天凌晨开始,从十号街到二十二号街都会被划为“空白”区,不允许当地的混混上街收取保护费,也不允许进行私下交易和武装冲突,任何违反规定的人都会被视为与当地最大的黑帮“时光龙”敌对。
黑帮是靠暴力维系起来的组织,所以我和他们关系不错,前些日子也在肃清星际海盗的时候帮过他们,所以挺好说话的。
安全方面没什么问题,那么就是两位大小姐...
我需要带她们去女孩们感兴趣的地方,避免让她们看到这颗星球悲剧的一幕。
这感觉大概是约会?还是带小孩更贴切一点,虽然我两者都没体验过。
“姐!是雪,下雪了哦!”
辰岚兴奋地从大楼下的走廊跑出来,朝天举着双手,像是迎接这场大雪的到来。
“喂...拉克西斯,为什么我们不等正午再出发呢...我真的,啊~,好困...”
辰墨离揉着惺忪的睡眼从辰岚身后走来。
她今天穿着件奶黄色的针织衫,配着一件暗色系的短裙和同色系的贝雷帽。为了保暖还穿了黑色的丝袜,踩着一双红白色调的高帮运动鞋,看来也想到今天的路会相当难走。
黑色的长发的自然垂在肩上,很柔顺,看起来她是早起打理过。
仔细想来,辰墨离今年也十五岁了,有着端正耐看的五官和来自父亲的浅棕双瞳,身材也开始变得曼妙修长。她是最近开始发育吗,我想不起来,也发觉自己很少这个。
这样的话,防范对象就从人贩子和萝莉控中增加一个男性变态。
相比之下,辰岚穿的很随意,她把蓝色的头发放了下来,让有些自然卷的头发肆意摇曳,这样也省的去打理它们。上身套了间粉色基调的卫衣,还带着有猫耳的帽子。
她也穿了短裙和丝袜,不过是白色的。
至少在姐姐面前稍微整理一下吧,难不成她要走辣妹风?十三岁的小孩?
“谢谢,最近的气温下降的确实厉害。”
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辰墨离把我手里的围巾给抽走了,搭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那是一条浅灰色的羊毛围巾,是我的,是辰墨离自顾自地把它给戴上了。
还莫名的合适,简直让人感觉是为她准备的一样。
“呜哦,拉克西斯好坏哦,居然没给我准备围巾。 ”
我准备了,而且放在门口的衣帽架上了。
“那...我们出发吧?”
从墨离脸上,划过一丝少女的狡猾,这是我不曾看过的。
也许她会继承老爷的性格...和全部。
我这么胡思乱想着,和两位小姐动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