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文,是一位隨處可見的平凡人,但是卻在剛剛吃飯時被杯麵送到了異世界……
幾分鐘前,“嗯啊,終於忙完了,工作了這麼久,要不煮點東西來吃唄。”林文拉了拉脛骨說到。
說完便站起身離開了臥室,一面思考著等等要吃什麼,一面緩緩地邁著步伐往廚房前去。
林文在廚房裡東挖挖,西找找,最後從橱柜中拿出了珍藏許久(應該沒過期吧)的紅燒牛肉味杯麵。
林文接著拿鍋裝水,聽著咕嘟咕嘟的燒水聲,腦袋開始放空回憶起自身的事。
我林文,現年21,是一名平凡的網絡小說家,身高一米七点八,體重七十二公斤,以前經常鍛煉,肌肉還是有點的,然後五官清秀,所以應該算张的帅吧?
水燒開後,撕开包装,倒入調味包,接著灌入热水,盖上静候三分钟,杯麵就住好啦。林文把热腾腾的杯面放在桌子上,突然神奇的一幕发生啦。
只見杯麵散發24k黃金般的光芒,宛如黃金一般的閃亮。“升……升仙啦”林文带着颜艺的表情大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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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好疼啊!还有这是哪啊?”林文摸着头,望了望四周。
只見四只祿悠悠的不明生物围着林文身旁,露出了看待獵物般的眼神,兇狠地盯著他看。
林文甚至幻聽出了他們在說是要烤的還是清蒸。
「我這該不會是穿越了吧。」林文看著四位如此長得像哥布林的傢伙暗想到。
場面陷入了沉默又尷尬的情況。
林文按照正所謂敵不動我動的原理,林文抄起杯麵從包圍中強硬突破。
他們一臉邪惡的看著我,而且手上還拿著武器,不跑難道要傻傻地等死嗎?
四位哥布林兄被林文突然的舉動,愣住了小腦袋,但隨即反應過來呱嘰呱叫地追了上來。
周圍都是由石頭組成類似迷宮的隧道,牆上長滿了藤蔓與雜草,地上布滿了碎石,看起來像是年久失修的樣子。
「不過,現在的首要目標不是這些。」林文皺著眉頭想到。
得想個辦法把身後凶神惡煞的哥布林怪甩開啊。
明明是類似哥布林的經驗怪(請不要歧視哥布林好嗎),為什麼還跑的這麼快啊。
再這樣下去,就死定了。
「別人穿越不是受到某某王國的召喚,就是有金手指或系統簽到,為什麼我一開場就帶著泡麵打怪啊!」林文死命奔跑中。
“冷靜下來,林文,如果你慌的話就死定了!”林文自我安慰并讓自身冷靜下來。
根據現在的情況,我只有三種選擇。A、跟他們拼過。B、甩開他們。C、停下等死。
“首先無視C。A計劃成功的幾率很小,因為借由奔跑已知道雙方體力差距不大,而且對面人數眾多,他們手上還有武器。B的話可行性很高,前方路口就有十字型拐角,可借由拐角甩開他們。而且我估計他們的智商是硬傷。”林文制定好計劃後便開始加速奔跑。
「就是現在」林文轉進拐角后迅速奔跑,躲(塞)近視覺死角的陰暗裂縫中。
哥布林們轉彎后便失去了目標,看了看四周了并沒有發現林文躲在裂縫中的,就選擇繼續往前奔跑。
“終於甩開這群混蛋了,下次再讓我看見,你們就就死定了。”林文在裂縫中以S的姿勢咬牙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