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纪元213年,北境自立的诺德省迫于省内灾荒,组建南下大军,倾巢而出。
阿巴斯王城面对数量为几倍于己的大军,会同雄狮公爵卡修斯、逐日公爵卡尔萨斯、饿狼公爵穆,分兵三路将诺德大军包抄。阿巴斯王亲率三百勇士,阻击敌人于王都之外,一直坚持了一百天直到三路公爵军队将诺德包围、绞杀。史称,“百日大捷”。
阿巴斯王都,金碧辉煌的天神宫内,全身甲胄,剑不离身的阿巴斯王怒不可遏的盯着御座下那个满身血污的巨人。
“你叫,撒加.巨刃?”王问道。
“是。”巨人答。
“巨人族内五大部落,巨刃氏族早年我和他们交过手。像你这般强悍的,也实在是少见。我三百勇士……三百,你一人就杀了五十!你!”王怒气攻心,一剑挥出,斩的巨人胸口鲜血迸发,王的剑却停了下来,半响,王悲伤又愤懑的说道,“人类之间的战争,有你一个巨人什么事?带下去吧。”
王抚摸着怀中长剑,久久不能平静。他真的想一剑杀了这只巨人,可是巨人族内有一条铁则:凡外族屠戮巨人者,视为对巨人全族宣战。想到此,王气的一掌捏碎了御座的白玉扶手。这些魔法创造的生物,实在是猖獗之极!
不过。
王眯着眼睛,心下想到,既然视为宣战全族,倒不如,我先下手为强!人类在魔法生物的威胁下苟延残喘,阿巴斯王国同样内忧外患,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王兴奋了起来,自魔法创造的三大生物巨人、巨龙、巨鸟诞生以来,他大抵是第一个打算挑战这些的人类!
天神宫后花园,五颜六色的郁金香栽种于此。花香清雅,沁人心脾。一桌立于白玉亭子下,四把高脚椅子,百日大捷的四大功臣都汇聚在此。年近四十、鬓边白发生的雄狮公爵卡修斯居于正中,其余三人不断对其恭维。逐日公爵卡尔萨斯拥有一半的精灵血脉,一双尖耳、赤瞳格外耀眼,他的头顶缠绕着三枚光球,分别是红、蓝、白,代表了不同元素的小精灵。穆公爵微闭双眼,除去恭维卡修斯公爵一两句外,基本都是垂头聆听。穆长的很美,若不是战争,他大可以当一个受人欢迎的男演员。而第四人一身素白衣服,长袖长裤,皮肤黝黑,一手的老茧,说话投足无意中流露出的气质都宛如一匹狼、一头鹰、一条蛇,极其凶狠、锐利、恶毒。
这时王来了,从人前后簇拥着王,手持一柄漆黑的剑,缓缓而来。自战争爆发后,那些觊觎王位的人在王都各处都安插了眼线,若从人手持红剑,意味着可能有刺客,若手持黑剑,意味着暂时没有刺客。暂时安全。
“参见陛下。”四人站成一排,躬身行礼。从人们跑到白玉亭子的四角,从腰间拔出剑和盾,王这才走过来。“免礼啦,我的功臣们。”王笑道,“这位大人你们可能不认得,他叫魁,是王都暗影护卫军首领。其实,除了三位大公在前奋勇杀敌外,王都也是时刻有刺客霍乱,多亏了此人。老实说,他这次的功劳,不亚于你们几个大公啊,哈哈哈哈。”
“魁愧不敢当。此次大捷功劳最大的,乃是陛下。若无陛下以身为诱饵,率三百勇士抵挡诺德大军,臣等之功劳亦是无用的。”魁躬身说道。
王突然眼神暗淡,喃喃自语道,“三百勇士……如今除了孤,一人也不剩了。”说完又立刻恢复了神色,笑道,“说正事。”
“众卿,你们以为,此战最让孤头疼的是谁?”王问道。
卡尔萨斯公爵抢先回答,“诺德之王!此人骁勇善战,两次南下都兵临王都,若不是陛下神勇,有万夫不当之勇,王都,危急啊。”
“不,逐日大公说的没错。但孤并不是孤身一人,有名将如尔等,孤不需再担忧王都安危。”
“臣猜测,是刺客。臣率暗影在城中屠杀的刺客,仅臣一人就有一百来条性命。全暗影更是杀了上千刺客。刺客虽然威胁不大,但只要放走一人,王收到攻击,则王城危急。”魁回答道。
“不错,这些该死的刺客……可惜,他们杀不死孤。”王自信的笑道。
穆垂头聆听,并不说话。卡修斯公爵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王见此,不由得笑道,“穆老弟!卡修斯老哥!你二人倒是说一个呀,我看你们可是猜出了孤的心思。”
卡修斯摇头晃脑,故作老态道,“臣年老昏聩,怎么猜的出陛下心思?”
王笑骂,“你才四十!孤都五十了!你怎么就年老昏聩了?”
卡修斯嘟囔道,“臣,臣,身体不好,怎么能和陛下比?”
王笑了,看向穆,“行了,穆老弟。你就替孤说了吧。别像他们一个个的,又是恭维孤,又是给自己请功,又是装老糊涂。”
穆躬身行礼,“那臣就却之不恭了。”
“陛下最头痛的,必然是陛下战场所遭遇的。陛下亲率三百勇士阻挡大军,是爬过尸山血海的人。这样的人,不论是臣还是陛下,最在乎的就是战友。三百勇士全部殉国,壮烈而悲惨。臣参阅过战场调查报告,三百勇士有一百名死于抵挡敌阵冲锋,三十名死于敌阵魔法师炮轰,一百二十名都是与敌人拼杀阵亡。而剩下的五十名,仅死于一人之手,那就是擒获的巨人,撒加.巨刃。而他,就是陛下的心头之患。”
“不错!”王的目光森冷,眼神里藏有刀子,“巨人,就是我的心头之患!这个撒加.巨刃,不论杀还不是不杀,都意义不大。杀之,不足以告慰我阵亡所有将士。不杀,则更是令人耻笑。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陛下,你难道是要……”卡尔萨斯惊愕,他已经猜到了王的心思。
“不错,我要屠了巨人族,向魔法世界的生物宣战!”王说道。此言一出,卡尔萨斯、穆、魁都惊的跪了下来,唯有卢卡斯摇头晃脑,似乎精神飞在天外还没回来。
“王,三思啊!”魁叩头道。
“陛下,眼下攻打巨人族,是否准备还不够妥当?”卡尔萨斯问道。王并不回答他。
“陛下,王国内忧外患,若再次引发战火,则是生灵涂炭。当务之急,是休养生息。与诺德、巨人修好,待王国稳定,百姓安居乐业,才是大举进攻之时机。”穆恭敬的说。
“穆啊,你怎么就不懂王的心思呢。”一直沉默的卡修斯公爵终于说话了,“休养生息,诺德人会答应吗?前脚签订和约,后脚他就能追着你打。王国固然困难,可诺德更难,他们的灾荒你们是都知道的。诺德不会再出兵了,因为他已经快无兵可招募。”
“可是卡修斯公爵,你说的是诺德,巨人族呢!”穆愤恨说道。
“巨人?”卡修斯忽然哈哈大笑,“他们猖獗的太久了。巨人不与他族为伍。你以为是他们清高自爱?不!他们害怕人类的智慧,阴谋。闭关锁国,自甘堕落。”
“王,老臣以为,巨人该杀!诺德更该杀!”卡修斯冷笑道。王也露出森冷的笑容,二人互相冷笑对视,最后一起仰天哈哈大笑。
是夜,阿巴斯王城外,一处幽暗的森林,一个素白的影子坐在黑暗中。一个黑衣人偷摸跑出城,见到那影子,倒头就拜。
“属下魁,见过主人。”
“嗯……阿巴斯王准备打巨人族了?”影子笑道。
“是。”
“有种。真是有种。自己的国家都快四分五裂了,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权威的古老生物族群。”影子笑。
“主人,是否需要我协助阿巴斯王?”
“当然。必要时,解放你的魔法,即使暴露身份也在所不惜。不过,务必在保证阿巴斯王灭掉巨人国的情况下。”
“是。”
“散去吧。”影子招了招手,魁叩头一拜,消失在黑暗中。
那素白的影子望着夜空,群星璀璨,星河万里,不禁神往道,“真美啊。即使过了一万年,这星空还是美的出奇。阿巴斯、巨人、诺德……毁灭吧,孩子们。”
夜,清冷,那素白的影子一闪消失。夜空中回荡着夜莺啼叫。
阿巴斯王都外,索尔山脉,天狼军营地。
为首的中军大营里,一个穿着黑甲的年轻男人满面愁容。他手中紧紧攥着一封信,脸上满是痛苦又犹豫的表情。
“怎么办?怎么办?”男人喃喃自语,像个惊慌失措的孩子。
那封信的落款是天神二字。天神,也就是天神宫,王直接下达的命令。
“对抗巨人族?这,这不可能!”男人抱着头,满脸惊慌。不错,他是这护卫王都三大营地之一的天狼营统领官。按照血缘关系说,他算是和陛下差了二十多岁的弟弟,身份显贵。按照统军能力说,他是三大营地之首,当之无愧的大将。可是他有一个过不去的坎,那就是巨人族。
年轻时,这个男人随阿巴斯先王,自己的生父远征巨人峡谷。那是一处遍地都是烟尘的地方,比松柏树还要高大的猎鹰一口下去能吞吃两三个人,吃人如同吃虫子。而后,就出现了他一生都忘不掉的场景。
峡谷的山,动了!
顿时天昏地暗,乌云变色,两颗黑色太阳升起在天空,狂风一道道砸下来,无数战友立刻被风刃劈开、粉身碎骨。天空中,仿佛是神明的吼声,似乎要把这个世界毁灭似的。他记不得自己是如何回到阿巴斯王都的。只记得那之后他为了战胜阴影,连续三年磨练剑术,成了一个剑术狂魔,只为了忘记回忆。
而如今,王居然想要攻打巨人族!毁灭巨人族!在他看来,这简直是蜉蝣撼树,螳臂当车,自取灭亡!
那封信正是王掉他组建远征军,并任命他为远征军团长的委任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男人愣在原地,鼻涕、泪水、口水不知不觉已经打湿了胸前的衣襟,他仿佛回到昔日那两轮黑太阳支配下的恐惧中,精神已经到达极限。
“既然你不愿意去,我替你去吧。”一个一身素白的男人,凭空出现,他满脸笑容,伸出一只手戳穿了对方的胸膛。随后口中念道,“你的身体归我了。”一道光芒在身体上爆开,照亮整个营帐,然后光芒消失。只剩下一个人影。原本精神达到临界的统领官,此刻精神饱满,甚至带有一丝兴奋。
值班的护卫赶来,问道,“统领官大人,刚才的响动,您没事吧?”
统领官笑了笑,“不,我很好。”
护卫行礼退下。
统领官笑了笑,“我有多久没有活动筋骨了?一千年?一百年?哦,一个凡人的身体,活了这么久,再次体验这种脆弱的一碰就碎的躯体真的很新鲜。”
他俯身捡起掉在地上的委任状,笑的更加开心了,“韦德.维米尔。讨伐巨人峡谷远征军第一军军团长。有意思。那么我就是韦德.维米尔了。”
“巨人族?神族的仿制品啊,孩子们,我来了。”韦德.维米尔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