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是因为有人才叫家

作者:金不换不是浪子 更新时间:2021/9/13 22:27:47 字数:3329

林琛很清醒的意识到自己在做梦。

公园内,他和苏瑾坐在路灯旁的长椅下,小虫绕着昏黄灯光下飞,偶尔飞蛾扑火往上撞,发出嗡嗡声响。

苏瑾白上衣,黑百褶裙,长发披肩,从制服上衣的领口微微可见锁骨。

他递给她一朵放学路上摘的栀子花,她抬头朝他笑,公园晚上的路灯把她脸庞照的雪白,显得大眼黑白分明。

然后她又低头去闻那朵花。

“花好香。”她的口音模糊柔软,在人群中不仔细听,就会被无声无息忽略。人的声音和个性有一定的连结,她确实是。

朦胧安静的像一轮弦月。

“你闻。”她举起花来,林琛鼻端闻到花香。

花在他们中间,他们视线却越过花四目相对,他轻轻把她的手连着花推开,然后俯身下去。

然后他醒了。

住楼上的房东太太种的栀子花开了,一阵阵清甜栀子花香飘进来,他躺在床上看着陈旧泛黄的天花板,接着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房内放下床、桌椅和书柜后,狭小的仅供一人侧身,他推开门去洗漱,洗手间被人占用了,他只得去阳台的洗手台,对阳台上有人泡在盆里七天,已然发臭的衣物视而不见。

扭开水,生锈的开关吱呀一声,一开始出来的水极其浑浊,等了一会才变成淡淡泥土色,洗漱的气味也令人作呕。

但这里只有这种水。

他洗漱好,正要回房,却和隔壁出来的女房客撞个正着。

她叼着烟穿着短裤和吊嘎,混不在意的露出大片肌肤,从脖颈蔓延一片吻痕,林琛把视线移开了,转头要走,对方却拦在房门前盯着他打量。

“弟弟这么早,上班啊?”

林琛在这里住了半年,却和这里的房客不熟识,他起得早,和众人的上班时间错开,回来又是一头关在房内,并不与人交际。

只知道阳台那盆发臭的衣物是她的。

因为这里的房客只有她一个女性。

“嗯。”

他想绕过对方,对方却往他的门板上一贴,伸出双手揽住他脖子,拉着他往前,把那对饱满挤压到他胸膛上,吐着烟笑嘻嘻的。

“我挺喜欢你的,有机会应该多认识认识。”

认识认识那四个字说的很暧昧,她一边靠着轻蹭,林琛像触电一样猛地推开。

“干什么呢?这么大反应。”女房客也被吓了一跳,有些不满,视线从他脸上往下移,啐了一声。

“原来是不行?”

吐着烟圈往阳台走了。

林琛闭了闭眼,迳直回房,这里隔板薄,昨晚他床头挨的墙壁震了一夜,正好对着女房客那边,加上立体音响环绕,他是神仙也睡不好。

房东太太去旅游了,为期一周,房东先生晚上就自动下来了。

他刚把工作服换好,才想到今天他休假。

老板说他太久不休息,命令他放假,他只得随便挑了一天。

隔壁白天安静了,他昨晚没睡好,又睡着了。

竟是那场梦继续,他俯身下去,唇瓣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就分开,那下却跟触电似的,他们俩都满面涨红,正坐在那里手握着手,好半天没人说话。

梦境一下变换,她拢着被子在床上坐起来,露出被外的肩膀和胸口线条在黑暗中分外雪白,她的肩型纤细精致,透过灰蒙蒙的窗户看着外面雪景好一会儿,然后侧脸过来看着他,面上微微笑。

“我有一个愿望,就是想和我喜欢的人组建个家庭,和他生两个孩子,然后平平淡淡的过日子。”

“这个愿望太小了。”

“那怎么样才算大呢?”

“让你过得比现在好,未来的一天比一天好,让所有人羡慕的生活。”

她笑起来双眼像两枚小月亮,**的,也像后面在网上疯传的一个小白狗微笑表情包,那会儿大家起哄就爱逗她笑,想见一见表情包的真人版,她也总被逗着笑,林琛说她不喜欢就不要接受,又不是演员,专笑给别人看。

她却说:“不呀!大家是想看我笑,人因为开心才笑,他们是想我开心的。所有想让我开心的人,我都会很珍惜。因为你不知道下一个遇到的朋友,是希望你哭还是笑。”

她说这话时也笑。

那时林琛真觉得,月亮哪有什么摘不到的,他有的,还有两枚。

总有几段岁月,或者岁月中的碎片,是愿意让你拿全部力量去记住,这些碎片会潜入灵魂深处,变成你的一部分。

他又醒了,同时一臂横过捂住眼,无力的骂了一句。

“……王八蛋。”

他许过承诺不少,实现的却很少,最终能决然做到的只有一个。

他在出去吃晚饭前收到个快递。

竟是以前在另一个城市的房东太太寄来的,他后来换过号码,又搬了几次家,房东太太寄到了他的新地址,然后新的房东又把这快递寄到他另一个家,如此转到第三个人,才到他这里。

他与房东们大多处的不错,走的时候会问一问他搬去哪里,没想他们真能记得。

这社会上的人是冷漠,有时又热情的不可思议。

那快递是方形的,打开一看是个棕色鞋盒,外面附着一封房东太太的信,她一直待在国外,最近才回境内访亲,新房客交给她许多信,房客以为是房东太太的,遂一直帮忙收着,房东太太也挺热心,一看名字全是林琛,直接寄到了她知道的林琛新住址。

这件事但凡考虑一会儿,应该都是把信件退还,但这位房东太太是个做事瞻前不顾后的人,想什么做什么,要上了战场,肯定是那种乱枪突突扫射一通,管他中没中,子弹打完就行了的人。

她感动于这年代还有年轻人知道写信这种美德,就要帮忙寄出。

但也因为这种性情,这许多信得已寄出,又辗转几个闲出热心的人,到了林琛手上。

当拆开第一封信,林琛就僵住了。

那些是苏瑾寄来的。

他们分手了七年。

从二十一岁分手,到二十八岁的现在。

他拆开的那封信正好是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苏瑾在信中谈及自己的工作,她在一间传媒公司工作,工作很忙,基本没有假日,她熬了几天大夜后病倒了,周末一直在咳嗽。信末还问他过得好不好,林笑的病情怎么样了?

林笑是林琛的姐姐。

那些信从二十一岁一路寄到二十七岁,房东太太不知顺序,一锅端的装,于是他就随着那混乱顺序跳转,上一封信是二十一岁的她讲着校园生活,下一封信却是二十五岁的她说职场人事变动。

那些信,有些隔两周一封,一般一个月一封,二十六岁却有整整半年是没有信的。

因为他切断了所有过去的联系,也不用社群软体,她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给他传递讯息。

他不想见她,不愿见她,让她看见自己如今狼狈的样子。

什么更好的生活,他是给不起了。

那时分手至少能把过去的林琛留在她记忆里,而不是现在。

二十七岁的信,说她搬到了T市,一是因为有个好机会,二来,她听说他在这里。她期待他们会在街上相遇

“如果没有也没关系。”

“我等你,林琛。”

“一直一直等你。”

她毕业后回了S市,周末总要抽空回高中校园门口坐上一下午。

到了T市,她也在每个周六下午等着,她说市中心有个公园,很巧的和他们高中同样名字,知年公园,公园里种满了栀子花,芳香满园。

“这是个好兆头,对不对?”

“我感觉要见到你了。”

这是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话。

当林琛意识过来,他已经奔出门外了,他等不及地铁,直接打了车,往公园直去,有一股巨大力量在背后猛推着他,让他无法思考,像在狂风中奔跑,那些狂风从背后吹来,让他跑的步伐近乎离地。

但凡停下来思考一下,理性都会让他却步。

不过那股力量没给他这个机会,就像禁锢多年的野兽出笼,野蛮拖着他直接往外跑,理性在后面叫嚣,却是被越抛越远,直到他站在公园门口,人还在喘。

知年公园不大,举目可见对面,但确实如信中所说,栀子花飘香,中间还有一座钟楼,叮咚敲响报时的钟声。

下午四点。

人潮都往西南方聚集,兴许是有什么活动,他没有心情关心,他挨着长椅看过去,在园里绕,但凡看见个女子身影,心就要一阵狂跳。

见到她第一句要说什么?

不知道,去你妈的,不知道!

噢对,质问她,先声夺人,说她为什么不去好好地生活,好好工作,找一个更好的人……反而要写信,这些信让他很困扰,很困扰……

但他没有找到苏瑾。

来迟了?

也许她不想再等了。

他突然觉得失去力气,那股疯狂的劲过去,浑身就像没了骨头一样瘫着,只能坐在一旁的长椅上,像条缺水的鱼大口大口呼吸,经过的人偶尔瞄他一下,不甚在意。

因为他们有更好的谈资。

“嗐,酒驾害人,那么年轻的姑娘……”

“可不,刹车都不知道,横冲直撞的上去了,人家守法的走在人行道上,飞来横祸。”

“那么多血,我看是难了……”

“我听见医护人员说没气了。”

“挺漂亮的,我常看见她,就周六会来公园坐上一整天,看样子像等人。”

林琛仰起头来,浑身僵硬的望向西南边。

路面上还留着血迹,但没人能告诉他这是不是苏瑾的血,他去警局打探,警方只说身份还在核实,他回公园继续坐着,直到深夜。

他想,如果苏瑾来了,那就肯定是弄错了。

没关系,迟到总比不到好。

他要把那些先声夺人的话收回,他会把这些年的时光一五一十的告诉她,告诉她,她也很想她,那些过年的夜晚,万家灯火亮起,他一个人待着,就想那里面有一盏是她点的,然后他要回那里。

家是因为有了人才叫家。

可是他等了两天,苏瑾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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