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时间已接近晚上十点,风暴地区本就能见度不高,加上夜幕笼罩,如果不是爱丽丝在预警恐怕直到风暴盗贼团登艇红衣教团才能作出反应,至于空艇本身的探照灯几乎毫无意义,这种非军
用照明装置的亮度根本不能达到战备侦察所需要程度。
洛奇走到船舷边,他的魔能刚刚恢复了一些现在又被他马上用掉,他扬起手挥出一把闪光的尘埃,光点纷纷扬扬地散开,然后在空艇周围的空中固定住,这是雷元素魔法的一种,名为“失影闪耀
”,它和失散之炎一样不具备任何杀伤力,但一经洒出这些细密的电光微尘就会产生电荷互相作用,其高亮度和多角度的特点可以令正中央的影子都消失不见,因此得名。类似的照明用魔法洛奇还会
好几个,但眼下使用失影闪耀是最合适的,在风暴地区里有大量活性化的雷元素可以利用,这将大大延长失影闪耀的持续时间。
风之瞭望在眼中施展,那双湛蓝色的眼睛便具有了鹰隼般的视力,他可以看见在空艇下面的云层中有隐约的人影晃动,那就是风暴盗贼团。
鸦人里面不会有魔法师,因为他们不通人类文字,也就没有魔法著作可读,更不会有魔导师会选鸦人当门徒,所以不必担心风暴盗贼团能够施法进攻,这一点洛奇非常肯定。
“他们的武器必然以冷兵器为主,在飞行中使用火铳很难瞄准,而且火铳对空艇的伤害非常有限,想要击坠空艇就必须登艇。”洛奇大声说:“全员持铳,保持射击!别让他们靠近!”
他端起火铳对准下方开火,剑术和火铳的使用是贵族们儿时就会开始学习的防身必修课程,但多数贵胄子弟对此嗤之以鼻,剑术或许还有点雅致可言,铳术算什么?这简直就是粗人的技艺,因此
能够同时在孩提时代就熟练掌握这两者的贵族并不多,而各大门阀也不太在意自家的继承人是不是会舞刀弄枪,他们更相信一个训练有素的护卫。
洛奇是其中的异类,早在他八岁的时候就开始对这两种技术有所涉猎,而且深感兴趣——在以前他厌恶权力争斗,一直想要当一个英雄,而英雄是不需要护卫保障安危的,英雄的责任就是去拯救
别人。说来可笑,如今他却成为了一名传承魔法师,身边有强大的使徒跟随,而且深陷帝国的种种阴谋漩涡之中不可自拔,或许连姐姐蕾莉也没有想到吧?
他的子弹精准地命中一只鸦人的额头,特制的强穿刺子弹毫无悬念地在对方脑袋上开出一个血洞然后彻底贯穿,随着大脑被搅成一团浆糊,鸦人连惨叫都没能发出就掉了下去。
洛奇的铳术本来只是一般水准,但在魔法塔里的五年让他进步很大,拜迪穆托身为魔导师,不仅仅拥有着超凡脱俗的魔法造诣,在其他方面也是不折不扣的大师,他的铳术远胜绝大多数军队中的
神射手,给予了洛奇相当多的指导,这对他来说受益匪浅。
传承魔法师在很多时候并不像一个魔法师,他们所要学习的东西远比世传魔法师多得多,不但要擅长施法,还得精通各种战斗和非战斗技巧,甚至是一些无论怎么看都一辈子也用不上的东西,比
如插花和养鸟。如果说魔导师意味着全知全能,那么作为下一代魔导师来培养的传承魔法师就是杂学家。
泰克斯收起格斗剑,也拿出火铳射击,洛奇出类拔萃的铳术让他对这个团长的印象变好了许多……在他看来,一个战斗风格如此冷冽的人绝不可能是个只会阴谋算计、奴颜求荣的无耻贵族,百闻
不如一见,红衣教团的团长虽然长得柔弱削瘦,但却有一颗军人般的钢铁心脏。
一边的安迪和伯尼没有再用乔迪改造的火铳,倒不是因为他们畏惧那惨无人道的后座力,而是那火铳发射之后会迅速加热成一块谁也不敢碰的烙铁,如果强行以冷水降温很可能导致构成铳身的金
属变得脆弱,他们可不想真的炸膛,下场光是看一看那些被这东西命中的鸦人就已经不想知道了。但他们是精锐军人,靠得可不仅仅只是武器,拿着普通的连射火铳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存在,几
乎每一次点射都能够命中一只鸦人,和洛奇不同的是他们会选择目标更大的翼展射击,鸦人是靠翅膀飞行了,只要破坏了飞行的能力,从高空掉下去的结果和直接爆头区别不大。这令他们效率比洛奇
高上很多,成为了阻击风暴盗贼团的主力。
爱丽丝不会铳术,即便她不畏惧高温是最佳的使用人选但洛奇也绝不可能允许她去碰那两把改造版火铳,因此她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在船首东翻西找,拿出一些诸如陶瓷罐子之类的硬物狠狠地砸出
去,一般来说被这些东西砸到或许会很痛但不一定致死,不过如果投掷者是爱丽丝就不同了,被她扔出的东西会以数百公里的时速命中鸦人,威力与投石机无异,被打到的鸦人没有一个能留下全尸。
但风暴盗贼团也不是白痴,在又损失了几十个同族之后找到了安全的路径,他们迅速分散开,利用红衣教团攻击密度不够的特点,少数佯攻正面,多数从船尾的射击死角盘旋靠近,靠着这种手段
他们很快就逼近到距离空艇只有五十米不到的位置,越是靠近空艇红衣教团的射击死角就越大,由火铳组成的防线已经失去作用了。
“全员立刻停止射击,改为冷兵器,准备反登艇战!”洛奇大声传令,同时扔下因为多次射击已经有些发烫的火铳,反手拔出秘银短刀,镜子般光滑的刀身在四周的光尘中尤为显眼,折射着动人
心魄的眩目光亮,甚至能看到彩色的光点不断明灭,以至于容易令人忽略掉那薄如纸页的锋利刃口。
“明白,团长。”安迪和伯尼同声回答,连射火铳被扔开,军队的制式长剑被他们从腰间抽出,一边的泰克斯没有说话,但行动表明一切,他又拔出了两把十字格斗对剑。
爱丽丝不需要武器,因为她本身就是武器,她轻轻活动着手指,那本就是比刀剑更加锐利的东西。
在红衣教团停止用火铳阻击之后,风暴盗贼团很快就与空艇接触了,他们的黑色羽翼向背后收拢,最终与皮肤相融变成一块略高的肩胛骨,借助比人类略长而锋利的指甲,他们可以轻易地勾住空
艇外层甲壳上的缝隙,沿着外壁向上爬。
洛奇一步踏出,短刀递进,从刚刚攀附到船舷边的一只鸦人脖子中间穿过,了结掉这个异族之后又提醒众人:“不要试图攻击鸦人族的心脏,他们的心脏位置和人类不同,尽可能进攻锁骨以上的
部位。”
沾满血污的短刀抽回,他随手一挥,血迹被甩成圆弧状,秘银刀身依然闪亮如新,这把刀刃是他的老师——魔导师拜迪穆托亲自铸造的,它的材料并不完全是秘银,其中还掺入了少量锇金属和铬
金属增强硬度,同时又加入钨金属提高熔点,而在刀锋最薄最利的一条线上则采用了金刚石,这种号称自然界最坚固的矿石在魔法伟力下被熔化成液体铸成短刀的刃口,令这把武器能够无坚不摧,同
时也是它如此璀璨的原因。
这是超越这个时代的铸造工艺,对于凡人铁匠来说根本无法把这些材料铸造到一起,光是液化金刚石对他们来说就是不可能的神迹,全大陆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不多,而能够做到液化金刚石同时
又精通铸造术的人就更加寥寥无几,因此这把秘银短刀几乎无法复制。
这样一柄武器堪称神兵利器,它从出世到现在为止却一直都没有名字,在雷尔斯帝国最古老的传统习俗中,人们必须在杀死血统纯正的贵族之后才可以为自己的武器命名,而且名字就是那位贵族
之名,这是个苛刻的条件,大概唯独有“十字悲歌”之称的欧克西亚斯氏族才会将其视为教条,洛奇其实早已满足了这个条件,但他拒绝为秘银短刀赐名。
他挥刀斩杀靠近他的鸦人,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任何迟疑,结束一条生命对他来说仿佛已经成了本能。
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杀戮?初次杀人是在什么时候……洛奇想着,转身向另一侧的船舷,刀光闪过,又砍下一只鸦人的头颅。
这是两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没错,那是在五年前的一个夜晚,天空被火焰灼烤得微红而透亮,血腥味弥漫在诺门格的大街小巷,他在血与火中砍下了亲姐姐的头颅,从那一刻开始他握刀的手就不
再有丝毫犹疑。
如果这把秘银短刀一定要有一个名字,那么它将是蕾莉·朵拉维尔·欧克西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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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各位能够多多指出文中的不足,以便我改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