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我”(12)

作者:沧海恋天明 更新时间:2021/12/18 14:43:30 字数:639

“我”是构成意识的物质结合。大众的讲法是精神,从实际物质上看是身体的其中一部分,部分脑(可能还包括其他一些部位)(本节将除我之外的其余身体称之为身体)

身体是不算作“我”的。身体里的激素等会调节人的情绪,但其依旧不能算作“我”。外界环境对身体作用,身体则给我一个作用。不同的身体,受同样的外界作用,给与我的作用不相同。因此,如若换了身体,即使是在面对同样环境,心情却不一样,也并不是我改变了。

无意识造成行为的无意识,潜意识等,不是“我”,大脑有许多作用,可以被称为“精神”,只是一部分分,其他的更多是处理信息用的。比方说,较为著名的,处理语言文字的部分。作用之一是能够让人在看到文字时了解文字含义,这显然不是“我”。人不会因为这部分受损不能认识文字,就不是自己了。从外界环境获得的信息,经它们处理,再作用于我,处理器坏了,我自没有变化。

愤怒,喜悦等情绪,是身体对我的作用。人的身体变化,其情绪也会发生变化。

记忆,一个人在失忆之后,性情变化往往不大,或者表现出性情变化很大,实际如何不得而知 。一个人丧失了记忆,能被称作自己吗?记忆是在我接收信息之后做出行为的一个辅助,即面对相同的事物,记忆帮助我做出更好的判决,失去记忆,是失去了“知识”,我要做出最想要的决定,这点,失不失去记忆都一样。有记忆和没记忆,可以得出最优解不相同,但我的趋向自始至终是一致的,记忆并不是我的一部分。

“我”是想从身体那获得各种作用的,获得的信息由身体获得并处理过,这个有所求的就是“我,只占身体的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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