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亦诩叫来了他的一个心腹。
“令工,我待你如何。”
令工是李时节的字,能资格让和亲王直呼表字,可见李时节颇受亦诩的赏识。
“王爷仁厚,待我如待至亲,待我如待手足。时节起于市井,而无功名,不得入仕,唯有王爷赏识,任用于府内,器重甚于冯谖。时节常怀知遇之恩,日夜忧思,报恩于王爷。”
李时节单膝下跪见礼,舌灿莲花。
“善!”亦诩被拍了一通马屁,难得露出一丝笑容,但紧接着又悲哀了下去,“令工,真我腹心也。可我亦诩,寡德之人,爱妻夭亡,幼子不再。家虽在,实已亡……令工啊,听我一言,此处已无前途矣,我不好误你终生,你可早早离去。”
李时节一听,王爷这是要赶他走,那怎么成!
“王爷怎可妄自菲薄!恳请王爷三思!小人李时节,庸碌之辈耳!便是能咏古今之辞赋,能颂千年之文章,亦小才也!胜我者,大有人在。况且小人出身卑贱,屡次落第不中,唯有王爷赏识小人,小人又怎敢背离王府,令投他处!王爷!”
李时节掂量得清自己几斤几两,知道自己才学不多,出了王府大门,就算年轻十岁,他都卷不赢过那帮大大小小的进士书生,何况还是享受了这么多年优渥供奉,懒怠如斯的现在?
好不容易有份稳定的差事,哪里能够说走就走,更何况出去之后还得从零开始,一无人脉二无背景的他不得饿死?
能在王府走动,就算是扫地的下人,到了街上都凭空生出几分尊贵,何况还是他这样的享用着供奉的幕府门人。
他直接以头抢地,大表忠心,声泪俱下,请求亦诩收回成命。
亦诩眼见敲打得差不多了,又长长地叹了一息,道:“令工啊……我留你于府中,本想委你重任,做世子的启蒙尊师,我本想让世子认为你做亚父,如蜀后主诸葛武侯之故事,可现在……唉,你也知道,吾之独子,如今贵为天子,即便是我,也无法任意相见,更何况保你做帝师……”
李时节一愣,他哪里想过自己能够做世子的老师,甚至还是亚父!更没想到王爷居然会这么看得起他,但事到如今,这一光荣的差事也失之交臂,成了水月镜花。
李时节的自尊得到了极大满足,他再顿首,感激涕零:“小人惶恐!蒙王爷错爱,小人……呜……必不负王爷!王爷正当盛年,还可再娶,吉人自有天相,即便是先福晋,也不想看的王爷孤独终老吧?假以数年,王爷必能儿女双全!届时……届时小人必报王爷知遇之恩!”
亦诩点了点头,捋了捋胡须,又欲扬先抑:“唉,唯有这点……你莫再提。先福晋与我休戚与共,伉俪情深,她才逝去,我心伤悲,莫知我哀,又怎能负她再娶。”
李时节再三劝说,提议亦诩续弦,都被亦诩拒绝,李时节眼见升迁差事无望,正欲垂头丧气之时,亦诩话锋一转,言道:“不过我另有一子,不过不在府内,我欲托付给你,你可愿意?”
李时节一听,哪能不从,赶紧磕头称是。
亦诩立马跟紧,让他立字据,给他开银钱,说定每月给他提多少供奉,一共签约多少个年头,最后让他签字画押。
在和亲王府上做工,与别处很是不一样,别处的深宅大院有的贵人画大饼时是一套嘴脸,但真到给差使、添银钱的时候又是另外一套嘴脸,一点信用不讲。
和亲王就不一样了,是既讲信用,又立字据,让做差事的人安心不说,也从不拖欠银钱,待遇属于上佳。
所以李时节不假思索地就签了字,花了押,心想自己后半辈子有着落了。
可惜他没料到,得了立字据这么多年的好,也会遭一次立字据的坏。
“哈哈,令工,我这另一个儿子就交给你啦,好好干!噢,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我这儿子不在府中,也不在京师,我已替你准备好了船票,你不日便动身吧!”
亦诩抚掌大笑。
“船票?”
李时节不明所以,只见亲王大人晃晃墨迹未干的字据,娓娓道来:
“令工啊,你坐洋人的船南下,到琼州去,去南洲之海。我的另一个儿子就在那里。”
李时节大骇:
“什么、什么?琼州?比琼州还要南!在、在海上!?”
亦诩不做回答,装作端详字据的样子,聚精会神。李时节只见自己的手印红艳艳,都力透纸背了。
他摁手印的时候恨不得把桌子都摁穿,但他现在何必当初,埋怨自己利欲熏心,那么猴急做什么。
“王、王爷……何不把世……小世子接来京师……南洲之海水土恶劣,终年酷暑,还有龙卷狂风,况且洋夷猖獗,小世子为何流落至此……留在那边疆贬谪之地,荒蛮之角,怕是小世子的启蒙开智的大敌……呀?”
李时节说出了自己的真心,琼州雷州一带的穷山恶水,自古便是贬谪流放的不二去处,谁会想去?
李时节弱弱地做着最后一把努力,看能不能免了这趟磨难,亦诩却默不作声,只是出神地盯着李时节,良久,居然嗡地一下老泪纵横。
这一招出乎李时节的意料,眼看王爷越哭越悲凉,好似一个风烛残年之人,他顿时六神无主,赶忙跪下磕头。
亦诩抹了几把眼水,依旧不停,仿佛这段年月来憋着的泪都释放了出来,然后便开始了推心置腹地“恳谈”。
亦诩先是说了当年南下与法尔瑟人谈判有多么不易,朝中诸多掣肘,差使如何艰难,法尔瑟洋夷何等咄咄逼人,他有何等据理力争,心力交瘁,直至病倒。
然后在谈判的某一天,有一个素不相识的洋夷少女却宛如春风般抚慰了他的心,无微不至地照看他,纵使语言不通,也能感受到彼此的温情。
亦诩告诉李时节说,他除了对先福晋有过爱意,再没正眼瞧过别的女人,但在那天,他却动了心,还说什么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便与那番邦少女做了露水夫妻,那少女丝毫不求回报,安于贫贱,毫无索取,一直独自一人扶养着孩子,受尽白眼……
总之,亦诩“委婉”地告诉李时节,他在外头有了个私生子,要有找一个继承人的话,也只有那蛮荒之地流落着他的骨血了。
李时节完完全全一书生,时有耳闻朝中之事水太深,听了亦诩一番话顿时被忽悠得不要不要的,他没想到其中还有这等缘由,不由得感同身受,红了眼睛。
青华帝国的男人本就不介意妻妾成群,李时节见王爷心力交瘁至此,何等一往情深,不仅不觉得亦诩形象有损,反而觉得亦诩真丈夫,真性情,形象更高大了。
他为难再三,最终还是答应了亦诩的要求,发誓照顾好亦诩的新姬妾,和新世子。
“王爷不惜折辱身段请求于小人,小人感激涕零!小人发誓,必将迎回世子和夫人!”
亦诩见状,一脸欣慰,再三叮嘱李时节,说法尔瑟大兵恶劣奸诈,恐不会放人,让李时节在那边好好照顾他的儿子,不要急着回来,等到时机成熟,自会接他回来。
李时节完全被亦诩的“情真意切”给镇住了,又发了一堆誓,表示必将尽忠职守。
亦诩又是一通夸奖,大笔一挥,开了一张条子,让李时节自己去库房领取饷银,想拿多少拿多少。
李时节更加感动了表示马上就去收拾东西,天亮就出发,一副“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的模样。
送离了李时节,亦诩抹了抹脸,很快就恢复了不喜不悲的模样。
作为青华帝国的亲王,他只是比别的王公贵族多做一点人事儿,但不代表他什么的不懂。
南洲之海,天涯海角,他知道谁也不愿去,毕竟,身体不好的恐怕都有命去,没命回,他这才出此下策,把李时节用近乎诓骗的方法忽悠去了。
宫里那位让他孤家寡人,以为他好欺,他不敢不从,但现在,亦诩已经无所畏惧,丢了这个儿子,他还有另一个。
他一定要一个继承人!
哪怕是洋夷诞下的私生子。
为此,他决不能让他的儿子“竹清”彻彻底底归他母亲,变成一个外国人,而是必须归他!也许血脉里有一半番邦的,但精神,必须得是青华的!
所以,他要派李时节去,去把他的儿子教化。
“唉……令工,我唯一的儿子……就拜托你了。”
安排好了远在天边的事,他又着手处理近在眼前的麻烦。
让一个外人诞下的私生子认祖归宗,可是没有那么容易的……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根据密报,法尔瑟洋夷在渭野南的动作又大了,兵威几乎逼至桂地——看来,这一场仗,逃不了了。但说不定,机会就在其中。”
到时候,就不得不苦一苦那个李时节,李令工了。
——
就这样,李时节辗转来到了属于某个古恩兰德伯爵的海岛上,见到了王爷的女人,和终将成为世子的孩子。
起初,他惊艳极了!
难怪王爷会被这番邦女人给迷住,用李时节的话来说,王爷的女人就是“鹤发童颜”,宛若仙女,他自己都差点陷入其中,每次见到法兰吉丝,都要在心里莫背十几条迂腐的礼法陈规,才能把蠢蠢欲动的注意力转移开来。
好在法兰吉丝对李时节这种文弱书生没什么兴趣,不如说她不知道什么是文弱书生,只觉得李时节是个阴阳怪气的豆芽菜,蔫儿拉吧唧的,她每次见到李时节,都免不了奚落他几句。
好在语言不通,保全了李时节的自尊心。
因为法兰吉丝长得太美,就算是在骂人,李时节也觉得是在夸人,还每次都向法兰吉丝行大礼,自我感觉良好。
再说世子,也就是年幼的竹清。即便以李时节的老古板审美,也完全不敌竹清的容貌,他从未见过此等漂亮的男孩子,和他母亲长得也太像了,李时节顿时就明白了王爷为何对这个私生子宠爱有加。
况且年幼的竹清格外听话,李时节教什么就听什么,并唤李时节做“先生”,这极大地满足了李时节这个落第子弟的自尊心,他也教得格外用心,格外用劲儿。
当然,这是一开始。
紧接着,青华帝国和法尔瑟就打起了仗。
王府供应的银钱理所当然的中断了。
李时节想跑。
但是怎么跑?往哪儿跑?
李时节想跑。可是他不会凌波微步,不会飞。
何况亦诩还有另一个亲信在岛上,他也被卡在这里,离开不得,两个人互相监视着。
李时节只能每天望洋兴叹,安慰自己是当代的苏武,和岛上的土著互相呲牙,并继续教世子说青华话,读青华书,背青华文。
要是世子怠惰,李时节还能正大光明地用竹板子抽打世子,出一出气,仿佛打在世子的老子身上。
但他也只敢在心里想想。
直到世子十二岁的那年。
仗,竟然打赢了。
船,也终于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