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

作者:黑线君 更新时间:2021/10/13 9:07:34 字数:3079

陈真义和他的母亲回到了江源镇。

十年之后,两人终于还是回来了。

至于当初他们为什么离开这里,以及为什么又回来,陈真义已经不记得原因了。陈真义是个不擅长记东西的人,但是他并不因此感到任何的苦恼,相反的,他感谢自己善忘的脑袋,让他能够把那些不愉快的东西都忘掉。

善于忘记的人才能活的快乐。

陈真义今年十五岁了,到了该上高中的年纪,接下来他将在这个小镇上开始高中生活。他趴在新家门前的栏杆上眺望远方的群山,记得他以前的房子是在山脚下公路边的,但是那一带的房子已经不见了,看来是当初扩建公路的时候把房子一起拆了,如今他的母亲只能买了半山腰上的房子来住。阔别十年之久的小镇比起以前有了许多不同,修了通往镇子里的公路,小镇的规模也大了一些。

但依然是那个小镇,和他记忆中的那个镇子相差无几。

山脚下是静静流淌的源江,江面宽阔水流平缓,但是几乎每年都会有淹死人的事件发生,看似平和的江水实际暗藏凶险,所以在陈真义小时候妈妈严禁他去江边玩耍。

陈真义不止一次幻想过这样的场景,他划着小船随着江水向前而去,江水把他带到了不知名的地方,他就这样毫无目的的跟随江水旅行,最后划向了大海……

然而陈真义从来没有下过水,他根本不会游泳,划船更是无从谈起,这一切不过是他的胡思乱想罢了。

但是陈真义注意到了江面上的白线,白线在江面上快速的前进,最后在江面远处的拐角处消失了。那是水上摩托艇,比小船什么的更快更刺激。

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这里的人已经开始玩摩托艇这种新潮的东西了吗?

江边的山叫出云山,一条路从山脚的公路上分离开来爬上出云山的山腰,十几户人家就顺着这条路依山而建,但这里并不是镇中心,这里离镇中心还有十几分钟的车程。

陈真义记得在接近山顶的地方有一座小寺庙,叫出云寺,由于地势偏远加上社会变迁,这个小寺庙的香火日渐稀少,最后只剩下一个老和尚住在庙里。以前他还经常和一个女孩子跑到那个庙里玩,女孩子的爷爷和老和尚是至交,两个老人经常给他们讲一些英雄史诗般的故事。每次他和那个女孩子跑到庙里乱窜,老和尚只是提醒他和那个女孩子不要乱跑乱爬树,然后对着寺庙里的破旧佛像整日念经诵佛。

想到这里,陈真义才想起来自己小时候在这里是有几个玩伴的,但是他只记得那个女孩子,其他人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都给忘了。

那个女孩子叫......什么页来着?

陈真义忘了。

那个女孩子好像也是住在这里的,陈真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只记得这个人,也许只是因为当初单纯和她玩得来吧。

陈真义打了个哈欠停止了他那不着边际的思考。

已经快七点了,八月底晚的太阳依旧毒辣,晒的他的脑袋有些昏沉。搬家公司的人似乎已经搬完了东西,正在二楼和妈妈讨论着什么。

那么应该去做晚饭了,陈真义这么想着。他做的一手好饭,用妈妈的话来说陈真义将来会是个居家型的男人。

就在他准备进门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推着一辆自行车站在路边,扎成马尾的头发从戴着的鸭舌帽后方伸出,脸颊微红好像有一点薄汗。她穿着一件白衬衫,热裤下的一双白腿在夕阳的余晖照耀下仿佛发出亮眼的光芒。

人类的大腿并不会发光,发光的可能是陈真义的眼睛。陈真义努力把眼睛从女孩子的腿上收了回来,这样是不好的。

女孩子正和搬家公司的司机师傅说话,陈真义推测她应该是住在这附近的,对于新搬来的邻居产生了好奇心,所以和司机搭话好打听新搬来的人是谁。

看起来是个健谈加热心肠的人,陈真义这么想着。

可惜司机好像并不知道搬来这里的人是谁,他只是负责开车的,不会关心车上载着的是谁的家,所以他只能对那个女孩子露出苦闷的表情然后连连摇头。

有人从陈真义身边走过,陈真义这才发现是搬家公司的人,他们的工作已经结束了所以准备离开。

“真?”

他的妈妈在二楼喊他。

“晚饭你要吃什么?下面还是热馒头?今天太累了懒得搞复杂的。”

“既然你累就去休息吧,我来煮面。”

妈妈跟他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就回屋里去了。

陈真义打算回去煮面,但在他转身的时候他才发觉那个女孩子已经推着自行车站在了他家院子门口。

“陈真义?你搬回来了啊。”

咦?这个女孩子怎么好像跟自己很熟的样子?但陈真义并不记得自己有认识这样的女孩子。

“啊,我搬回来了,请问你是…...”

“嘉叶,许嘉叶。”

陈真义想扇自己嘴巴,明明刚刚才想着这个女孩子的事,现在转眼就给忘了。

这个女孩子就是他儿时的玩伴。

善于忘记更多的是一件坏事。

“看来你不记得我了,也是,都十年没有联系了,你突然搬走的时候我们都才五岁。”

“是、是啊,你变化有点大我没有马上认出来。”

“不过我比较惊讶的是你居然还会搬回来,我以为你不会回这里了。”

“为什么这么说?”

陈真义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她不欢迎自己回来吗?

“啊,有点晚了,我得回去了。”

嘉叶看了看手机,太阳刚好沉下山,原本照在她脸上的光消失了,她整个人突然间笼罩在了阴影当中。

“把你QQ号给我吧,咱们晚上再聊。”嘉叶伸出了她的手机。

“哦,好,我的QQ号是……”

嘉叶获得了他的QQ号,跟陈真义道别之后便推着自行车慢慢的往坡上走,她越过了阳光的分界线,最后进了拐角处的一间房子。

原来她家这么近的吗?

陈真义忽然长呼了一口气,他没想到这么快就再次见到了曾经的朋友,两人很平常的交谈,告知了对方QQ号,稀松平常好似这十年的变化并不存在。

一切都从这里重新开始。

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在发展。

一切都会变好的。

陈真义这么想着,走进了他的新家。

晚上八点,陈真义坐到了自己新房间的书桌前,从背包里取出了一部手机。手机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破旧,许多按键都掉了漆,小小的屏幕分布着细碎的裂纹,老旧的机型可怜的内存,一看就知道是年轻人会鄙视的那种。

要是陈真义拿出去给人看,别人估计都以为这手机他是收破烂收来的。

但这并不是陈真义自己的手机,他也不会把这手机拿给别人看。

这手机是他三年前从一个男人手里接过来的,陈真义一直想把手机还给那个男人,但是自从三年前分别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男人,男人似乎也没有再找陈真义要回手机的意思,几年来都未曾联系过他。

这手机就这么留在了陈真义手里。

陈真义给手机充上了电,屏幕随着滴的一声亮了起来,陈真义小心翼翼的按着老化到快要掉下来的按键开始浏览手机的内容。

手机里的内容陈真义早已看了数百遍,今天也依旧没有任何变化,没有新短信没有未接来电,仿佛这个手机已经被世界所遗忘。手机里只存着几个人的号码,相册里有几张照片,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了。

这部手机无论内外都简单的可怕,它原来的主人并没有在这部手机里留下太多信息。

手机里的相片里有一张合照,照片里是三男一女,拍摄的地点是在一间大棚里,周围种满了花。

陈真义认得照片里的人。

右边的女孩子拿着一支向日葵,她叫项葵,是个和向日葵一样阳光可爱的女孩子,这间种满花的大棚的主人就是她;左边的男人叫大兔,不知道是人如其名还是什么,大兔有一头令人感到奇怪的灰色头发,他好像染有顽疾,经常吃药;中间的男人一脸笑意,正把手按在还是小学生的一脸不满的陈真义头上。

把手按在陈真义头上的男人叫万一,他就是这部手机的原主人。

陈真义对于三年前的那个傍晚记忆犹新,燃烧的花棚,倒塌的木架,满地折断的烧的焦黑的花叶,远处烟尘滚滚的废墟中有怪物在咆哮,万一朝陈真义喊着什么,陈真义听不清楚,他的脑袋嗡嗡的响,右手臂巨痛。万一把手机交给了他,陈真义才终于有点清醒过来,他拿着手机拼命的向前跑,身后那个男人的身影被火光吞没。

那是陈真义和万一最后一次见面了。

照片的拍摄时间是六年前,这手机的命看来还是有点硬的,这三年来陈真义一直在给这部手机充电,他不希望万一打电话来的时候手机恰好关机。

只希望这手机的命能继续像这样硬下去。

陈真义关闭了手机然后躺倒在了床上,疲惫感慢慢爬了上来,就在他快要睡着的时候他自己的手机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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