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严酷、灰暗、沉闷才是生活的本色,同样也厌恨自己的工作、身处的地方,没有成就、没有钱都理所应当。你甚至在失落感和挫败感中寻求乐趣。失败和不开心对你而言更容易承受,你甚至苦中作乐。你对生活感到迷茫,没有方向,掌不住舵、划不动桨,不过不要紧,24岁就是这样。
——大卫·尼克斯
我叫罗何,今年二十二岁,大学刚刚毕业,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
由于找不到工作的关系,交往多年的女朋友跟我提了分手。
我犹豫了几天,最后同意了,但话一出口,又有些后悔。
说不难受是假的,但心里竟然也会觉得莫名的轻松。
这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究竟从何而来,我一时竟说不出。
或许是出于自尊心的缘故吧,以我现在的这副样子继续和她相处只会遭受她的嫌恶,说不定某一天还会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像这样子和平分手,大概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我应该感到庆幸,庆幸自己没有耽误人家,庆幸她没有将芳华正茂的青春全部浪费在我身上。
同世间的大多数情侣一样,我坦言我很爱她,但并没有爱到为她奋不顾身的地步。
这也许和我的性格有关,每天得过且过,认为生活不过就是一天天的重复。
即便是谈恋爱,也不想多费力气,觉得稳稳妥妥的才好。
这天晚上,闲来无事喝了点酒,忽然感觉积郁多时的情绪竟隐约有些失控。我暗暗责怪自己:“没事喝什么酒。”
于是扶了扶额头准备起身,到外头走一走,权当是散心了。
突然我察觉到一道目光,抬头一看,角落里一双漆黑的瞳仁眨也不眨地盯住我。
说不怵人那是假的,不过我马上反应过来,这家伙是我养的杜宾犬,名叫小三,刚满两岁。
之所以叫它小三,是因为女朋友曾经对我说过:“咱俩之间已经有小三了,就不许再有什么小四小五的了。”
这狗原本是和我女朋友一起养的,现在既然她走了,干脆将狗也留给了我。我不由想起她在最后那通电话里说的最后那句话:“每个人都有工作,就你没有,既然你这么有空,你就陪小三过吧。”
让我陪小三过?话里的歧义多少让人忍俊不禁,但我却笑不出来。
她想和我撇清关系,我无话可说。我自然乐意接受小三,但偶尔也会睹狗思人,当然这都是题外话了。
我站起身来,谁想这家伙竟然也站了起来,冲我摇起了尾巴。
我叹了口气说:“三儿,我只出去一会儿,你好好看家。”
小三是一只很聪明的狗,很通人性,我和它日常交流也没有出现什么阻碍。一听这话,它顿时趴了下去,连眼皮也耷拉下去,但听到我掏钥匙的声音,又眼巴巴的望着我。
我到底是心软了。
事后回想,当时如果只是一个人出去散心的话,或许这一切也就不会发生了。
我心想它也很久没有出门了,狗和人一样,长期憋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也是会憋出病来的。
有些狗得了抑郁症之后,甚至会不停的啃咬自己身上的毛。
三儿?应该还没到这种程度吧?
我叹了一口气,决定带它出门,返身在门口的一堆零碎里找出狗绳。
等我找到狗绳,转过身,一条黑漆漆的大狗已经扑了上来,将那颗硕大的狗头拱在我怀里,湿乎乎的舌头直往我身上招呼。
这世界上有两种东西你是避不开的,一个是突如其来的分手,另一个就是扑面而来的狗。
我举起狗绳,不让它咬到,然后示意它乖乖坐好,它显得十分顺从,但一套上狗绳,就有点按耐不住了。
看到它情绪这样热烈,我不由微微一笑。
这是我为什么养狗的原因,因为狗永远情绪高昂。
出去后不知天南地北的瞎逛了一通,被夜里的凉风一吹,脑门上那种铁箍一般拧紧的感觉总算消退了几分,酒意也散了。
不觉间走到一家KTV的门口,里面的灵魂歌手们正歇斯底里的嘶吼,劣质包厢隔音效果不是很好,嘶哑的声音随风飘荡,令路过的人不免皱眉。
我心里挺佩服他们的,这样卖力使劲,多累啊。但好像不这样用力,就对不起了青春似的。
这是一个充满表现欲的时代,激情四射,声色犬马,令人应接不暇。女人们盛装打扮,每一笔浓妆都透露着心机,男人们则衣冠楚楚,看似绅士的外表下又不知掩饰着怎样的欲望。
我对这些无动于衷,甚至觉得有一些可笑,感觉自己同他们之间如同有一座冰山隔着的样子,又仿佛雾里看花,看得不是很真切。
忽然想到晚饭前同学曾经打电话给我,说他约了几个同学去KTV唱歌,问我要不要来,我正在想会不会就是这一家,余光中已经瞥到几个人相互搀扶着走了出来。
那几个人中,一个蹒跚的胖子呼哧呼哧喘着气,跑的时候满身肥肉都跟着在抖,显得格外招眼,我认出这人就是给我打电话的那个同学,背着一个女生,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地跑到路边。
他伸手拦了辆出租车,将人背进去,自己却挤了出来,我听他跟身边的一个女生说:“这样吧,你也陪她回去。”
那女生皱着眉头埋怨说:“没事喝什么酒!”
我听完一愣,忽然想到,这不是自己的台词么。
胖子立即解释说:“我也不是故意的,我哪知道她是一杯倒啊。”
女生叹气摆手:“行了吧,时间也不早了,你们也撤吧。我陪她回去,放心吧。”
胖子随即鞠着身子,满脸讨好着说:“得嘞,那您受累。”
女生笑着打他:“别招人嫌了。”说完就上了车。
胖子家中富裕,这从他肥头大耳的样子上就能体现的淋漓尽致。他家哪怕不是资本阶级,那起码也是岁晏有余粮的地主级别。
像他这样本可以活成纨绔潇洒的公子哥,偏偏变成了点头哈腰,低眉顺眼的舔狗。不知情的人以为他天生就是这副德行,我却看的清楚,这当一切都是因为车里那个女生的缘故。
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男追女,隔座山。”这话是有道理的。
自打大一时起,胖子见了人家一面,他就卯足了劲,苦追四年,始终未能修得正果。
这位仙女名字里带了一个玫字,胖子却以为是梅花的梅,送出去的第一封情书上就把名字写错了,臭不要脸的贴了一首咏梅诗:白玉堂前一树梅,为谁零落为谁开。唯有春风最相惜,一年一度一归来。
这小子还把自己比作春风,我是没见过比他更油腻的春风了。
信一送出去,笑话就闹大了,不过好在人姑娘情商高,也没纠正他的错误,只是委婉的回了一封,算是拒绝过了。
但偏偏胖子这人迟钝的很,会错了意,还在那里自我麻醉,说她给自己回信了,既然没有直接拒绝那就不算拒绝,还傻乎乎的跟我说,这人他追定了,他是不到黄河心不死。
我白他一眼:“什么不到黄河心不死,你这只能算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谁想他听了也不恼,本着为爱牺牲的精神,又乐呵呵地继续为人姑娘鞍前马后去了。
恋爱中的人都是盲目的,即便是单相思。反正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也不好说闲话,只想看看他究竟能撑多久,谁知道他一撑就撑了四年。
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换做我,是万万做不到的。
胖子捋了一把汗,转身说:“没事了,咱还继续不?”
他刚说完就有人接话了:“得了吧,能唱歌的两个都走了,留下来一堆五音不全,你是打算让我们听你那破锣嗓子吗?”
胖子有点尴尬:“我是想这不就要毕业了么,聚一次就少一次,总得尽兴是不是?”
他既然这么说了,周围人也不好扫他的兴,几个人又勾肩搭背的回包厢里去了。
微茫的夜气里传来几人的只言片语:“别说得这么凄怆,聚会的机会将来有的是,又不是见不着面了。”
“你胖爷一句话,咱哥几个儿自然是舍命相随啊。”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
最后那句却是唱出来的。
我远远注视着,心头莫名空落。
“哎。”
胖子虽然没追到女朋友,但是像他这样的人,不论在哪里都是混得开的。
而我就难说了。
下雨了。
夏季来得比想象中快,看着满大街穿短袖的人,而我却还是春季里的休闲打扮,不禁自嘲:“这还没毕业呢,就和社会格格不入了。”
实话说,我也不是打一开始,就混成这样的。
刚进大学那会儿,我也参加过不少社团,甚至组建过杂志社,妄想着凭自己的那点才华,在文学海洋里掀出点浪花来。
我那时认定,自己一定能行。
但结果却是,杂志社不到一年就解散,出版的杂志因为投稿参差不齐的缘故,根本无人问津,就连印刷的钱也收不回来。
受到现实狠狠打击的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平庸。
从那时起,我的价值观似乎开始有些塌陷,我不再参加校里的社团。
我开始冷眼看待他们的各种活动,觉得这些不过是碌碌无为罢了。
“明明只是因为自己失败了而已。”
我孤身被时间抛下,躲在软体动物的壳中不愿出来,每天慢条斯理的,也就得了一个蜗牛的外号。
一事无成的我,只好去沉迷那些单机游戏,动漫,还有那些用力过度的青春文学。
在我宿舍的床头柜上,摆满了老式的GBA原装卡带,书柜里也都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漫画,诸如七龙珠,福音战士,星际牛仔这些,当然也包括宝可梦。
似乎不与主流文化偏离,就无法突显我的存在感。
女朋友不止一次的劝过我,如果再好好努力一次,说不定事情不会是那个样子。
我一面点头答应,一面在心中想着:“即便再来一次,也会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而跌倒,事情最终还是会朝着我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
说白了,我就是没有控制事情走向的能力。
倒不如像现在这样无欲无求来的轻松。
在逐渐瓢泼的雨势中,我出神的站着,即便是肩膀湿透了也浑然不知。
这时候小三忽然激烈的吼叫起来。
它稍稍用力就挣脱了我的狗绳。
“小三?别乱跑……”
好烦,为什么连狗都不听话,我当初养它不就是因为它百依百顺的吗。
虽然这样想着,但我还是追了出去。
闪烁着灯光的雨点骤然飘下,在街对面,站着一个身穿皮卡丘打扮的女生。
她躲在公交车站下避雨,手里按着手机,似乎在给谁发消息。
手机屏幕的微光映亮了她的脸庞,我立即认了出来,是她。
那个吵着要和我分手的人。
但是她为什么打扮成这个样子?
小三叫喊着向她跑去,她抬起头,脸上浮现出惊讶。
忽然一道灯光从远处射来,有辆面包车正高速冲向小三。
小三明显被突如其来的车灯吓傻了,竟然站在了原地。那一身漆黑的皮毛在夜间很难起到警示作用,所以司机还未发现,马路中间有一只狗。
“小心,有车啊!”
我紧张的开口大叫,但我很快反应过来,小三即便再聪明,也只是一只狗而已,狗怎么能真的听懂我话里的意思。
我情急之下脚步已经动了起来,至于为什么动了起来,其实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我有一个直觉,如果我不救它,事后我一定会后悔。
我的脑海中回响起一句不知道在哪里听过的话:“你这辈子,有没有为谁拼过命?”
我拼过一次,说来可笑,却是为了一只狗。
等到我冲到马路中间,司机也终于反应过来,但为时已晚。
砰的一声,我被面包车狠狠的撞飞,肋骨好像断了,扎进肺里无法呼吸。
在最后一刻,我推开了小三。
我躺在马路中间,手脚逐渐冰冷,腥甜的血液从喉咙里冒出来。
在我上衣的口袋里,手机屏幕突然亮了起来。
“叮。”那是短信传来的提示音。
不过此时的我,已经没有力气将手机取出来了。
女朋友此时就站在街对面呆呆的望着。
她手里的手机忽然掉在了地上。
屏幕上有一条讯息,显示已经发送完毕。
“不闹了,我们合好吧。我现在来找你,给你看一个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