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圈外的政权知晓荒芜的存在,以及他们力量的强大,但反击从未停止过。因此,就会须要大量的兵源,所以,联合国于公元2850年颁布了这个法律——《联合国公民义务宪法》。
宪法中规定,凡是年满十五周岁的男性都有义务服兵役。并且,合格者会于次年编入联合军,参加前线的战斗。而不合格者则会被剥夺人权,编入科研组织的实验体名单内。而只有在战斗中立下战功的人,才能获得婚姻权,否则只享有生育权。
而年满十五周岁的女性则可以进行选择,可以同男性一样进行军事训练,合格者也会编入联合军,但同时还会获得婚姻权。不合格者则会被退回,同其同龄女性一样履行生育义务,并且该项义务要一直持续到女性失去生育能力或者与立下战功的男性结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