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中的风比外城的更凉,呼啦啦地席卷着这布满青草的短尾鸟养殖地。白色的短尾鸟在青草地上散着步,时不时会回过头看一下伫立在这儿的两个人。
管事老头皱着眉头看我,似乎不理解为何我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
我知道,高手一般是不会轻易收徒的,我得让他看到我的诚意。
我双膝跪下,尽量摆出恭敬的姿态。
“请收我为徒吧!”
如果能够就此踏入魔法的大门,那么这将是我在主角路上迈出的一大步,为了这一大步,暂时地放低姿态是必要的。
一般来说,主角不都是有常人所无法企及的天赋吗?不管一开始就是废材,还是一开始就是天才,总是有与众不同的能逆转一切的天赋。
我作为主角,只要有人能引领我走上魔法的道路,凭借着不管是天才还是废材的主角的天赋,我一定能够摆脱现在的平民身份,跻身贵族……不对,是一定能成为一个伟大的冒险者,在可能到来的灾难中拯救这个世界。
虽然我还不太清楚我的天赋到底是什么就是了……
管事老头看着我,皱了皱眉头。
“年轻人,从我这里你可学不到什么东西。”
他这么说着,背过手去,风吹起他半白的头发,显出一股沧桑的味道。
“哪……哪有,您那么厉害,我可以学的东西可多了!”
为了学到本事,必要的恭维话还是要说的。
“老头子我虽然会的东西不少,可都拿不出手,实在没什么可以教你的。”
管事老头转过身,继续向远处的短尾鸟走去。我急忙起身,绕到他的面前重新跪下。有的时候,为了学到本事,必要的无赖还是需要的。
“老头……啊不,老先生,我是真心想学,请将您最厉害的本事教给我!”
我再次低头,不过却发现这次管事老头明显犹豫了一下。
“最厉害的本事吗……”
他嘴里喃喃,神情显得有些纠结,好半晌才轻轻吐出一口气。
“你……真的想学?”
“是的,我想学。”
“也罢,老头子我老了,这项本事也得找个传人了。况且……”
说着,他转头四顾,挨个挨个地看着草地上搜寻草籽的短尾鸟,目光深沉得就像注视自己的孩子。
后面的话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低头看向我,语气一转。
“你先起来吧,跟着我学本事可是一件苦差事。”
“再苦我也会坚持学下去的!”
我从地上爬起来,尽量以最坚定的语气说出这句话。
虽然我是主角,不必努力就能获得强大的能力,无匹的神器甚至神一般的跟宠等等,但是对有着多年的劳动经验的我来说,吃苦什么的已经是家常便饭。
“既然这样,你先把这两包草籽撒满整个牧场吧!”
管事老头说着,不再朝向远处的短尾鸟,而是向着城堡方向的房子走去,显然是想将撒草籽的任务全部交给我。
“是的,师父!”
“别叫我师父,我可没答应收你为徒,叫我老头吧!”
“是的,老头!”
我笑了笑,回忆着管事老头那惊人的速度和瞬间凝聚起的无可撼动的魔法盾。其实,换个角度想想,管事老头还是蛮可爱的嘛。
不管怎么说,管事老头答应教我本事了。总有一天,我也会有老头那样变态的速度,也能在瞬间凝聚短尾鸟倾尽全力也无法突破的魔法盾。说不定,我能做得比老头更好,不,作为主角,我是一定会做得比老头更好。
一边这样想着,我一边推着推车,沿着牧场撒草籽。
接下来的几天,我住进了那间集体宿舍一样的房子里,管事老头自己在远处有一间单独的房子。而每天天未亮的时候,他总会过来叫我起床,然后让我沿着牧场跑圈,直到太阳升起为止。
不管是从心理上还是从生理上,我都更希望每天来叫我起床的人是丽兹。但是为了学习管事老头那神乎其技的速度和惊人的魔法技艺,我就姑且先忍受一段时间吧。
第一天的时间,管事老头让我满牧场撒草籽,我计算了一下,围绕牧场一周,要走五千二百七十五步,从东到西则需要一千四百二十三步。
第二天的时间,管事老头教给了我怎样帮短尾鸟梳理毛发,我身上被啄出了十八个伤口,但是我也弄清楚了,现存在牧场里的短尾鸟总共有五十三只。虽然弄清楚短尾鸟的数量似乎没什么用。
第三天的时间,管事老头教给我怎样在夜晚的时候引导短尾鸟归笼,几十只短尾鸟一齐冲进房子里的时候,我被撞倒了,虽然没有受伤,但却被踩了三十六脚。
第四天的时间,管事老头教我分辨草籽的好坏,并教给我让草籽防潮的方法,而我下午去收拾草籽的时候,被两只短尾鸟按倒,并且当着我的面偷走了一整袋草籽。
第五天的时间,管事老头开始教我短尾鸟的习性,告诉我这样典型的杂食性鸟类是如何如何抗寒,又是如何如何喜阳。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管事老头教来教去,都是在教我如何养短尾鸟,我想学的是魔法啊!
第六天的时间,丽兹来了。
来到皇城六天后,第一次见到了熟悉的身影,我像见到亲人一般狂喜,毕竟整个皇城里我认识的人也就只有丽兹。
丽兹的栗色长发仍旧盘在脑后,只不过用的不再是哈瑞大叔免费帮忙削的木簪,而是流动着魔法光泽的玉簪。她身上穿着的也不再是贫民区的粗布衣服,变成了闪烁着耀眼光芒的丝织长裙。
淡黄色的长裙配着白色的长筒布靴,尽管没有任何华丽的饰物,却显现出华贵的气息。
我准备上前的脚步顿住,看着被华丽的装束所包裹着的丽兹,恍惚间有些不知所措。
现在的丽兹,大概已经找回真正的身份了吧!她不再是那个在贫民区的工地上给人挨个挨个派发米饼的丽兹了,她现在是托利瓦尔家的大小姐,皇族内戚,当今帝王的亲外甥女。
而我,仍旧只是个为了生存挣扎着的平民,过着不安定的生活。虽然我是主角,我完全有成为贵族的能力,也绝对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一个有头有脸的贵族,但是此刻的我,是否有资格和这位托利瓦尔家的大小姐站在一起呢?
丽兹来找我的时候刚好是正午,明亮的太阳挂在正空,投射下的阳光就像光环包围着她,虽然不管在什么时候,丽兹都像有光环围绕着。
这样的光芒让我觉得有些刺眼,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牧场上仍然刮着风,吹动着青翠的草,吹动着短尾鸟白色的羽毛。
“洛斯!”
丽兹的声音让我后退的脚步停住,我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她,那耀眼的光使我恍惚,不知道是阳光太过强烈,还是这套衣服太过华贵。
我知道我为何会恐惧那华贵的光芒,我希望成为贵族,但是我还不是贵族。
带着勉强的笑容,我尽力张开嘴回应丽兹。
“好久不见,丽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