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的原因?”
我实在没想到千致先生会突然问我这个问题。
此时的我们,正坐在一家便利店的门口,算是无所事事也算是走神。
然后就被问了这个问题。
“呃,很多原因了。”
“连死都有很多原因?你小子不写小说真是可惜啊。”
不是这个问题啊。
“没什么人记得你吗?”
“......”
我没有回答,只是捏着手里的可乐瓶对着沉默。千致先生也大概察觉了我这样,就不再问了。
也不算是逃避什么,就是根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嗯,不会有人记得我的。”
“那怎么办啊......真是的。”他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摸索出了烟,点上,就像虚无缥缈的思想也飘走了一样。
“千致先生,会被我连累吧。”
“我是说你啊。”
“没关系吧我。”
我敷衍了他一句,这也是我脑子里仅剩的一句话了。且不说亲戚朋友,学校那个地方我根本没去过几天,对同学也根本就更没什么印象,也就别指望别人对自己有印象了。唯一有联系的那位,也不知道我的名字吧。
呃,网友啊。
“还说呢,你有活人记得吗?”
“嗯?你说我啊,”千致先生丢掉可乐瓶,站起身来说,“你猜猜看呗。”
“呃,初恒栾先生?博客还发过那么几些文章纪念你。”
“蹭最后一波热度罢了,那只是个跳梁小丑,你不了解他。”
啊这......
“总有些人很会落井下石的,网上随便一查就可以查到他的各种垃圾。”
“好吧。”
“是李娅啊,那个插画家。”
“呃?李娅小姐......”
她的话......
李娅小姐是插画家,在业内也算是比较出名的了。最初就是给千致先生的小说画插画火起来的人,说白了也算是千致先生提拔起来的。甚至在之后不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就结婚有了孩子,但又在那不长的一段时间之后他们突然离婚了。
“其实我们初中就认识,也没什么。”
此时的我,像重复历史一样地跟在千致先生身后,而我们的目的地,则是李娅小姐的家。
我完全不知道有名的前妻插画师和有名前夫的小说家居然都居住在这个城市。
“你不是在外面劈叉,所以才离婚了......”
“你小子,我揍你啊。”
千致先生嘁了一下,就随意地踹飞了一个易拉罐。
当然,穿过了面前的人。
我并不太了解感情,也不太喜欢去试着了解,因为我十分吝啬我那贫乏的脑力,不愿把它消耗在自认为没用的地方。千致先生的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我的事,但不例外,感情的事我依旧不会去多想。
就像是我不会去想塑料袋为什么会扫街而过一样。
“你小子,把喜欢的人名字说一说啊倒是。”
“真没有啊。”
奇迹固然会有,
“我不信。”
但永远不会降临到我身上。
“晚点再告诉你吧。”
是敷衍啊。
李娅小姐家所处的地方是市区中心,和住得远离市区的千致先生的家简直就是反差,这又有可能就是他们离婚的原因吗......
都说了不喜欢把精力浪费在感情上啊。
一己之见罢了。
从外面看李娅小姐居住的别墅,是个与周围格格不入的地方,十分安静普通,庭院里的杂草也有一段时间没修过了一样,不过还是有开着的很好看的花。
虽然我并不知道那种蓝粉交融的是什么花。
而且,又到了我很喜欢看的节目了——千致先生的犹豫时间。
“进去啊。”我怂恿说。
“你说,随便进别人家是不是不好啊。”
“嘛,你原来是有自知之明的吗?不过,在这之前,能给我讲讲你的人生经历吗?”
“你小子还挺爱八卦啊。”
“还好吧,你不也是。”
“能有什么可讲的,高三那年,我找到编辑直接印了我的第一本小说,从此就开始写了。”
好简洁......
“哪部?”我问。
“《门槛》啊,你小子。”
“我可不是假粉丝,你的亲签本还在我书包放着呢。”
“哪本?”
“啊,呃......《弗雅兰园》,对。”
啧,开始头疼了。
“你知道李娅为什么没哭吗?”千致先生问我,但又随机答道,“因为她明白啊。”
“明白什么?”
“明白你不明白的。”
“所以你到底进不进去啊,怕了?”
“怎么可能?!我一直在跟你说话啊!”
“行吧行吧,你快去吧。”
我在鬼市等你。
当然,这只是我心里想的,我并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相信他也懂。
当然,我也没有回头。
我和李娅是高中同学。
他是美术生,我是在空的自习室认识的她。虽然已经同班了一年的同学,但那次是我真正重新认识她。
那天,我是照常翘了下午最后一节课,想着去自习室完成我的伟作之后就去酒吧潇洒一下,结果刚踹开门,就看到了教室里支着画架对着夕阳临摹的她。
虽然有一瞬间的不好意思,但她好像完全没听到门跟墙碰撞发出的剧烈声响,更别说注意到我了。
我还是有点印象的,他是我们班那个比我还经常翘课的人,但我也是头一次在这里看见她。平时我们的对话更少之又少,只能说是在一个班学习的同学,甚至连同学都不够格。
我还是坐在了我熟悉的那个位置,也没有理她,开始写我的大作,搞不好,就能出版大卖呢?
那是我梦想的事情,做小说家。
大概两个小时左右,她终于起身伸了个腰,还很大声地喊了一句;
“真是累死我了啊!”
然后,她才意识到身后角落里的我。
当时的场面别提有多尴尬了。但她还是选择了打了个招呼后急匆匆地那样离开。
但是,她临摹的那幅画却被晾在了一边忘记拿。
出于好心的目的,我就替她收进了卷筒里。想着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再还给她,。
虽然出了一点意外。
放学之后我当然是照着我自己的意思去了酒吧,当我熟练地开始点东西时候,突然发现在后面倒酒的她。开始我是装作没看到的,但后来她主动跟我打了招呼,我也就没再扭捏什么了。
她在那里做兼职,那天晚上,我头一次没喝很多,也头一次呆到了凌晨,等到她下班。
“你都是这个点回家的吗?”她问,更像是随便寒暄。
“不是,我在等你。”
“蛤,等我?为什么,我们也不太熟吧。”
“你的画忘在教室忘记拿了,”我递给她画筒,“你看,我等着还你。”
“你看过了吗?!”
“嗯,挺好看的啊。”
她先是怔了一下,随后脸突然绯红,猛地一把夺过画筒,含糊地说了一句:
“谢谢。”
然后就不顾我地走在了我前面。
那也是我们头一次知道,我们两家的距离不过两个路口。
第二天,我出门,一眼就看见了她。
“早。”她说,手里还握着昨天我给的画筒。
“呃,你是在等我吗?”
“嗯,反正顺路不是吗?”
“也是啊。”
那天早上,我知道了那个没有朋友的女孩其实是很怕孤独的。
“啊,稿子不见了!”
我们还是一起翘了最后一节课,也不约而同地都到了昨天的那个教室,只不过,这次先大叫的是我。
“什么稿子?”
“我的小说稿子,写了很久的不见了!”
“不在书包里吗?”
“没有啊。”
我们那天还溜回了教室去储物柜里找了一同,甚至有想过翻垃圾桶。
但是最后,我却在装着她昨天画的画的画筒里发现了小说。
“啊,这是你写的吗?我还以为你写不出来这么好看的东西......”
“你就是说我菜咯!”
“啊哈哈,貌相了貌相了。”
大概,那种状态持续了一个多周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