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龙镇的鸡是在这十里八乡都非常有名的,别误会,这里说的鸡不是那个鸡,就是烧鸡。老板给自己家的鸡起个名字叫要塞鸡,听说是因为老板曾经是重兵要塞的一个驻守士兵,在那个时候能吃上一只鸡拼上性命都在所不惜,自从三龙镇发展起来之后,老板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好了。
可不,原来只是自家养的鸡圈,现在都已经发展成很大的养鸡场了,专门只供应给坐落在三龙镇镇中心的这家烧鸡店,来往的客人络绎不绝。
冒险者嘛,这种高消耗体力的职业,大家都是很在乎吃的上面的,三龙镇的要塞鸡不但口感超群,而且营养丰富,吃完一只整个人都有精神了,腰不酸腿不痛一口气能刷五个任务了。
当然,好东西也有一个能配得上它的高价格,事实上要塞鸡这种一个大银币一只得美味也只有那些黄金级的冒险者们才有福常常享受了,就连白银级的冒险者们很多人都吃不起。为此,甚至发展出了一批为了凑鸡钱而组团刷那些奖金比较高的任务的临时冒险团,其中比较有名的一个叫找鸡队。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叫找鸡队的每次把牌子一打出去,就有一群单身汉们脸红脖子粗的抢位置,可是等回来的时候,才一脸“被骗了”的表情,明明已经拿到了烧鸡。
“老板,来二十只要塞鸡,打包带走。”
坐在店里,一个小正太翘着二郎腿仿佛在说着理所当然的事一般招呼着小二。店小二脸皮一抽,二十只!那可是二十个大银币!只是为了吃的话,这连黄金级的冒险者都消受不起吧!你要知道,对于一般的六口家庭来说,十枚大银币就能过一个月了,白银级冒险者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一百枚大银币而已。
麻辣鸡的!老子也是白银级冒险者了,刨去生活开销和为了有朝一日买648而攒的钱,堪堪也就是一个礼拜才敢吃一只的程度,这小鬼居然一口气要二十只!
“小朋友,这可不乖哦,你是替家里的妈妈跑腿的吧,你是不是记错数量了,应该是两只吧。”
“啊哈?”这位正太瞬间就不满意了,“我看可是这家的老客人了,你才是给你老娘跑腿的呢,说了二十只就是二十只,你怕我没有钱吗?”
说着,小正太把捏在手里的两个大金币往桌子上一弹,明晃晃的金光和查尔斯国王头像差点闪瞎了这个店小二。
我勒个去,大金币啊,这种偏僻地方居然会有人用这种货币!没想过怎么花吗,一般的地方都是找不开的吧!
正在他愣神之际,一个巨大的巴掌瞬间把他抽飞,比那些青铜级进阶要刷的熊boss还要壮的男人殷勤的对着小正太笑道:
“您别生气,这人是今天新来的,我马上给您装鸡。”
这位大叔高十尺,肩膀五尺,腰三尺粗胳膊也三尺粗,简直壮的不要不要的,只是看见了就能让人缩脖子的那种。大叔名叫叫詹姆仕,是这家烧鸡店的店主,同时还是个优秀的铁匠,对炉火的把握已经到了纯青的地步。
“一回生二回熟,算了,快装**,我家兄弟肚子都快饿扁了。”
见小正太没有计较,大叔殷笑着收下桌子上的两枚大金币,然后一把拉过被他抽飞躺在地上起不来的店小二,把他拉到厨房后台,对着咬牙切齿。
“蠢逼!看看你干的好事,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可是……是……虽然我也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人家可是每天来我这抱走十只以上鸡的超级大顾客,老夫我的店还是个小地摊的时候每天就指望着这些钱了!”
说着,老板似乎进入了什么回忆杀。
那是店老板刚来到三龙村这个小山村的不久,带着不少家产来到这个小山村隐居的店老板做起了卖烧鸡的行当,但是由于小山村的人都很穷,而且老板的鸡卖的又很贵,所以老板只好不断降价,几乎每天都是在亏损中度日。
你问老板为什么不转行?做烧鸡,当烧鸡店的老板,就是店老板曾经的梦想,也是他和死去的战友之间的约定。就这样,本来还算富裕的生活渐渐也力不从心起来,以至于不得不卖掉店铺在路边摆摊。
那一天,狂风大作风雨交加,好像要世界末日了一样。家家户户都闭门不出,不断传来小孩子在雷声中的啼哭。店老板拄着大麻布伞守着自己的小灶,他身体壮实,不怕风,但是雨实在是兜不住了,你想想,麻布那种东西怎么能兜得住雨呢?只是让雨聚集起来,变成更大滴的水珠罢了。
老板皮糙肉厚倒不怕什么雨,但是炉子怕,雨滴不断地打在炭火上,很快就让炭火熄灭了。老板是真的想回去了,但是事实上他今天再挣不到钱,他的生意今后就算完了,这么关键的一天,居然是这种该死的天气,真是让人绝望。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男孩从街的那头走过来,他的两只眼睛里面射出熊熊的怒气,就算是自己都觉得不寒而栗。尽管风雨很大,但是他的衣服既没有没打湿也没有被吹起。
突然,他的鼻子抽了几下,两只眼睛看过来,看到了守着小灶的自己。
“老板,你是卖烧鸡的吗?”
那是他和自己说的第一句话,那一瞬间,暴风雨好像突然小了不少。
“是,是的。”老板本能的回答。
“多少钱一只啊?”
“三个大铜币……不,还是两个大铜币吧。”
尽管这孩子的打扮不像是穷人,但是考虑到一个孩子有可能支配的钱的话,老板咬着牙自己刀了自己一下。
“比起其他地方贵好多啊!”孩子两只眼睛一闪,“那么贵是因为好吃吗?能让我尝尝吗?”
唉,果然,毕竟只是一个小孩子,两个大铜币也是太多了。
“吃吧,反正也没有人买,明天就要关门了。可能有点凉了,我这里的鸡热着最好吃。”
老板苦笑着,从一只鸡上撕下一个翅膀,递给男孩。
男孩狐疑着咬了一口,一瞬间,风不刮了、雨也不下了,乌云开始淡去,太阳重新出来。
“恩恩恩恩……好吃啊!”
男孩露出非常幸福的笑容,这让店老板心中一热,啊,我怎么忘了我做烧鸡的初衷呢?我要做出最好吃的鸡,让所有人都露出这样幸福的笑容。
“吃吧!多吃点,这只鸡也给你,带回去跟家里人一起分享吧。”
老板给鸡打包好,装进袋子里。
“挺会推销的嘛。”男孩吸了吸手指,“你这鸡做得成本很高吧,我尝出来了好几种很贵的调料,你这一只卖两三个铜板肯定包不住吧,我觉得,你卖一个大银币还凑合。”
一个大银币,哈哈,老板也觉得自己的鸡绝对值一个大银币,但是说实话,就算是卖两三个铜板,这里的人都买不起。
“嘛,你倒也不用灰心,这里很快就会富裕起来了。”男孩咬咬鸡骨,不放过里面的一点油,“你要撑下去啊,现在的这个小村也就你这里有价值了,以后我每天都会来买鸡,今天先给我包……嗯……你这儿还有多少鸡,我全要了!”
男孩取出一个布袋,一打开,里面明晃晃都是大金币。
老板直接傻了。
“从那以后,这个孩子就是我的常客了,果然如他所说的这个小村,不,这个小镇也富裕了起来,现在想起来他就是我的财神爷吧。”
等老板从回忆杀中回来的时候,他可怜的员工已经被他摇晕了,口吐白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