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脑子里乱糟糟的,昨天夜里好像有什么声音一直在我耳边回荡,扰得我觉都没睡好。
说的是什么来着?等一下,我缓一下我这迷糊的起床气,哦,想起来了,好像是在念什么经吧,都是一些祈祷啊、神啊、拯救啊之类的东西,听得我头大。
拜托!我是惹了那路神仙了啊,使这种恶心人的方法扰人我真是哔了狗了。
今天是出去做买卖的重要日子,我现在的这种状态简直要死啊。
“哥哥,你醒来了?”
嗯,还好咱家有萌龙妹子,非常贤惠得给我凉了温茶,我二话不说一口闷,里面加的冰薄荷一下子就让我精神一振。
“今天是出门吗,要我陪你去吗?”
以前我出门都是不得不拜托这位明明就很忙的丫头,毕竟我一个也对付不过来,但是现在,我有了一个更好的人选,不用再麻烦她了。
“谈生意这种事情以后还是叫大人来弄吧,你今天就好好给自己放个假出去玩吧。”
昨天,我家来了个新女佣,虽然笨笨的,但是干活本事还不错,一下子就分担了压在丫头身上的很多担子,终于让她也有了能去好好休息一下的时间。
“唔!今天没我在,你可不要掉链子啊,还有不许欺负翠姐姐!”
丫头有些不情愿,但是却也没说什么,她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做。
“安啦!哪次不是我打主场的?至于欺负不欺负她,那得看她今天的表现了。”
说是欺负,其实我只不过就是好好的在做管教啊!那位大姐可真是对服务家政一窍不通,要不是我手把手教她,糖与鞭子并施,她怎么可能进步那么快!别说撑起公会了,就连给人家家里当私佣人家都不要的!
“小女子不才,请多多指教!”
“这是出嫁的礼仪!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好好想想我昨天教你的怎么跟人打招呼!”
诺,就是这样,我拿着精制的长折扇咚咚敲她的脑袋,这榆木脑袋不敲一敲是不会转的!
“呜……先生你好,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不错,果然还是有效果的,虽然她一脸眼泪汪汪的很挑战我的良心,但是我还是挺过去了!严师出高徒,马虎不得!
“好好记住了,今天可是进城,别给我丢人!”
我换上了一个新造型——一个成熟的男商,外表年纪约奔四十左右。其实这也不是新造型了,只是第一次介绍罢了,支撑我们这些冒险者公会的最大经济收入就是将冒险者们收集来的素材去做市场交易流通出去,所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时候,需要一个拿得出手的造型。
一般来说,那些非常贵重的东西会有商人自己上门来收购,但是那些比较普及的东西就不一样了,需要我们公会自己出人手去外面推销,不然只能被狠狠宰。
我雇了几十辆马货车和一些人手,浩浩荡荡向这附近最大的交易城市——康纳德一世奔去,这城是管理这片土地的贵族以自己的祖先的名字取的,从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很高的重视。
对于这座城市我可是有根高的评价的,至少从外观看就很壮观,一个大城墙围着,外面挖的护城河,即使不处在战时看起来也宛如铜墙铁壁一样,哪像我们那小镇外面就围一圈连牛羊都拦不住的篱笆,总共也就四个岗哨。
“停车检查!”
进城是要过安检的,这些玫瑰士兵可一个个都是帝国国军,他们连领主都敢拦。在这个国家,土地是贵族的,但是城池却是国家的,贵族可以住在城里,但是守城的必须只能是三大国军中的一个。
顺便科普一下,所谓的三大国军——皇家军玫瑰骑士团、护国军以及最近开始兴起的由教会势力直接干预的十字军,其中这只新兴的十字军尤其凶恶,他们全员都是圣职者,最有名的兵种十字骑士那连不死族都望而兴叹的自愈力让他们得到了“奏着圣歌的丧尸”这一不太好听的别号。
“诸位站岗辛苦了,今天我又带来很多好东西。”
我清清嗓子,便从马车里伸出半个身子。
“哦!是金先生,行了,不用查了!放行!”
所以说我这个形象也是相当的老资历了,以至于早就跟这帮大头兵把关系打得火热,即使在这群贪财狗们身上也付出了很多,他们给我带来了太多的便利也足以弥补这一切。领头的兵长笑呵呵来跟我打招呼,眼睛往车里一歇,当时就是一愣。
“哟!这位莫非是夫人?看这气质是哪家的贵族小姐?不愧是大老板,佩服!”
我顿时就有点尴尬了,这帮士兵怎么就那么喜欢往车里偷看啊,话说大姐一出门就绷着个脸,加上也是穿的一身便装,看起来还真不像是个佣人,倒像一个哪里来的女王。
“哪里哪里,哈哈哈。”
我笑着打哈哈应付过去,回头狠狠瞪了她一眼,她才僵硬着挤出点微笑,我的天,我就这么带她来似乎有点草率了。
“愿真主依然庇佑您,开门!”
真主?霍霍,怎么连帝国玫瑰团的士兵都开始信真主教了?原来以为只是一个小小的地方迷信,现在看起来这手不是一般的长啊。罢了,反正离我那小村落还远,跟我没关系。
重新回到车上,我对这位大姐咬牙切齿地教训到:“微笑!微笑啊!你板个脸大家难道都跟你有仇啊!”
“我只是有点紧张!”
“你紧张个屁啊,人家又不吃了你,要吃也是你吃人家!行了,待会儿我跟人家谈生意的时候你就好好站着,别人问你你就点头或者摇头,免得开口跪。”
还是不得不说,城市的环境是能让我这种在乡下待时间长了的人两眼一亮的,尤其是突然到这种贸易发达,经济基础特别好的城市,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活力。
高高矮矮的楼房参差错落,没走多远就能看到一些不小的宅子,繁华之至自不必说。另一个不同的就是风土人情,城市里的人大多比乡下的人瘦高一点,而且衣着打扮明显要高级得多,就算是我这一身在乡下处处引人注目的衣服,放在这里都能很快淹没在人群中。最重要的——还是只有大城市才独有的书香气,这是乡下大字不认一个的土鳖们不能比的文明。
生意的事儿早就跟人用信约好了,带着这么多东西我也没多逗留,径直赶向大饭店——这年头在饭桌上谈生意似乎非常流行,我也就应了潮流。
我把货车全送到市场去,让雇来的伙计先打开一些做零售,然后自己带着翡翠姐直奔大饭店,城里的那些巨头们个个都不喜欢别人迟到,哪怕只是几分钟。
进门前,我再次叮嘱:“少说话,看我眼色行事。”
她点了头,我还是感觉一阵虚,但是都这个点了也没办法了,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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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剧情真日常第二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