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敌人交战之前,必须先搞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周边地势如何,有没有需要防备的狙击点,可以藏身的地方有几处,等等。
一个优秀的雇佣兵得有被扔在陌生的地方后迅速判明自己生存状态的能力。不然,在这片被大漠包裹着的土地上,变成黄沙里的枯骨是唯一的结局。
装甲车翻倒在公路旁的一处矮坡,前方100米处则是政府设立的检查点。带有识别系统的大门采用新型复合材料制造,可以抵御榴弹炮的打击。不过显而易见的是,那里已经不知不觉地改换了主人。
摆在雇佣兵们面前的有三条路。一是整合起来向着检查点发起攻击,但是无法判断对方持有的火力,这在对方守株待兔且占据地利的情况下,恐怕是最为无脑的行动;也可以顺着这条矮坡冲上去,这条夹在检查点与山之间的小道崎岖难行,很难架设重型火力防守,有机会可以进行尝试。第三个做法,则是暂且撤退收拢部队,再决定之后的方法。
左边的山腰处有一个洞穴,目测不深。身后有几间房屋,似乎是补给站在外搭建的货仓,如果没有火药等易燃物品,也是个很好的藏身之处。
那么,接下来要怎么做?
不等麦克雷做出决定,队伍的领导者波莱尔·史密斯已经发出了命令。
“攻坚手火力压制躲藏在检查点的敌人。他们人数不多,所以才会在占据主动权的情况下依然龟缩在建筑物里,不与我们正面交锋。尖兵从这条小路冲过去,拔掉对面的哨兵。狙击手和治疗者交给暗杀者。我数到三就开始行动,不要吝啬子弹,装甲车后备箱有充足的弹药与补给,我们得守住它。”
再挑剔的人也不会对这几条命令感到不满。波莱尔果然还是那个荒漠猎狐,发下的指令老辣,对周边地形和双方战斗力的把握也十分精准。
麦克雷点燃了一根香烟。他是个老烟民了,叼着烟头并不会影响他的战斗,反而会让他变得更加冷静。
如果说初上战场的新兵蛋子需要的是用亢奋来克服对死亡的恐惧,那么对在尸堆里爬出来的麦克雷来说,分泌的肾上腺素只会加速他的死亡。
他紧随在突击的尖兵后面,沿着陡坡冲了上去。
在近距离遭遇战中,他的快枪是排除敌人最为可靠的保障。想要切入敌人后排,正需要他的这杆枪。
两个提着突击步枪的尖兵走在最前方,之前在车上和麦克雷起冲突的那个巨汉则提着一杆轻机枪,随时准备进行火力支援。
和麦克雷一起突入后排的则是一个腰间插着两把短刀,手里提着多管单发手枪,眉间有着刀疤的男人。麦克雷不擅长使用近身武器,无论是短刀、匕首还是军刺。他相信一把左轮手枪和六发子弹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不过,这不代表他不清楚被人贴身以后短刀的危险性。擅长用刀的杀手一般都很灵敏,反应速度极快。在狭小的室内,即便是他也没有把握能够在对面割断他的气管之前击杀敌人。
多看了两眼要去和自己执行刺杀任务的同伴后,麦克雷扣下了手枪的保险栓。
前方是一个转弯处,最先冲出去的人肯定会被子弹给打成筛子。天知道敌人在这里布置了多少兵力。或许他们在检查点摆出的人员不足只是个假象,其目的是蚕食这只想要深入敌后的突击小队。
事到如今,麦克雷也只能信任波莱尔的判断了,希望他不要因为长期的安逸而忘却了战场的残酷。
这么想着,他掏出了闪光弹。
“我数三声后,都闭上眼睛。”
麦克雷有三样引以为豪的“武器”:快枪,翻滚,闪光弹。
如果说有谁在地上滚起来比麦克雷更快,那一定是一个皮球。快枪能让他先发制人,翻滚保证他在面对复数以上敌人时的生存能力,而闪光弹……则是他的压箱底手段。
他特制的闪光弹不仅有着阻碍敌人视野的能力,火药中加入的草药成分在不完全燃烧时能够产生一种让人精神恍惚的致幻气体。争分夺秒的战斗中,几秒钟的恍惚就足以奠定胜负。
“一……”
众人都屏住了呼吸。接下来的突击必定会有人阵亡,拐角之后可能直直撞上敌人的枪口,可能对上是预设的自动炮台,也可能是受到来自狙击手的子弹的迎接。
战争不可能没有人牺牲,身为雇佣兵的他们在拿到丰厚报酬的同时,早就把生命寄托在撒旦那边。
只希望,这次突击的代价不会太大。
“二……”
下蹲,前倾,准备发力。必须要尽快地突破敌人的火力圈。根据熟悉地形的雇佣兵所说,在这之后是平坦的公路,但是在公路的另一侧有着大片的民宅。这里的居民要么被杀死,要么有先见之明的去避难了。不过即便没有,也并不阻碍他们的行动。
这里是战场。
“三!”
伴随着磷火燃烧的声音,强烈的光在雇佣兵们紧闭着的眼膜上炸开,那份强烈的压迫感几乎将眼皮压在了视网膜上。
伴随着视觉的丢失,听到的东西愈发鲜明。麦克雷听到了敌人的惨叫声,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
不用担心敌人胡乱开枪,除非他的身边没有队友支援,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更何况,麦克雷听到了复数的哀嚎。
他“嚯”地睁开眼睛,黄色的沙海反射着光线戳入他的眼帘,因为闪光弹而有些刺痛的眼睛在极短的时间里完成了聚焦,并锁定了在他身前的尖兵。
五个雇佣兵冲了出去。
麦克雷目睹了冲在最前面,提着突击步枪的尖兵被自动炮台吐出的子弹穿透身体的一幕。他就像是在肚子上恶狠狠挨了一拳一样,软软地倒了下去。
穿着防弹衣的他并不是死于自动炮台的攻击,而是被远处狙击手的大口径子弹贯穿了腹部。
鲜血的味道浸染了脚下的沙子,红与黄的对比十分鲜明地刻入麦克雷的眼帘。
他没有一丝动摇,就这么跨过队友的尸体。
敌人有三个,他只来得及抬枪射杀离得最近的那人,其余的两人就已经被猛烈的火舌给吞没了。
轻机枪以惊人的气势在已经成为尸体的两样东西上倾吐着弹药。
“别做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快去找狙击手。”
麦克雷高喊一声,然后就地一滚。
“砰”
子弹贯穿了某人的肩膀,在沙地上打出一个深深的口子。如果麦克雷没有躲闪,那一枪应该会是击碎了他的脑袋,但是他并不会道歉也不会吓得跌坐在地。
现在没有功夫去管受伤的尖兵了。他和持短刀的刀疤脸对视一眼,压低身体朝着房屋冲去。
荒漠里要么烈阳高照,要么大风呼啸。卷起沙子的风并不比炽热的太阳让人好受,而且会十分影响弹道。狙击手之后又开了两枪,并没能再击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