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想狗尾续貂的时候忘记自己想写什么了)
李白银是一个高中生,至少在她这个年龄的同龄人都是高中生。
张实诚是一个学生,虽然不论如何看你都会觉得他更适合做混混。
他俩是同龄人。
(一)
“你好,李白银。”那个穿着西装,带者金丝眼镜,看起来一丝不苟的中年男人说。
“你好,我就是李白银。”李白银伸出手来,和那个看起来就很不有趣的男人握手,满手的粗糙和充足的力量就像每一个男生一样。
“这份文件是你父母委托我的,你只需要签个字就可以了。”中年人从手中那个全世界都一样的公文包里掏出一份文件,摊开在桌子上。从怀中掏出签字笔,打开笔盖,递给李白银。
“我可以再想想吗?” 李白银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可以。”中年男人笔盖重新盖上,收回到衬衫右边的口袋。
“如果有什么需要,你可以随时联系我,”男人做出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我先走了。”
大门被关上,声音被撕扯了一下,断了心弦。室内一片宁静。
“喂!快出来!张实诚!”
李白银站在门口,过分的安静让她有些耳鸣,她对着室内大喊。
“张实诚!”
“张实诚?”
“张实诚!”
“人呢!”
李白银打开卧室的门,张实诚躺在她的床上,流着口水,酣睡如泥,鼾声似雷。
李白银面色铁青,好似一只恶鬼。
(二)
从一开始,李白银就没有觉得张实诚这个人是一个老实的人。张实诚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眼神就在她的身上和周围扫呀扫的,在李白银的眼里,那基本就不是什么好人的眼神。而且就连张实诚这个名字李白银也觉得不像是真的,老实和尚不老实,说自己实诚的人往往不怎么实诚。
而张实诚为什么会认识李白银呢?李白银自己也想不到,张实诚这个人是自己的笔友。在全世界都开始把手机当作命根子的时代,张实诚和李白银都是有着写信这种老旧而带着一点浪漫情怀行为的继承者。而李白银和张实诚的认识可以说是一场不大的灾难,李白银曾经和张实诚一起投稿过某个杂志的征搞专栏,那个时候李白银和张实诚都还只是初中生,杂志征的稿自然不是初中的稿件,编辑看到两个初中生带者自我介绍带者初中生稚嫩文笔的稿件失了笑,后来还惊讶地发现两个人都在同一座城市。这是一本杂文杂志,而且并不如何出名。杂文嘛,大抵都是些批判社会的文章。但是不出名的杂志往往会有着更有时间处理回信的编辑,编辑看着两篇初中生的投稿觉着可爱极了,给他俩的回信上都加了一句话,大概意思就是虽然你的投稿没有通过,但是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个和你年龄相仿,在同一个城市的笔友,他的收信地址是如何如何。
这两个人就这么勾搭上了,张实诚给李白银写了头信,李白银在纳闷那个编辑为什么要给自己介绍笔友的时候突然收到了张实诚的来信,两个人一来二去,李白银不仅弄清楚了为什么这个编辑要给他俩凑或成笔友,还觉得这个笔友不错,这个编辑靠谱。
但是在靠谱的编辑也撑不起一个没人看的杂志,杂志在他们成为笔友的第一个年头正式倒闭,李白银在半年前就没有继续看那家杂志了,还是张实诚在信里提到的。李白银早就换了更尖锐,收录更多更好的杂文杂志观看,不知道为什么张实诚还在看着那本杂志。李白银没有在意,决定开始写这个月的第二封信。
李白银和张实诚的交往甚至可以用君子之交淡如水来形容,其实在两个人的信件往来里基本没有什么问答,交流也很少。两个人都是在写着自己的所见所闻和心里的想法。两个高中生的交流方式基本上就是倾听和倾诉,大家都不觉得需要别人的安慰还是解惑,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的感觉和都不需要说明各自心里明白的感觉都很舒服。在当着笔友的第三个年头,李白银提出了见一面。
笔友见面、网恋奔现,还有一个李白银有些想不起来。这三个场景似乎都是十分打破人的幻想的场景,但是李白银是一个无畏的女生,至少是一个在初中时看着杂文杂志就敢往里头投稿的女生。李白银觉着两个人在一个城市硬憋着不见面太矫情,他干脆约着两个人出来见一面,张实诚也很爽快的答应了。李白银想着笔名那里写着叫做张实诚的那封信,开始思考那是个怎样的男生。
而在另一边,张实诚想了想,怎么也想不出笔名叫做李白银的女孩子是个怎样的女生。想不出来就倒头睡了。
李白银也想不出来,在约出来见面之前的一天的晚上,翻了翻张实诚寄给他所有的信。里面写满了张实诚的想法,感受,不论怎么看都是一个平静、甚至很有些儒雅的男生。
李白银放下了心,也去睡了。
第二天见面之前,李白银准时准点的走到了约好的咖啡厅前,张实诚迟到了五分钟。李白银精心打扮的自己像是没有被精心打扮过,张实诚穿着校服晃晃悠悠地走到咖啡厅里头。在李白银还没有来得及看到张实诚并且对这个男生做出任何猜想之前,张实诚走来,先开了口。
“你是李白银吗?”
“啊!是的 ……”李白银转过头来,还没有来得及看见张实诚,实诚的话就脱口而出。
“你好,李白银,我是张实诚。”
李白银终于看到了张实诚,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张实诚一定很不实诚。
李白银的反应其实很有道理,张实诚一身校服,黑黑的,笑容看起来也很不安全,一双眼睛在李白银身上身后扫来扫去。于是也开始盯着张实诚。
张实诚觉得实在有趣,李白银看起来就不像是个会写信的女孩,更像个娇生惯养的公主,有意思的是她眼神还如此凶狠。张实诚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眼神在李白银身上扫来扫去。
两个人的见面就用眼神下了判断打了仗,后面两个人尴尬无比的随便说了两句留了个联系方式就扬长而去,气氛僵硬得像是被河水冲刷后长了青苔的石头。
张实诚依然觉得李白银很有趣,李白银依然觉得张实诚很不实诚,两个人都没有发现对方是拿着真名做笔名,也没有一丝丝关于后悔得想法。张实诚着实很喜欢李白银得大方和勇敢,李白银着实觉得张实诚比自己想象中最差得相貌要好一些。
不对,我可不是一个只看相貌的人。李白银在心里想着。
(三)
张实诚是一个普通学生,在学校里喜欢打架的那种。黑黑的,外表看似有些瘦,其实反而有些壮,个子也不算矮,算是学校里最爱打架而那批人。
张实诚一个人住,并不是那种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张实诚的柴米油盐,吃拉睡洗都是自己一个人负责。打完了架衣服破了口子,张实诚被迫学会了如何缝补衣服,再后来,张实诚发现在打架的时候脱掉上衣是个可以一劳永逸的事情。毕竟男孩子打架,对于裤子的伤害总是最小的,张实诚的衣服往往很简单,柜子里摆着几套校服和几件单色的衬衫就是张实诚的全部了。颜色五花八门的却都是些显得暗沉的颜色,按张实诚的话来说,越是接近黑色的颜色越是禁藏。早些年的时候张实诚还有一件颇厚实的棉袄,今年张实诚发现那件棉袄因为这几年自己使劲的窜个头,已经无论如何都穿不下了。张实诚把棉袄塞进柜子的最里面,寻思着棉袄还可以给自己的侄子穿。侄子穿完再给他的儿子穿,要是破了,自己还能补一补。想起补衣服的事,张实诚突然想起上次打架弄坏的衣服又该补了。
打架,是张实诚生活中不重要但是比重很大的一部分。有时候并没有理由,只是因为有人叫了一句“张实诚,打起来了。”他就会跟过去,把上衣脱了塞进书包,显露出他其实很有些壮实的上身,掺和到乱作一团的打架现场。张实诚也不明白为什么一天能打的架有那么多,就算旷个三四节课也打不完。张士诚有时候也会遇到那种特别抗揍的人,张实诚也会有和此时一样的疑问,为什么会有这么打不倒的人,好像就连枪都无法让那个人倒下。遇到这种人的时候张士诚往往会认命倒下,张实诚比起输掉一场架,更怕的事是买不到菜市场最后的那批菜。在很多时候,张实诚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习惯于打架,喜欢和同龄的男孩子用拳头互砸,砸到肉上,一阵从皮渗透到肉的疼痛,张实诚每每承受这种痛苦,就会想到生物课上的渗透压,是不是每一个细胞都在承受这种痛苦呢?然而打起来是的疼痛并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在于第二天早晨起来时肌肉的酸痛和淤肿的痛揉在一起,把全身拧把成一根被扎紧了的绳子。
张实诚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是一个喜欢打架的人。张实诚一直觉得,打架这件事并不重要也不必要,只是有些时候张实诚实在忍不住,像是某种欲望似的——那种让他想要破坏,想要呐喊的欲望。在他的印象里,那是他看完红高粱的电影后顺着脊背爬上肩头的欲望。只要打完一架,那种不知名的欲望就会渐渐消退,张实诚继续成为那个为了吃喝睡洗学忙碌的高中生。而当听到,或是看到别人又在打架时,那张莫名其妙的渴望又会爬上肩头,张实诚就会有些抑制不住的暴躁。冲进乱作一团的人群中,挥舞起刚攥起的拳头,或者吃下某个可恶家伙的拳头。有时候这种情绪高涨的时候,张实诚的“战友”们总是会在一场战斗结束后发现一个完全不属于他们,甚至完全不认识的张实诚混进了他们的队伍。张实诚这个时候就会从虽然打架也要带着的书包里翻出自己的外套,往自己身上一裹,便要回家了。
和张实诚一起打架的孩子更加无法理解,张实诚为什么是一个顶着鼻青脸肿的样貌仍然要认认真真听一节化学课的学生。也完全不明白张实诚为什么每天不一起去网吧不去喝酒的理由往往不是要写作业就是要买菜。刚开始他们以为是张实诚囊中羞涩,后来他们发现张实诚还真的在买菜,而且和那个菜场阿姨讨价还价的很是老辣。而写作业的理由他们第一天就信了——张实诚那个班的男孩,有不少都是抄着张实诚的作业度日。更离谱的事是他们发现张实诚是这个高中极少数反复光顾图书馆的学生,而且好像和管理员很是熟络。
张实诚从来不觉得自己不论在坏学生还是正经学生是个异类,或者说他从来都意识不到。张士诚的父母在外地上班,在这个层面上,张实诚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像是一个留守儿童,或者是一个留守学生。张士诚住着爸妈早就缴好了大半年租金的小房子,活动在一个并不高档甚至显得有些破旧的小区里。张实诚沉浸于现在的生活,学习、买菜做饭、打架、和李白银写信,他不清楚现在的生活是好是坏,年仅十五六岁的孩子无法评价一个自己已经完全沉浸于其中的事物。张实诚的一天往往过的充实而忙碌,不论是忙碌于好坏的事情。但是对于张实诚来说,充实可以让他忘记很多事情,比如去思考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对于张实诚,一开始时间是一种很富余的东西,后来慢慢变得很紧俏。像是百货公司的新鲜玩意,在刚出现时无人敢问津,却在吃螃蟹的人出现后被抢购一空。在一开始的时候张实诚总是需要考虑自己接下来需要干什么,但是他突然发现最近已经很没有过这种体验了。这种感觉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奇妙,因为对于即将流逝的时间地完整分配正好证明了时间的流逝。
屠戮时间总是有很多好办法,比如读书,看报,写信再后来,看报变成了一个比较难以执行地过程,张实诚缺乏和大大地纸张以及小小地字以及满篇快要溢出纸张地广告作对地耐心。也缺乏了定性。于是,张实诚把看报变成了看报刊,报刊是一种比报纸更贵,但是更享受地某种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