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章将以莉莉的第一视角叙述,算是过渡章节)
我,莉莉·斯图亚特·亚特兰蒂斯·夏娃,从小就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伊甸园,没有真正的归宿。
当时我年仅四岁,本该带着笑脸,参加令人厌恶的舞会,体验被许多人围在中间的前任公主的我,却被迫逃离自己的家乡,我的血族皇帝父亲战死,我的明明是人类确实伊甸园皇后的母亲带我逃到了达克帝国,不久也病逝。
我也蜷缩在帝国大道边上,等待着死亡带我去见父亲和母亲。
但是,也是那天,我的人生再次被改变。
一个年仅二岁的小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戳了戳我的脸。
我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她却吓了一跳,慌忙跑开了,她的样子,很可爱。
“麻麻,她突然醒了。”那个小女孩说道。
一个贵妇人摸了摸小女孩的头,朝着我走来:“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我露出了自己的獠牙,朝她露出了敌意。
当时的我对任何人都没有善意,而且我的父亲告诉我除了我的母亲,很多人类都是恶人,我的母亲也是被人类所排挤。
一旁的小女孩看到我的獠牙,却并不害怕,伸出了手,戳了戳我的獠牙。
“看样子,应该是混种血族呢,要是被其他人看到的话,你可就没命了。”贵妇人说道。
我转过头去,不曾说话。
小女孩拉了拉贵妇人的裙角:“麻麻,既然姐姐她可能会没命,我们把她带回去,救下她好不好?”
她稚嫩,似乎说话都还勉勉强强,发音不够标准,但是,她的话语,如同清澈的却流入了我的内心,荡涤了我那沾染了污秽的内心。
贵妇人轻笑几声:“好啊,让她回去给你当女仆好不好?”
我明明都还没同意,她就向小女孩征求意见。
小女孩似乎很开心,我点了点头。
“那么……你愿意的吧?”贵妇人这是才朝着我问道。
我当时或许是想着,反正也没什么出路,那就答应下来了。
正因为这个举动,我的世界才因此没了那么多的迷雾,我能够看清这个世界,纵使我的世界还是那般灰暗,但是那个小女孩却像一束光,照亮着我的世界。
从此,我成为了她的女仆,在陪小女孩,我的大小姐,喀秋莎·斯巴达克玩耍的同时,跟其他的女仆学习着如何做合格的女仆。
我还记得当初的女仆长,几乎是万能的,除了休息,她什么都会。
只是到后来,她却离开了,说是因为厌倦了,当时,我向她学习了很多,成为了继任的女仆长。
没错,当时我还小,好像是十岁左右,但是府中的工作我都干得得心应手,不管是洗衣做饭,还是织衣拖地,我都有两把好刷子。
成为了女仆长之后,我反而更加轻松,因为活都被分配下去了。
我也有更多时间,读书,陪大小姐。
但是或许是我不擅长说话,我一开口就是恶语,这是前任女仆长教给我的,说是什么长得好看的,骂别人别人也不会生气反而会很兴奋,继续求骂。
我不是很懂这些,虽然长大后我就懂了,但是那会儿并不清楚。
有一次,我来到门口,去迎接归家的老爷托斯乌玛·斯巴达克。
托斯乌玛老爷一见到我,就冲上来,似乎想抱住我。
我冷着脸:“老爷,女仆小姐并不欢迎你,请你务必缩成一个球让我把你提到垃圾堆。”
据说因为我的话,托斯乌玛老爷悲伤了五六天,但是这些跟我并没有关系,因为他只是老爷,我只是女仆。
十二岁那年,我随着大小姐来到了贸易区参加了拍卖会,老爷和夫人却都不来,说是锻炼大小姐,我也很无奈,所以我和大小姐两个人过来。
大小姐的目标一直都很明确,没有拍下其他东西,拿着父母给的钱,拍下了压轴拍卖品,一个奴隶。
当时我就在想,是不是不值得,但是我发现,大小姐似乎赚了。
而且,那天晚上,我本以为迟到了八年的死亡会来临,但是,那个奴隶,巴巴托斯,却出现在了我的背后,替我挨了一刀。
那种毒是针对混种血族,我看得出来,对人类或者纯种血族只是用魔法就能够解决的毒,对于我来说却是致命的毒药。
从那以后,或许是因为他替我挡了刀,我虽然称呼不怎么好听,但是也是尽量温和的和他说话。
我每年的生日,他都坐在我的旁边,就算是在夜晚,我出去散步,他也会跟在我的身边,陪我说话,怕我孤独,也怕我遭遇袭击。
说实话,我最开始感觉很奇怪,但是他很快就解决了我的疑问,我知道,他的用意是好的,但是我觉得没必要。
我十七岁生日那一天,白天我又一次被他救下,晚上为了庆祝我成年,再加上他又救了我,我那天晚上特地做了美食。
我出去外面散步,将要进行中等魔法学校结业考试的他还是陪在我的身边。
我当时只想着逃离,因为我听父亲说过,血族成年那一晚,吸血的欲望会特别的强,还只能够吸人血,如果没吸,但是有人在会很难受,尤其是混种血族,混种血族的欲望会更强。
我觉得没什么,但是他一直跟在我的身边,我也不打算吸血,我难以忍受。
“喂,你怎么了?”巴巴托斯似乎带着担忧,看向了我。
我抱着自己的头,蹲了下来:“没……没事……你赶紧走……留在这边我会更难受……”
我的眼瞳逐渐变成了猩红色,吸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但是我不能够吸血,因为我怕我会失控。
但是他却还不知道,我是因为他在我身边而烦恼。
“臭虫……快点走……不然你可能……”我与自己的吸血欲望做着斗争。
巴巴托斯似乎赖在这里了,对着我说到:“我知道,你是混种血族,我就担心你什么时候会犯呢。我看书上说,如果成年之夜吸食魔法亲和力种族的生物的血的话,对于混种血族来说有几率变成纯种血族,我想你应该可以成功。”
我当时其实真的很想把巴巴托斯给揍一顿,不知道哪里来的资料,反正我是不清楚。
“臭虫……快滚!”我推开了巴巴托斯。
巴巴托斯就像是一个狗皮膏药一样再次冲上来了。
“我好心帮你你还不要?”巴巴托斯说着,似乎打算割开手臂,让我吸血。
我也确实忍不住了,直接把巴巴托斯扑倒了。
“等下!你咬我手臂啊!你这样子……”巴巴托斯似乎开始慌了。
我可不管这些,直接张开嘴,对着巴巴托斯的脖子直接咬了一口,吸食血液。
血液的味道我一直很讨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巴巴托斯的血液,却是如同小时候吃过的妈妈给我做的蛋糕一样的甜。
父亲说过,血族只有吸取喜欢的人的血,才会感觉如同蛋糕一般甜。
我喜欢巴巴托斯?不可能!虽然他长得还行,救了我很多次,很会照顾人,但是我绝对不会喜欢上这种弱不禁风的人。
但是,他很多东西都让着我,我想起了他一直陪伴我的时光,似乎……我对他确实有那么一些意思。
我吸食血液的速度微微放慢,最后停下,用唾沫涂了涂他的伤口。
“你可真的是……都说了让你等下了。”巴巴托斯似乎很无奈。
我还是压在他的身上:“你自己玩火的,我可还没吸够呢。”
紧接着,我咬了另外一边,继续吸食血液。
“喂喂喂!再吸下去,我人就没了!”巴巴托斯似乎很慌张。
“窝叭窝佩給尼!”我不愿意松口。
巴巴托斯似乎怔住了,我松了口,从他的身上起来,朝着他伸出了手。
“臭虫,我说,我把我赔给你,这次,听清楚了吗?时间直到我离开这个家为止。”我朝着巴巴托斯笑了笑。
我不清楚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他,但是不妨碍我像故事里被救下的女孩子一样以身相许,反正他保守得我都难以置信,我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我不会喜欢上他,我对自己下了暗示,但是这暗示根本没有发动。
我不想去喜欢他,因为我还要回去,为父亲报仇。
或许是很老套的,像故事里的一些配角一样,但是这也是我身为人子该做的。
他似乎愣愣的,然后握住了我的手:“好。顺带一提,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等你离开之后还会去找你的,真正的让你喜欢上我。”
我脸上带着不屑的笑容:“看你现在这副腿软的样子,可真的没有说服力呢。”
“啧……”
我也快从高等魔法学校毕业了,对我来说都是轻轻松松的事情,我已经开始准备启程。
当天晚上,我来到了他的房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浑身燥热,但是靠近他,却感觉舒服多了。
我躺在了他的旁边,带着笑容睡去。
当我醒来,我却特别不想起来,反而感觉夜晚才是我真正的活动时间。
他拉上了窗帘:“好家伙,一夜之间,你的头发变成了红色?”
红色?那是我父亲头发的颜色,他说过,只有纯种的王族吸血鬼才是会是红色。
原来,吸了巴巴托斯的血,我真成了纯种的吸血鬼。
巴巴托斯拿着一本书,递给我看了,那本书的名字叫做《血族王室研究报告》。
而这本书的作者,正视我的母亲。
“这本书是十五年前出版的,关于血族王室的研究,我看这人的名字似乎和你有关,只是全部都是一个女人和一个吸血鬼男性撒狗粮的记录……等下,你怎么哭了?别哭啊!”
巴巴托斯有些手忙脚乱的,我擦了擦眼泪,因为还能看到母亲留下来的东西,我是真的没想到。
“谢谢你,我的小臭虫。”我笑了笑。
“别叫我臭虫啊喂!而且我也不小了!”巴巴托斯似乎很无奈。
我和他以及喀秋莎大小姐,都通过了各自的考试,我所在的学校提出让我留校教书。
我没有拒绝,说等快开学了,如果我活着从家乡,那么我就来当这个老师。
夜深了,巴巴托斯睡熟了,我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然后留下了一封分手信。
我不想让他跟上来,因为,他要是再受伤,我会更加心疼的。
如果我活着回来,达成我的目的的话,我就和大小姐开始正式的斗争。
因为,我也不打算放手了。
巴巴托斯,祝你有个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