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突然又有话要说,这是来自本人的提醒:这个故事至少对于第一视角的我来说是很刀的,但是吧,我能保证,至少现在我还精神正常地在这里打字写这一章,就证明这个故事没什么大问题(乐)。
咳咳,谈点别的。
其实我是追星人,偶像是海明威鲁迅老舍,(乐),我一直在试图学会海明威的白描和人物塑造,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写法和内核深度,老舍的细节与味道,所以我或许会不时写一些和故事没关系的小文章在这里(乐)
当然我写的绝对连三位大佬的脚都沾不上,我实力我心里有数,(乐)只是自嗨(乐),还请不要骂我啊。
其实平时也在写小说,不过是现实写在本子上,导致没有读者只是自己看,所以水平得不到确定也得不到提升,才突然想趁着这个机会写一下的。
我三观可正的好吧(大雾)
就是思想比较跳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