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时候去公安局做笔录——慢着,如果是这样,我岂不是被怀疑成犯罪嫌疑人了?
不行,我这种光明磊落的守法好公民怎么能被怀疑。
说完,我发了信息给说拿家身份证,去到一个没有监控的地方把身上的刀片都给用自己的一个丝袜给包裹住扔了,想了想就穿一天也不是事,就又把另一条丝袜扔在旁边。
慢着…我突然想起课本上某位一只鞋丢了就把另一只鞋也丢了的伟人。是谁来着…算了,肯定比我这种普通守法好公民伟大无数倍。并且我是不是好公民这个问题还值得讨论,理论上大多数普通人都比我伟大好吧。
这种时候我就光明正大地自信地走出去,并且显示出一种刚捐了五百万的自信感。
然后…
狂奔回家。
拜托我和一般人没什么不同的如果你被警察叫等会去记笔录配合调查你也得慌。
虽然我这么多辈子单单是审讯室就做过三种位置,但是我还是会慌的好吧,毕竟情况不同,之前现在的我还是一个普通的似乎很容易进派出所的大概还有些违法乱纪的家伙。
很危。
用钥匙扭了好几下才开门,冲进家门后并没有像正常人一样靠门喘气而是熟练地回房间打开高柜的第二个抽屉。
安眠药,降糖药,红药水,碘酒,双氧水,发绳,发卡,小学的奖状,画了小人的化学试卷,刀片,纽扣…
把无关物品一股脑清理出去,无论是什么东西都没有自己要去警局重要吧。
不在这里,难道我记错了,我拉开第一个抽屉,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录音笔,好家伙我是回溯到灵魂出窍忘记东西在哪里了,话说以前哪个时刻的我为了方便去警局才把东西特地取出来的。
我拿出东西,费兹菲蒂见怪不怪,瘫在沙发上用平淡的声调说:“从派出所出来后记得买菜,最好买点鱼。”
门口传来咚咚的敲门声,我长叹一口气,拿着所有也许可能用上的证件开门,两个比我好得多的警官在门口严肃地看着我。
“你好…”
“啊我相信你们立刻走吧不要浪费时间了警察叔叔话说我不想戴手铐我不会挣扎的我很安全的还有请问能不能快点”
警察明显愣住了,我敢保证他们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情况,还有一点值得庆幸,我没有一开门就被制服,就证明我不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
万幸。
(有事,先交半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