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妮的心情不太好。
假如这时候有个人追上来跟她嘘寒问暖,她大概只会说:没什么,就是嫌无聊想出来散散步。
但是她自己心知肚明,她就是嫉妒了。
作为韦斯莱家族的小女儿,金妮很少有过嫉妒的体验,她从小就备受宠爱,之所以没有养成马尔福那样的性格,全靠她哥哥们的“帮扶”和拮据的家境。
金妮走在霍格莫德的街上,周围的行人慢慢地多起来了,大家有说有笑的,享受着这来之不易的好天气,以及没有乌姆里奇的霍格莫德的清新的空气。但金妮的胃里沉重地抽搐着,而且感到四肢里面有些硬邦邦的东西在滚动,阻止她迈步或是摆手。那毫无疑问就是嫉妒。
她怎么可能比得过伊索呢?
这样无底洞一般的烦恼使金妮很想发泄一下。过去在家里的时候,她的办法是瞒着妈妈,偷偷把乔治和弗雷德的飞天扫帚骑出去,在天上好好地穿梭、翻滚、自由坠落又飞起来,等她心情畅快地落到地上,那些最新款飞天扫帚、大理石巫师棋、可爱的侏儒蒲或是猫头鹰就变得不重要了。
但是今天她特别的心烦,并没有适合耍杂技的好状态,想必从天上落下来的时候,心里还是会沉甸甸地装着哈利的事情;其他女孩儿都是怎么宣泄烦恼的呢?伊索看起来从来不烦恼,也是,又漂亮身材又好,还聪明绝顶,简直是把格兰芬多,不,霍格沃茨所有女生的优点都集中在一块了,唯一的缺点就是冷冰冰的高傲态度——不能再想她了,应该想想别的人。
卢娜,她和伊索都像是从来不烦恼的人,只不过她是因为根本不在乎这些。就像特里劳妮教授常常观测的那些流星一样,地上的事情和卢娜似乎没有一点关系。
秋张……她有男朋友。
一想到这件事,金妮心里就更难过。
至于其他女生,金妮倒是见过她的舍友们相互抱怨,其中不乏男生的事情。但那样的幽怨和诉苦她实在是做不到,更不可能找赫敏或者卢娜这些密友抱在一起一边哭一边擤鼻涕,那太蠢了。
金妮从来不是一个刻板印象里的女孩,毕竟她是在六个哥哥的照看下长大的,性格比起女孩子更像男生。
她以前觉得这会是一个很大的优势。在哥哥们的影响下,金妮曾经非常刻薄地认为,男生的脑子只能装下飞天扫帚的性能、魁地奇排名和大威力的恶作剧咒语。她觉得自己这种能和男生打成一片、甚至比他们飞得还好的女孩,显然比那些成天只知道看自己指甲油有没有掉的娇气女生更受迎。
但是这招在哈利面前失效了,因为他身边已经有了一个伊索。
怎么又想到他们了。
在路人吃惊的目光里,金妮拍着自己的脑门,转身往霍格沃茨的方向走去,但没几步就遇到了赫敏。
“金妮?”赫敏用她那明显的担忧的眼神望着她,她独自前来,显然是把其他人都支开了,“你要去茶馆坐会儿吗?”
“不了,我刚刚在猪头酒吧已经喝饱了。”
金妮郁闷地说。不只是这个原因,还因为霍格莫德唯一的帕笛芙夫人茶馆是整个村镇数一数二的约会圣地,一到周末就坐满情侣。
“蜂蜜公爵?”
“不,我也不想去……”
“那你陪我去绺辫廊好吗?我的头发又有点炸了。”
“我们回宿舍去吧,我帮你梳一梳。”
金妮恹恹地说,她察觉到了赫敏的关心,可是,她又怎么能把这种阴暗的小心思告诉赫敏呢?没有任何人能听她倾诉,在大家的眼里,她只不过是一个小妹妹而已。
赫敏只好和她一起慢慢地往回走。她们走出霍格莫德,把草叶子上的水珠踢得稀里哗啦,鞋子上也湿哒哒的。
她们经过依旧泥泞的小道的时候,金妮凝视着小道上的两条痕迹和跟在痕迹后面的鞋印,忽然问:“赫敏,如果你有什么烦心事,你会怎么办?”
赫敏盯着自己的鞋子,看着鞋面上被水珠染成深色的色块,答道:“我会把烦心事写下来,然后把它撕掉,或者烧掉,看着碎片或是灰尘到处乱飘。这也算是一种发泄吧,如果我不恐高的话,大概也会像你一样在天上飞一圈,那也蛮酷的。”
把烦心事写下来……好女孩子气。
这倒是提醒了她。小时候她也写过日记,但自从两个捣蛋鬼哥哥偷看她的日记还嘲笑她之后,她就再也不在纸上记录任何自己的内心想法了。
走着走着,金妮完全忘了身边还有个赫敏。她想起自己之前在女生盥洗室捡到的那本日记。
那是一本又破又旧的日记,但里面一个字也没写,只是看着眼熟,大概只是因为它就像是街角书屋里最普通的款式那样常见。
不知不觉间她们路过了文人居羽毛笔店,里面当然也会卖一些笔记本。她远远看去,小时候骑扫帚乱飞所锻炼出来的视力使她能够看清笔记本的价格。
还是有点贵。
这么想着,金妮刚刚放慢的脚步又恢复了正常速度,赫敏不由得说道:“金妮,如果你也需要写些什么的话,我可以先借你点钱买一本日记本。”
虽然是好意,但这样的大方却有点刺激到金妮的内心。赫敏不怎么缺钱,伊索就更不用说,她父亲可是司长;他们之间只有她和罗恩是最穷的,可是罗恩早就习惯了用各种破破烂烂的东西,而且男生们根本不会注意到谁的衣服是从哥哥那继承的,他们可能都分不清楚谁的袍子是谁的,更别说衣服合不合身了。
金妮以前也毫不在乎,买新衣服从来都是被韦斯莱夫人强拉着去。可是自从见到了结伴而行的伊索和哈利,她就没法直视自己那些皱得不成样子的衬衫和袍子了。
伊索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的,尽管她的衣品可能和金妮是一个水平,但至少她总是穿戴整齐,而且身上的都是新衣服。
——只是“新衣服”这个词还是太过苍白了,更准确地说,伊索穿的永远是当季最好的款式,几乎和风雅牌巫师服装店的橱窗同步更新。而金妮能做到的最多也只有体面罢了。
伊索自己可能压根都不知道那些时尚,她只是随季节更换父亲寄来的衣服而已。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哈利可能都不会那么喜欢她。
“金妮?”
“啊?哦,哦,对不起,”金妮反应过来,赶快拉住赫敏免得她们一块走到羽毛笔店那儿去,她可不想花这冤枉钱,“我已经有一本日记本了,旧是旧了点,但是本来就是要丢掉的。这是个好主意,我回去试试。”
她又想到伊索。伊索会写日记吗?那家伙看起来不像是会把自己的烦恼写到纸上的人。说不定,她会选择告诉哈利呢。
话说回来,那本日记本也不知道是谁的,上面一个字也没有,随随便便地被抛弃在阴暗潮湿的厕所里。
金妮深吸一口气,比往常更久地闭了闭眼。她不想让自己心里的想法暴露在眼睛里,敏感的赫敏会看到的。
就当它是无主之物吧。金妮心想。她决定晚上就动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