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的九点,当阳光照进窗户,照射在袁飞的脸上时,放置在枕头枕头底下的手机发出了强烈震动,伴随着这股震动的是声音巨大,有些刺耳但又不能说是难听的来电铃声。
准确的说,这铃声是纯催为了将人叫醒才编写出来的曲调。
被刺眼的阳光,脑袋下的强烈震动以及在耳旁发出的巨大刺耳铃声三面夹击的人,几乎无一例外会被叫醒。即便是个可以写上教科书的贪睡懒虫,也不例外。
那些人一定会是头脑发胀,打着哈欠,虽然毫不愿意,却也是毫无办法的,挠着脑袋搓着脸,一脸无精打采的赶去残留于脑中的睡虫。然后关掉手机的铃声,打开窗户或者是拉上窗帘,然后开始新一天的生活。又或者是倒头继续酝酿睡虫,然后继续与周公下棋取乐。
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情况下人肯定是会被弄醒的,不过今天却有了一个例外。
在阳光震动铃声的三面夹击下,躺在床上的袁飞不仅没有醒来,反倒是睡得更熟了,嘴角流出一丝口水,同时还嘟嘟囔囔的说着梦话,随后嘴角上扬,露出了迷之微笑。
半夜让袁飞踹开的被子,被袁飞重新抱在了怀中,就好像抱着一个人一样。
袁飞双臂环抱被子,双腿也将被子夹住,脸与身子在被子上蹭来蹭去。
这种情景不管是谁看见都会知道他在做一个什么样子的梦,然后在旁边一脸迷茫的默默说出一句。
“从来没有过恋爱经验的单身还真是可怕呢!”
然后默默的替当事人关上房门,之后强行失忆,从此对这件事只字不提。
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这强烈刺耳的震动与铃声响了不下五遍,可见打电话的人是多么的心急,但死睡的袁飞一直没有被叫醒来。
十点左右,袁飞才睡了个自然醒。他从枕头底下掏出手机,打算看看时间,一看已经十点多了,而且还有那么些未接,想想今天要做的事情,袁飞猛地站了起来,转身冲向厕所。
几分钟的折腾,袁飞马马虎虎的刷了牙洗了脸,还把自己那较长的头发梳了一梳,穿上了自己的那身先前多打一份短工才攒钱买到的衣服,冲出了家门。
袁飞是一名在校大三学生,二十二岁,在二十二年前父母因为一场灾难死亡,母亲临死前将袁飞托付给了一个陌生男人,而那陌生男人又将袁飞交给了他的女友,然后重回灾区寻找自己的义兄,之后杳无音讯,大概是死了。
那个陌生男人的女友成为了袁飞的养母,养母将还在襁褓之中的袁飞以及十个月后出生的,那个陌生男人的遗腹女,拉扯到大。直到袁飞十六岁时,养母得了尘肺病死去,袁飞用尽仅有的积蓄,为母亲办了一场简单的葬礼后,靠着打工赚的外快,供着自己与义妹的学业与生活费,直到现在。
向来只在职场与学校之间奔波的袁飞根本没有精力去谈恋爱,直到他遇见了一个让自己无法忘却的女孩,而今天,正是袁飞要与那个女孩第一次见面约会的日子。
约会前一天的晚上,袁飞与自己从小的挚友在夜市一起侃大山,有意无意的就谈到了学校中的一位女孩,那个女孩不仅长相出众,还非常的温柔娴淑,简直是与现在的那些浮夸风气严重的女孩形成鲜明的对比。
“哎,要是我能和那个女孩交往该多好呀。”
一身酒气的袁飞对着瓶子吹了一口,然后将瓶子蹲在桌子上,一脸怨念的说道。
“想想也是呢,你今年二十二岁了,却也单身了二十二年,蛮可怜的,不然哥把那个妹子给你撮合了,虽然哥也不咋认识她,但啥不都是一回生二回就熟的吗?我现在遥个电话找个人,给你问问那妹子的联系方式。这事你别操心了,明天早上九点半,到市中来,到时候哥给你把事办成了。”
走路已经摇摇晃晃的挚友,打电话也是口齿不清,好在对方理解能力不错,将挚友口中的这些“外语”一一“翻译”了过来,随后一声“行。”然后挂掉了电话。
对方答应了挚友的要求,挚友自然是挺起了自己的胸脯,拍着胸脯对袁飞说。
“袁飞,明天我给你当僚机,肯定能泡到那妹子,到时候你可别爽约了噢。”
挚友说完,拿起了还没喝完的酒,摇摇晃晃的走了,而袁飞在付过酒钱后,也踉踉跄跄的走回了自己的住所,他并没有相信这个平时就很爱吹牛的挚友在酒后所说的话。
回到住所的袁飞,倒头就睡,一直睡到自然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