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好多,不知道要买哪一个了”
我在货物架之间走来走去,牛奶、可乐、火腿、铅笔刀,以及欧根亲王。
“全部都一元购吗......”
说不定是一种骗人的手段,可门前的招牌都这么写了。
货物满满当当的,这里只有我一个人
越来越像骗局了
算了,管他什么骗局不骗局的,App我也懒得下。
斯玛特小姐应该下了
我在一个货物架前停下来,醒了吧
一股无形的力量把我揪出这个世界,究竟是不是揪出,估计只有正在做梦的人才能理解。
我再一眨巴眼,我就从超市回到自己的卧室里。疲劳和倦意。
我在床上翻了个身,企图让疲倦的自己再次入睡。
我再眨巴眨巴眼睛,又闭上眼睛等了一会。
没有入睡
我只好一只手撑起身子,在床上做起来。
拉开窗帘。圣光啊。
今天,该领圣体了吧?
我蒙地站起身,眼前一片黑暗。猛地坐下,差点磕到头。
又是新的一天。上帝。圣主。菩萨。佛祖。
不不不,女神们没有**。
三位一体
业火啊!燃烧燃烧燃烧燃烧!
笔记本电脑没有合严
自己领圣体。
我好像再来一觉。不行,圣主大于一切。耶和华,还是上帝?
哈利路亚
凳子说:“快坐上我领圣体吧”
地板:“圣体是要跪着领的”
凳子:“现在又没有牧师,依我看,在家领圣体这东西全靠自觉。要我就多听一会miku的歌了”
地板:“不要听凳子的谗言,他是个异端!”
我蹙进眉头,
领吧,也没啥意思,还容易噎着。再说了,吃人哪里有把骨肉嚼碎了再咽下去的道理。
不领吧,感觉心里有愧与上帝,下次做弥撒可能会遭报应。
我思考到一半,气上头来,抓起椅子就往地上摔。随着“嗙”“咣”的巨响,椅子被摔烂了,地板也被砸了一个大坑。
还是去领圣体吧。
我走到厨房,打开通往地下室的门,这里还是像往常一样弥漫着尿骚味和血味。真是忍不了,我真应该扇自己一巴掌。好提醒自己带着点口罩。
走过狭长幽暗的走廊(其实并没有很狭长,也不是特别幽暗,不过是这里的血味给这里蒙上了一层阴影),如果通风不错的话,还算是个很阴凉的地方。
走到尽头,有一个铁笼子,笼子里的昨天刚买的新鲜的雌性人类。该死的老板,说好的雌性没有尿骚味呢,算了算了,下次再找你算账。
我一把提起那个弱小的雌性人类,左右端倪了一下,看上去肉质还算不错。
我把它拎出地下室。小家伙,还搁着乱动弹,看我一会想不想那个养鸽子女人的丈夫似的一把抹了你的脖子。
那个人类的舌头早就被老板割掉,发不出声了。
额,我想想,圣体是要吃......
这面包就是我的肉,这葡萄酒就是我的血。
应该是这么说的。
那就是生吃头颅咯?
我把它绑到案板上,我想想不能吃的部分。嗯......舌头、眼睛、头发、指甲、雄性就要割掉生殖器,雌性不用......还要保证死之前处理完。唉,吃人就这点麻烦。处理起来要好长时间。
作者:不能写了,直接跳过领圣体部分
领完圣体,我把剩下的存进冰箱,留着下次再吃。
看不了就先不看,等能能看再看
可是有些时候必须看,我不清楚为什么不能看。
有些人强迫我不能不能看,藏起来吧,说不定会引起更大的愤怒。
要不直接撕了?在它们来之前先一步撕掉?不给他们任何机会。
就其结果而言是没有任何差别的
要不直接把他们杀了剁成肉碎?
不行,那我就连仙贝都不如了
还是硬撑下去,看谁先爆发到几点。
看是你丢出去快还是我丢出去快。
全都给我滚!
滚!
吃过早饭,我回到卧室,把笔记本电脑全部打开。
屏幕忽然亮起来,向黑暗中的一束光,是神说要有光的
佛坐是坐在芭蕉树还是菩提树?
已经讲了整整六十页了
战场原黑仪,阿良良木月火,你们怎么还不来?
置于屏幕里头,已经有一个少年倒在血泊里,浑身中弹死去了
友情,努力,胜利
是我弄死的
我无时无刻都没有不信仰上帝
唯独在这里,我视万物为花岗岩,安山岩
刚才,我像往常写着小说,键盘敲着敲着,这个人就有了自己的意识。
他叫濑航
设定里是对一个小学时的同桌有好感的。一个钟情且专一的男人
至于见,我暂且叫她见,以后说不定会改名字。
写到大约一万字,这个人突然有了意识,觉得世间又出现一点问题。还有时间。
他也意识到我的存在,并把这一切归咎于我,我也只好配合他的演出。
后来,就在前一章,他成功把我召唤出来。
我只好杀了他
不,這一切都是假的,都是你捏造出來的。我不可能會死,我只是一個小說人物,正如你所說,我還是一個好男人。
什么好男人,既然是我造出来的,我就想有上帝的权利,能让一切都消失,也能让一切都复原。既能改变一切,又能毁灭一切。
你這樣想就錯了,你的世界如何,我並不知道,但我能看出來你正在盡力創造一個不同於你所在的世界,至少是一個和平的 世界。
至少,下等人不會死。
你......你......你说什么?
我說,至少下等人不會死
你个小说人物,你本来就不配拥有姓名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是暴風雨的孩子,闇夜的怪物。
你是小说人物!听着!你是小说人物!
我確實是你做造出來的,但我同樣享有一個人的權利。
咔哒
电脑电源被我关掉了
我这才意识到我的处境,我用我的能力胡作非为,这是说得不好听点。好听点,这是尽其所能。
我利用穿做一个小说人物就可以让其拥有意识这一特点将我的小说大卖特卖。甚至被戴上“南历21世纪以来最会描写人物的作家”这样的皇冠,成为“卡斯蒂利亚奖的支配者”。
殊不知,这里面每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实是真正“活的”,在我的小说完结之后,便永远被困在字与字里。
用监狱来形容还是不太贴切
我有时候也会血性大发,把小说人物活活折磨死——用钢笔扎死、用胶带一层一层地勒死、注射酒精致死......我从未向圣主忏悔过。
或者说,我喜欢看他们遭受痛苦。一种诡异感。让小说角色,也就是一堆象形符号堆砌起来的意识,遭受痛苦究竟是什么样子。
一切的一切,终点的终点,目标的目标,都滚吧!
我新建一个文件夹,仅想了一会,便起好了名字:万夜
PS:pink Floyd 英国摇滚乐队。风格主要为太空迷幻摇滚
首次使用“多媒体”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