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墨凌似是没注意到我的小动作,开口说道,“人类既然是他们的食物,他们又怎可能将人类赶尽杀绝。至于如今,人类中也出了些传奇般的人物,才得以将局面扭转,就拿四十年前来说......”
“打住,主人要是想讲故事的话,还是之后再说吧,我们现在不是更应该考虑自身的安全问题吗。”
我打断了他的话,相对于那谁谁的传奇故事,我还是更在乎自己现在的安全问题。
“现在这个局面,我们能做的就只有等,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等待异监局的人过来。这里挺隐蔽的,待在这不要出去就行。”夜墨凌揉了揉我的脑袋,将我拉回了巷子的阴暗处内。
“异监局是什么?”我闪过身,躲过了他的手掌,这家伙现在怎么总喜欢摸我脑袋,欺负我现在比他矮一个头是吧!可恶!
“就是专门对付血族的一个组织,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城市都有他们的身影。”夜墨凌见我躲开,少有的,微微一笑。
就是指叶雨身后那个组织吧,原来叫异监局啊。
我找了一个相对干净的地方坐下,既然夜墨凌都这么说了,看来是真走不了了。
这里确实挺隐蔽的,但是这能瞒过血族吗......
我只要通过血的味道就可以判断这里有人,那些强大的血族就更不用说了吧,说不定他们都能通过血味直接判断人的位置呢。
这家伙应该不会想到这点吧。
我看着夜墨凌走上前,坐在了我的身旁,心里竟是莫名涌现出了一股安全感。
或许是因为他刚救了我吧,也对,他是我现在唯一能依靠的,以他的话语来看,他似乎对血族了解不少,想活命就得跟着他走。
苏晴见状,也坐到了我们的身旁,刚刚那枚药片已经令她感到好受了不少,面色也变得红润了许多,现在若是有东西可以扶着的话,独自走路已经没问题了。
不过我并不知道她服了什么东西,本来还想搀扶她来着呢。
“我给了她一枚特质的药片,短时间内,她是不会有事的。”夜墨凌开口解释道。
“你,啊......主人真是有好多秘密呢,不如趁着现在,向我解释一下吧。”
要叫这家伙主人,果然还是太不爽了。
“那个,你们真的不介意我听到那么多吗?”夜墨凌还未开口,苏晴忍不住打断道。
她看过不少的电影,里面的人物都因为知道了太多而被灭口。她虽然很好奇,但还是清楚那个神秘的世界不是她能解除的。
好奇和小命,当然是小命更重要了!
“没有关系,若是你能活着离开这里的话,这里的事情你也不会记得。”夜墨凌淡淡开口,他知道异监局那帮家伙的执行力有多迅速。
“别说那么丧气的话,我们都能活着出去。”我瞪了夜墨凌一眼,在鬼屋里的时候,苏晴好歹是为了我差点牺牲自己,不管怎么说,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她出事。
“不错,我们可以活着出去的。”
夜墨凌点了点头,在他的目光中忽然闪过了一丝坚定之色,然后他又将手伸到了我的脑袋上。
呃,要是我躲的话,肯定会撞上苏晴的!
罢了,就让他摸一下吧。
不过得找个时间好好跟这家伙说说,经常这样揉,揉秃了怎么办。
我将耳边的一缕发丝别到脑后,虽然不想要变成女生,但这席柔顺的金发摸久了还觉得蛮舒服的。
秃了我得跟这家伙拼命!
“主人先跟我说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吧,我只是发个微信的功夫,主人不可能就从家赶到了这里吧。”
我将话题拉回到那些问题上,夜墨凌之前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话,他肯定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秘密。现在既然出不去,正好了解一下。毕竟更看清这个世界,我对以后的生存把握也就大点。
至于在苏晴面前叫这家伙主人,我已经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反正以夜墨凌的意思是,她的记忆必会被删除。现在说什么,她过后也记不到,这还怕什么。
我目光看向苏晴,便发现她的脸上显露出一抹落寞之意。
毕竟无论是谁知道自己的记忆将要被删除,都不好受吧。而且她就只能看着,没有任何挣扎的余地。
至于对于夜墨凌话语的真实性,我想她也不会怀疑了,在这么多离奇的事情面前,删除段记忆,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在找血族的踪迹,正好也查到了这座游乐场。”夜墨凌开口解释道。
“那主人还敢走进来,不是说打不过血族吗?”我挑了挑柳眉,明知血族在这里,还敢进来,没想到这家伙还挺勇的啊。
夜墨凌沉默了半晌,随后才点了点头,“嗯。”
嗯?
话听起来没问题,但怎么感觉哪里怪怪的,他是怎么查血族踪迹的?又为什么要犹豫这么久,不会......在说谎吧。
可是这有什么好说谎的?
是在跟踪我?!
“咳,既然我已经在你面前展现异能了,你也觉醒了异能,有些事情我就不瞒你了。其实本来我也不是有意瞒你,只是不想将你扯进来,这个世界远比你现在所见到的还要可怕的多。”夜墨凌收回了手,正色道。
“诶?主人怎么知道我觉醒了异能。”我面色古怪的看向他,我有跟他说过吗?
没有吗?应该没有吧。
“咳咳,我的体质特殊,有时候能看到别人有没有异能。你的异能应该是冰系的吧,挺适合你的,来,把这个戴上。”
夜墨凌眼睛转了一圈,忽然从口袋内拿出了一串项链,上面挂着的是一个银色十字架,在那十字架的中心,还有个小的镂空心形图案
项链被他挂在了我的脖子上,丝丝冰凉接触到脖颈的肌肤,浑身不由得起了层鸡皮疙瘩。
“主人送我这个干吗?”我想要抗拒,但又想到欠的那两千万,只能暂且忍下了。
至少这比那什么高跟鞋,女仆装要让人容易接受的多了吧。
可是一个男人送另一个男的项链,怎么都感觉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