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青梅

作者:爱好托卡马克的猫猹 更新时间:2022/5/23 23:37:17 字数:2779

“阿伍,阿伍……你放心啊,这只是小伤口而已,并没有伤及内脏和血管,倒不如说我现在开始彻底安全了。

进入医院是最好的避难方式,他们可不会关注一个伤病的废人,直到我恢复,都不会有人打扰。

所以不会有什么……有什么大碍的,但是我可能没办法陪你度过最后的难关了,不过我大概也帮不上你什么了。

所以在这之前,在我离开之前,能听我讲一个故事吗?”

李静大口喘着粗气,本来就白皙的皮肤,因为失血过多而变成了吓人的惨白色。

对方‘使者’捅伤李静的事,一定会被消声处理,但这一刀绝对不是白白挨下来。

正如她所说的,现在退居二线,或许是最安全的。

“下午他们一定设置好了攻击手段,首脑的最后的视察一定不能出现乱子……”

即使是身受重伤,李静还是知道,相对于邢伍接下来面对的事情,自己还是要更轻松一些。

但是相应的,落在刑伍肩膀上的担子就更重了,此消彼长说不上是挨一刀,还是挺在岗位上,谁能难过一些。

“好吧,但是你得先去医护室,立刻接受手术治疗才行,你刚刚做完手术,身体还没有完全适应,要快才行。

有什么话你就说吧,我抱着你去医护室,你准备好!”

刑伍一把将比自己还要高一些的李静,抱在了怀里,他特地选了女孩子们最喜欢的姿势——公主抱。

“从前,从前……”

李静‘啪’的一声吐了一大口血块,喘了好几口粗气后,接着开始给刑伍讲起了,他以前的故事。

在他还上小学的时候,因为父亲的工作,年幼的他要在各地流动生活,这对于一个八九岁的孩子来说,带来了非常多的不便。

天生内向,且有些女性化的他,无论如何都做不到,短时间融入到当地的环境里。

因为天生雌雄同体,她本来就吃尽了苦头,家里出于母亲的恶趣味,特地将她打扮的男性化。

而这幅样子正是那个年龄段的孩子,最排斥的存在。

“你喜欢镭射超人还是喜欢狂风战士?”

“我喜欢……”

因为爱好,因为外表,他从来没有朋友,女生觉得他太娘,男生觉得他怪异。

说白了,就是因为他在这里住不长,还像个女生一样的外表性格,导致他一直没有朋友。

那时李晴成为了李静的负责人,每每去一个地方,都是李晴拉着他到处乱跑。

这并不是好事,要知道李晴小时候,相比于李静,就是一个活脱脱的魔头。

有一天他们姐弟俩,在去学校组织的烈士陵园游玩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很不愉快的事情。

因为是自由活动时间,李静就一个人跑到了陵园旁的自动贩卖机,想买点饮料润润喉。

却不想,在那里他遇到了别的学校的几个坏小子,也是偷偷从陵园溜了出来,想要买饮料喝。

有些‘与众不同’的李静,立刻成为了他们欺负的对象,而他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

“喂, 你怎么长的和女的似的啊。

喂大家快过来看啊,这小子竟然买了一双粉色凉鞋!大家快来看啊……”

那双凉鞋,是他攒了很长时间的零花钱,自己偷偷买的。

也是他的心头之物,,是他对于自己爱好仅有的呐喊。

另一群小男孩跑了过来,用手里捡的木棍,欺负起了蹲在地上抱着头哭泣的李静。

“你们这群家伙,这么多人欺负他一个不感到可耻吗?有种冲着我来,混小子们!”

一个带着鸭舌帽的小男孩路过了这里,他没有选择沉默,而是站了出来,对这种欺凌进行反抗。

本来,他只是跟着父母亲来这个城市的陵园,正好一同进行参观,同样是因为天气炎热,口渴才跑到这里买些饮料。

却没想到这里竟然有人正在遭受欺凌,这让正义感极强他无法容忍。

“好啊,我们就来好好收拾收拾你,这和人妖一拨的家伙也是敌人,兄弟们我们上!”

就这样,原先收拾穿着粉色凉鞋的男孩们,都跑去揍那个带着鸭舌帽的男孩了,小孩子们的攻击手段,大多就是乱踹而已。

虽说那个带着鸭舌帽的男孩非常勇敢,但是双拳难敌四手,被七八个男生按在地上暴揍。

“你们这群家伙,敢这么欺负我亲爱的弟弟!”

小时候的李晴,身材并没有现在那么夸张,而且声音非常甜美。

众多男孩一听,还没有看见长相,脸颊就涨红了一半。

一回头,看见从远处跑来了一个穿着体恤短裤的小女孩,一边喊着一边挥舞着手里的钢管。

“啊……”

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女孩,一点也不留情,抡着钢管把欺负人的男孩们打的屁滚尿流,甚至还把那几个人的裤子扒了下来,扔到了树上。

打的这几个家伙趴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生怕再挨一顿打。

而被按倒在地浑身都是脚印子的鸭舌帽男孩,则是跟他们一起趴在了地上抖动着身体。

貌似,混战中他也吃了几钢管,有点吃不消了,那些人踹的加起来,还没有李晴一钢管砸的疼。

“喂,你没事吧?他们有没有打疼你啊?”

穿着粉色凉鞋的小男孩走了过来,看着浑身都是被踹的鞋印子的鸭舌帽男孩,腼腆的问道。

“没事的,我是从隔壁市来这里跟着妈妈旅游的小学生,我叫刑伍。

真是让人讨厌的家伙们啊,怎么会在陵园附近遇见这种毫无荣誉感的家伙呢?打架还用凶器,不知道是谁打的那么狠……”

鸭舌帽小男孩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端详起了穿着粉色凉鞋、米白色短裤背心的李静。

“小静,你还好吧?为什么盯着这个小子一直傻乐啊?”

小女孩将碗口粗的钢管扔在了一旁的地上,检查起了穿粉色凉鞋的小男孩身上的伤势。

“今天是组织来陵园学习踏青的日子,可能这是旁边学校的家伙,因为被迫参加这种没意思的活动,心情不好吧……也不怪他们……”

李静说着低下了头,他一直知道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不受他人理解,天生他的身体就和别人不一样。

年幼的刑伍听了则是握紧了拳头,把自己头上戴着的鸭舌帽摘下来,扣在了留着波波头的李静脑袋上。

“那就和我一样努力,将来成为一个维护秩序的探员吧,我最看不惯欺凌弱小的家伙了!”

李晴瞥了一眼被自己扔在一边的钢管,心中想着这个家伙倒是会装,还不是让姐姐我来救的你们……

她也不知道自己实际上对邢伍造成的伤害最多,毕竟在她看来,吃几钢管就和擦破皮一样轻松。

“诶呀,我爸还等着我呢!

我先走了啊,帽子就留给你,当作我们约好一起将来当探员的几年吧!”

说完刑伍就快步离开了这里,只留下双手抓着头顶上的鸭舌帽,一言不发的李静,和有些没搞懂状况的李晴。

之前李晴也是在李静的衣柜里,看见了这个仍然被保存的很好的鸭舌帽,扣在了一套被叠的整整齐齐的女款内裤上……

“你听说了吗,李静又拒绝了一个女生的告白,真是奇怪。

这已经是第二十六个女孩子失败了,现在大家都在传他是个弯的……”

在楼道里一名女生对着旁边的女生小声说道,李静的面貌确实眉清目秀,而且从来不和别人有交集,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

在别人都因为粉刺等原因而苦恼时,他却一直保持着肤如凝脂的状态,这让她们好不羡慕。

李静百般央求李宏图,才找到了刑伍上的中学,开始了他‘人生大计’的第一步。

之后便以‘只想和他一个人做朋友’为理由,让他母亲用经济手段,把他安排进了这所学校。

“他不是天天和那个姓刑的小子腻在一块吗?

好像是从小学开始就认识了,不会吧,李静可是我心目中最为完美的王子殿下呢。

可不许你污蔑他!哼,不理你了!”

另一名女生将头扭了过去,闹起了小别扭。

“王子殿下吗?”

在楼道的角落里,一位肤色洁白身材高挑的男生,偷偷听见了她们的交谈,嘴里小声的嘟囔道。

高中时期,他拉着刑伍一起参加了话剧部,外表靓丽的他,在一次演出中,以楚国王子的形象名声大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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