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玩偶

作者:路过的作者罢了 更新时间:2023/12/9 12:01:08 字数:3156

总之,最后还是换上了外出的行装。

“那我们要去哪呢?”

“这个嘛……先跟我来吧。”

在临行前,我确认了一下门锁的情况。尽管家里没有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但安保工作还是要做好。

嗯,ok。看着旧,实际上还是很牢固的。

检查完毕后,我和露露通过有些生锈的铁梯走下楼,步入了阴暗的小巷之中。

巷子里安静得可怕,明明再走几步就是街道,却一点声音都听不见。

不知怎的,每次进入这个巷子总会感觉到身后飘来一阵寒气。

不管这是冬天特有的意识过剩,还是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反正都挺吓人的。

如果是在半夜路过这里的话,不被鬼吓死,也会被自己吓死。

况且这个世界是真的有幽灵存在的,虽然我没有亲眼见过,但魔法中确实是有除灵用的神圣系魔法。

“露露,你的神圣系魔法用得还熟练吗?”

“嗯?还好吧,但毕竟没有实际试过效果。”

能熟练运用就好,面对幽灵,剑恐怕完全派不上用场吧。

我们离开巷子,正式迈入阳光之下。几步的距离于我而言仿佛横跨了天涯。

没想到我居然会怕鬼,这还是第一次知道,至于以前,该说是没意识到吗?

“怎么了?阿沐你脸色看起来不太好。”露露在我身旁问道。

“呃……这个,这条巷子有些阴森过头,我害怕会突然冒出一只幽灵。”

我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欸~,没想到阿沐会害怕这个。”

大概越是在科学的世界里,这种灵异的东西就越是会带来恐惧。

“这么说,露露你不会害怕吗?”

“不会啊,虽然没有实际遇见过,但这是可以用魔法解决掉的敌人吧。”

没想到露露是对幽灵无感的那类人吗?!明明昨天还说做了噩梦要和我一起睡。

不过,对她而言,所谓的噩梦应该就是与洛艾克的死有关吧。

没有再继续深入探讨幽灵的话题,我带着露露继续前进。

至于目的地,说实话,现在还没想好。

我和露露绝大部分时候都是一起行动,我去过的地方基本上她也去过。

在这其中,好像没见她对哪个地方特别感兴趣。

硬要说的话,也就兔人小姐的糕点屋算是她比较喜欢的吧。

那么,要再去一次吗?会不会没什么新意?

虽然原本是打算去教堂看一看的,但我果然还是希望露露能够开心一点。

该怎么哄一个女孩子高兴呢?在这方面,我的经验无限接近于零。

投其所好不失为一种选择,我很清楚露露的兴趣在于药理。

可是,来德路冯斯镇这么久,我还没见过一间药铺,虽说也没有特意去找就是了。

不管是我还是露露,我们都没生病,就算有外伤也靠魔法很快治好了。

总之现在再去找就有些太晚了,而且药铺也不是用来参观的……

“喂!有小偷!抓小偷啊!”

突如其来的喊叫打断了我的思考。

随后我便看见有一个家伙撞开行人朝着我所在的方向跑来,一个披着灰色斗篷的家伙。

结合那一句“抓小偷”,我迅速明白了情况。

好啊,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行此下作之事,必须进行制止与谴责!

于是,就在他经过我身边时,我一把抓住他的手臂,直接将他倒扣于地。

“有句话怎么说来……对了,任何邪恶终将绳之以法!”

“放开我!”

一个灰发的孩子在我身下全力挣扎,当然,这点力道对我而言算不上什么。

好矮……从身形来判断,他的年龄应该在我之下吧?

说话回来,这斗篷还真是破啊,好像是完全没有加工过的粗布。

还有他身上的衣服也是,怎么看也不该在冬天穿得这么单薄。

这孩子应该是那种在夹缝中生存的苦命人吧。

但这也不能成为抢夺他人财物的理由。

“把你抢的东西交出来,我自然会放开你。”

“哼嗯……!”

对于我所说的话,对方并没有回应,依然在奋力挣扎着。

“哼!低贱的东西!”

就在这时,一只闪亮的高跟鞋狠狠地踩在了他的头上。

这……就有点过分了吧?

我的目光往上移,想要看看这只高跟鞋的主人。

它属于一个衣着华丽的贵妇,貌似被窃者就是她。

在人群中格外显眼的金发,以及一看就很贵的红色金边长裙。和正被我压制着的这个孩子形成了绝望般的对比。

只不过,她为什么要在大冬天穿这种看着就不厚的裙子?

有钱人的世界还真不是我能理解的。

“你们两个,给我把这个小偷抓起来,之后送到官兵那里去!”

贵妇对侍于身旁的两个男人发出了命令,似乎是她的保镖。

而我则是被挤到了一边,然后看着他们将偷东西的孩子击晕。

“我们走!”

贵妇带着保镖,保镖扛着那个孩子,他们就这样转身离开了。

连道谢都没有吗?真没礼貌。

虽说我也不是一定非要她道谢啦。

随着事件解决,周围聚集的人群也全部散去,各走各的,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人们都改不了爱看热闹的本质啊。

“刚才那个人到底是在干什么啊?”露露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真是奇怪的话呢。

“干什么……就是一个普通的偷东西的小偷吧。”

“小偷,是指盗贼吗?”

“啊?啊,是啊,也可以叫作盗贼。”

干的事都这么明显了,而且小偷和盗贼本来就没有多大差别吧。

“以前只在故事书里见过盗贼,今天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遇见,原来是那种感觉吗?”

露露用左手托着下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说起来,这居然是她第一次见到小偷吗?倒也正常,毕竟村子里也没可能发生偷盗事件。

“不过,看那个人的打扮,恐怕是因为活不下去了才会行此下策吧。”

虽然他的行为完全不值得认可,但还是令人同情。

“是啊,故事里的盗贼大多也是这样的原因才成为了盗贼。”

哦~,感觉露露的话变多了啊,平时在外边都不愿意多说几个字的。

嗯,不错不错,渐渐往好的方向发展了。

——————————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走到了[凯菲广场],位于德路冯斯镇中心的这座广场今天也是人声鼎沸。

主要是因为店铺和市场都集中在这附近,想不热闹都难啊。

广场中心有一个中型喷泉,据说只要把铜币投进去就能收获好运,投的越多见效越快。

反正我是不信这种东西的,所以没有往里面投过哪怕一枚。

而且就算投进去,多半也会在半夜三更被人捞走。

好了,接下来该怎么办呢,都走到这了……

要是直接跟露露坦白说“其实我还没有想好”,虽然她应该不会在意,但我会觉得尴尬。

就在我为此思索之时,我的身旁路过了一对母女。

“妈妈,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

“是啊,想好要怎么过了吗?”

再平常不过的对话,可对我而言却犹如醍醐灌顶,记起了一件很重要、被忽略了很久的事情。

那就是露露11岁的生日。

生日计划本身早就泡汤,我当时准备的生日礼物也随药屋一起被毁灭了。

事到如今,生日快乐之类的话也实在说不出口。

刚好是来到了这里,买一件礼物应该也可以吧。

“跟我来吧。”

我拉着露露的手,带她来到了广场周围众多摊位的其中一个。

如果是衣服或首饰等东西的话,它们都有正经的门店。而大部分果蔬与杂货则是在外支摊露天售卖,定价基本上都很没有规律。

“哟,客人,看看吧,这些布偶用的都是上好的布料。”

到底是不是上好的布料还有待商榷,不过,质量看起来确实不错。

没错,这是一个玩偶摊。衣服已经决定了夏天再买,至于宝石首饰,先不说买不买得起,露露喜欢的也不是那种东西。

而玩偶不但符合大部分小女孩的喜好,对露露而言也有重大的作用。

她睡觉的时候总喜欢抱着东西,玩偶可以作为枕头的上位替代。

摊上的布偶大多都是Q版的动物形象,要说其中适合抱着睡的……

“那个怎么卖?”

我指了指挂在最上面的熊玩偶,那东西差不多有我半身大。

整体是呈棕色,只有两边的侧腹是红色,也不知道原型是什么熊。

“好嘞!给,这个是74铜币。”

我接过玩偶,同时给了摊主一枚银币。

“钱……记得找。”

想也知道,我是不可能说出“钱就不用找了”这种傻话的。

虽然有点小贵,但毕竟是生日礼物,也算是我目前能想到的最合适的东西了。

周围好像也只有这一家是玩偶摊,不存在货比三家的条件。

“那个……晚是晚了点,这个就当做生日礼物吧。”

我把熊玩偶交给了露露,如果她能喜欢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生日礼物?……哦,谢谢……”

露露刚开始还有些不明所以,但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她将玩偶熊抱在怀中,看起来很高兴。嗯,这份笑容就是我要守护的东西。

太好了,这个选择貌似没有出错,到刚才为止我都还非常紧张呢。

“事不宜迟,给它取个名字如何?”

一般来讲,人们只会给宠物取名字,这种玩偶基本上统称为泰迪熊。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给玩偶取名字也不是多稀奇的事,况且它也算充满了纪念意义。

“名字……一定要现在取吗?”

“当然不是,只要想好了,随时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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