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向来打探消息的好地方。三教九流的汇聚在此,各种消息在此地交流,大到宗门大事,小到桃色绯闻,都可以找得到。倘若你愿意多花点钱,买上三两好酒,与别人喝个尽兴,别人甚至原因将机缘透露给你。
所以,就有人说:“什么是江湖?江湖就是刀与酒。”
“这个世界真不太平。毛熊帮对棕熊帮动手了。”
“他们三十年前不还是一家人吗?怎么就突然动起手来了?”
“兄弟,这你不知道?棕熊帮后面是谁?那是大名鼎鼎的白头鹰派。白头鹰派说了,只要棕熊帮拖住毛熊帮,把对面拖住,什么援助、功法、灵石、神器都通通要多少有多少。”
“结果呢?”
那人喝了口酒,伸出食指,在众人面前晃了晃,一脸狡黠。
“棕熊帮被毛熊帮摁着打。那可是老惨了,宗门差点被扬了。”
“嗨,还不是被白头鹰派忽悠瘸了。话说,被白头鹰派忽悠瘸的人还少吗?他什么样子大家谁不知道。就是有的人,把那个龌龊门派想的太好了。”
“那些人就是跪久了,膝盖都扎了根了。”
他们这些人喝大了,嘴上开始没有遮拦了,大说特说,仿佛天下尽在他们的掌握中。
“你听说了吗?离火将军新拜了一位客卿。”
“我知道,那位客卿是真的英气。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眸摄人心魄。我如果是女的,我肯定要吵着嚷着要嫁给他。”
“丹阁又炼出了一枚天字七转三纹回魂丹。听说能让人白骨生肉,起死回生。”
“有那么玄乎吗?”
“肯定的。听说,丹成时引来的丹雷可是足足炸毁了一座山峰。丹雷余下的禁制可是让方圆十里寸草不生。”
“这等夺天地造化的东西,老天肯定不会允许他存在啊。”
……
柜台后面,一位二十出头的男子揣着手,眯着眼,一脸笑容的听着酒客们的吹嘘。
该男子面若温玉,唇若涂脂,一对似怒非怒眉下是一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镶着一颗圆润的翡翠的玉冠固束着他乌黑的长发,紫色的大氅配着纯白的毛领裹住了他的身体。此人身上不断散发着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贵气。
男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坐在酒柜后面,抱着小火炉,这听着南来北往的客人们用着不同地方的口音说着这种的奇闻趣事。
酒馆开在郊外的官道旁,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方圆二十里最醒目的莫过于酒馆的幡儿了。一打烊,客人一个没有,生气顿时少了不少。更何况距离此地一百里开外还栖息着一整只的魔狼部落。所以老板干脆拍桌子决定酒馆全天候营业,这位给南来北往的客人们备上一壶的烫酒。
酒馆的经营却不是有这个男子负责,而是由酒馆里唯一的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伙计负责。小伙计高高瘦瘦的,黝黑黝黑的,却是个机灵模样。手脚利索,动作麻利,头脑还很灵活,算的账就从来没有错过。一张巧嘴儿哄得客人们开心的不得了。
“唉,你听说了吗?南边儿的碧涛阁可是出了个千载不遇的圣体。唤作剑心玲珑体。”
“剑心玲珑体?那可是传说中的剑仙之体,能领万剑臣服。出生便是自带领域,能修剑心决的最后三重,最高能到达剑心十三重,与天上天心剑座产生共鸣的,能达成剑仙大道,成就剑仙之名。”
“上一次剑心玲珑体的风采只能在史料中窥探一番。那可是一挥能劈山,一剑可开天的存在啊。”
“区区剑心玲珑体算什么?你们可知道有种传说中的圣体,天尊万圣体。那可是传说中万古至尊之体,普通人得天尊万圣体的精血一滴,可窥天道,得骨片一粒,能成就飞升大业。若将天尊万圣体必做皓月,那剑心玲珑体只能算区区腐荧之光了。”
“拉倒吧。天尊万圣体只存在于传说当中。可有谁见过?”
听到此,酒馆老板只是微微一笑。
“掌柜的,有人在说天尊万圣体。”伙计耳朵尖 ,听到了他们的说话。“掌柜的,你也说过这个圣体。”
“嗯。”
“那你一定也知道很多了。”
“对。”
“那你是不是天尊万圣体。”
酒馆老板看向伙计,他虽然在伙计面前露过几手,但着实没想到伙计居然能将他和天尊万圣体联系起来。于是,他在伙计充满热切的眼神当中,缓缓说出。
“不是。”
这说起来也着实可笑。天尊万圣体可是天之至宝。天尊万圣体者晓阴阳,通变化,能令天俯首,地称臣。成长起来的天尊万圣体可号令天下。怎么想都不可能是他这样一个区区酒馆老板啊。
“吱~~”
尖锐的开门声响起。
就在酒馆内正火热的时候,门突然被人推开。一丝风雪也乘机卷入堂内,给酒馆带来了一丝丝凉意。
来人是一个身穿火红色劲装的英朗少年。一头大红色短发总是那么的引人注目。
伙计急忙迎了上去,将少年引进了店内。
“掌柜的,来一斤烧酒,高度的。再来两斤牛肉,半熟,多撒辣椒。”
说罢,那少年将背在背上的长刀放到桌上后从兜里掏出一块碎银丢到了桌面。
伙计将银子收入袖中后就去后面准备酒菜了。
不一会,酒菜上来,少年手抓起牛肉,大口咀嚼起来。然后就是两大口烧酒下肚,丝毫不停顿。
伙计将多出的三十钱放到少年面前。
少年看了一眼便摆摆手。“赏你了。”
伙计看向酒馆老板。酒馆老板表情未变,依旧是满脸笑容。
“客官,多少就是多少。这是我们这儿的规矩。”
说罢,伙计便用小碗扣住那三十钱,然后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周围的人看了一眼少年,纷纷谈论起来。
“这不是南吴雷火堂的世子郝跑跑吗?”
“看样子确实是。”
“这郝跑跑也是个风云人物。自家的焚心诀不学,偏跑到北疆来学大雪刀。”
“对,听说是想跟着刀狂楚客学刀。曾在门前站了那么个三天三夜。”
“那确实是个风云人物。”
这郝跑跑可不管自己在他们眼中如何 自己只负责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直至酒喝干,肉吃完,满天大汗后,摸了一把脸,大声喊到。
“巴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