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又見面了,我是你們的小記者魄喬,今天又來採訪一下「物以類聚」的人物,這次是第二號人物︰緋櫻!
和上次一樣先來介紹一下緋櫻……
緋櫻是一名二十歲的大學生,他在紫劉大學裡讀二年級,成績算是優秀的,也在學校中很受歡迎。
他有一頭亂中帶整齊的黑色短頭髮,深藍色的瞳孔,身高是一米八一,身材算是有肌肉的那種。
雙耳都穿有耳洞,可是很少戴耳環。
他的胃口很大,沒有說特別的挑食所以什麼都吃一大堆,除了苦的食物外。
緋櫻是一個殺手,平日常常在曉緒給他的房間殺人,時間是晚上十一時至二時。
只要有錢就會接受工作,擅長用姣好的外表誘惑女性,也會在必要時扮演女性,演技很好。
緋櫻家有五個家人,分別是︰卡西火、阡撫、陌須、清琛和蕭爾,住在一個小巷的地下室,原來那裡是一個酒吧,後來緋櫻收購後就改造一番。
家門和樓梯都安裝了機械,全是緋櫻買回來的。
有一輛「Braska」牌的跑車停泊在車庫,一輛改造成救護用的貨車停泊在停車場。
緋櫻習慣近身戰,常用的武器是小刀和手槍,暫時有清琛這一個直屬的助手。
卡西火、阡撫和陌須是替他收拾的人,清潔人員。
同時間緋櫻的速度、力量和箭術也很厲害。
至於喜好那些資料就不多,只知道他不喜歡蕭爾和討厭沾上鮮血,常常戴著手套。
佔有慾較高,著緊的東西被人傷害和搶走很容易生氣,以牙還牙的那種,氣量比較小,常常都要卡西火阻止他發火。
比如是上次目標人物摸了清琛的腰後就削去他右手的肉。
然後就來進行訪問吧!
我︰緋櫻先生你好,請問一下為什麼你要當一名殺手?
緋櫻︰(思考)這個問題嘛,我也答不上來,一方面是為了錢另一方面是我只能當這個職業吧,畢竟我從小就是被這樣培養的。
我︰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緋櫻︰(搧了搧手)沒什麼啦,你繼續問下一題吧?
我︰那為什麼你要讓清琛當你的助手?
緋櫻︰(一臉疑惑)我以前不是說了嗎,就是想她當就叫她當我的助手哦,沒有別的原因。
我︰原來是這樣子嗎,那在「殺人遊戲」時為什麼你不出馬,反而是叫清琛去參加?
緋櫻︰那是因為我太忙了嘛!
我︰可是你不會擔心她會失敗嗎?」
緋櫻︰(語重心長)那是因為我相信她才會放手一搏,要是不讓她嘗試又怎樣長大呢?
我︰但是她不是受了傷才回來的嗎,你不會擔心嗎,而且還帶了蕭爾回來。
緋櫻︰(不爽地皺起眉頭)受傷倒是沒什麼好心痛的反正會康復,她帶了蕭爾回來才麻煩!
我︰如果去「殺人遊戲」的是你在遇上關主時會怎樣做?
緋櫻︰(把右手放在脖子前一抹)看不順眼就會殺了。
我︰(無奈地一笑)為什麼你要求清琛和那個主辦人拍照?
緋櫻︰沒有為什麼,只是想看看對方是誰而已。
我︰為什麼要在那間賓館裡殺人?
緋櫻︰就是曉緒借給我的、我就用哦,那裡的視野很窄,沒有什麼人可以看到裡面的情況,所以不用擔心。
我︰所以說你是特地在那裡讓「唯一」看得到的清琛發現?
緋櫻︰……我可沒這樣說過哦!
我︰從「零一」一話看來你跟零一是不是認識的?
緋櫻︰(搖了搖頭)不認識的哦,只是猜到他是被人飼養的而已。
我:那你和輝珀是什麼關係?別人不是說同行如敵國,為什麼你們是朋友?
緋櫻:(打了個哈哈)我和那傢伙算是孽緣了,那時候是我們有同樣的朋友才認識,現在他死了輝珀也搬去別的地方,所以不熟了。
我:你們之前的朋友是誰,也是殺手嗎?
緋櫻:他不算是殺手也不算是非殺手,算是一個很老實的人,小時候幫了我很多呢。
我:那他會出現在以後的文章中嗎?
緋櫻:(望向遠方)大概不會了,我也不想他出現,很麻煩呢!
我︰為什麼你穿了耳洞可是都不怎麼戴耳環?
緋櫻︰這我不是解釋了嗎,就說是工作要用才會戴哦。
我︰不過一開始你為她都穿耳洞的女生到底到哪裡去了?
緋櫻︰(苦笑)其實她一直在我身旁,只是她忘了我而已。
我︰(好奇)所以那個女生到底是誰?
緋櫻︰(燦笑)好,下一題。
我︰(害怕)根據上次清琛的訪問的內容,她認為你比蕭爾厲害,那你又怎樣認為?
緋櫻︰小琛說的當然是正確的,我比蕭爾厲害多了,我殺人的年資比他長,殺的人也比他多,上次鬥殺氣也是我壓倒他,一看就知道了。(在後台的蕭爾發出殺氣)
我︰(害怕)你以前有過女性的助手嗎?
緋櫻︰(淡淡地搖頭,什麼都不說)
我:你對於首都的了解有多少?
緋櫻:(輕輕一笑)我不了解那個地方啦,又不是住在那裡的。
我:可是你好像對來自首都的遙一很反感?
緋櫻:沒有沒有,我怎麼會對小琛的朋友反感、除了儕宇外。
我:為什麼會對儕宇反感,他不是和你有聯絡嗎?
緋櫻:(若有所思)並不是說有聯絡就是有好感,要是那樣的話我和業雲感情不就很好了嗎?
我:可是你不抗拒業雲和遙一,為什麼特地抗拒儕宇?
緋櫻:(沒有回答只是打了哈欠)
我︰(一臉疑惑)為什麼不回答我的問題?
緋櫻︰(打了一個哈欠)我累了,不想接受這些訪問了。
今天的訪問就此結束,謝謝大家的觀看,同時也宣傳「物以類聚」的番外篇「情人節的巧克力餅乾」作宣傳,也祝賀「物以類聚」有四百次的點擊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