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09年的1月2日,昨天学校刚举办完迎新晚会,今天冬令营就开始了,鉴于这玩意儿是愿者上钩,所以现在大巴车上也就三十来个人,还有十来个同学去过元旦了。
真不愧是贵族学校,就连迎新晚会的规格和水准都吊打以前我读的那个半吊子私立高中,我们那忝列贰妖妖的大学,迎新晚会的水准也不能望其项背。
窗外的绿化带飞速想着我的眼角奔去,车上很安静,同学们或是看着手里的书或者kindle,或是低头睡觉,也有些在听歌。反正没人打扰别人,更不会在车上吃辣条。那句话咋说来着?优雅,实在是太优雅了。
要说有什么违和之处,那就只有枕着我的大腿玩nds的丁真真了吧。
说起来,丁真真可能是接触过的女生里面,距离最近的人(加上前世)。她对我无话不谈,知无不言。还时常和我贴贴,就比如现在;我不是变态,但是我真的逃不掉,就只能被动接受了。手里玩着她乌黑柔顺,除了太短以外都符合飘柔广告女郎标准的头发,却不知为何想起了那个发质不好的女生。
(重开前)上小学之后班上有些男生公然或者悄悄和朋友表示对某个女生的喜欢,然后捉弄那个女生或者每天口嗨。当时的我很不理解,那时的也从来没有过“喜欢”的概念——对结婚对象的设想都还停留在考虑选择姐姐还是妹妹还是幼儿园里面午觉对床的那个女同学的层面。
直到三年级,她转学来到我们班。白净的脸蛋,小巧的五官和稍微有些薄的嘴唇,完美的打在了我的好球区,当时的我遇到漂亮这个词语,都只能想到她。没过多久,学校组织春游去欢乐谷,好巧不巧——安排车上位置的时候我和她坐一起。年幼的小姜我当时觉得这是上天的安排,这是暗示我主动出击。于是一路上和她扯些有的没的。
然后快要到下车点的时候,我觉得我的使命该完成了,便压低声音对她说:“我喜欢你。”
她旋即答道:“哦,可我不喜欢你。”下午回学校的时候她没和我坐一起。
我仔细想想,当时的表白,好像只有一个目的——想让她知道我喜欢她,之后会发生什么,该做些什么我一概不知,大概那时唯一的期待就是希望她回应我一句:“我也喜欢你。”
但她那时候只知道我的名字。
后来的三年她很少和我说话,大概是和非同班同学的交流频率。
那种纯粹的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也在一年后只剩下色孽。
“嘶——”丁真真的头因为车的颠簸锤在了我没多少脂肪的大腿上。“啊——”nds打到了丁真真的头上。
“没事儿吧?”我揉着大腿问把头伸到我双腿下面捡nds的丁真真。
“疼死了!”这之后她终于没有枕在我发麻的大腿上了。
下车之后已经是中午了,全年级三个班统共一百一十来号人,在二十多个老师的带领下各自去不同的地方解决午饭。
高老师在同行的老师当中是唯一的单身狗,就只好一个人享受清净。同行的小伙伴有丁真真,白温良,乔忆秋和胡瑹瑹。
这几个人和我都挺熟悉的,白温良打乒乓球很厉害,听说他爸爸是省队教练。重前(重开前)我也进过小学校队,现在体育课上看他打球完全是看神仙,校内的运动员和他打偶尔也得翻车。我也经常和他打,他常常在打败我后夸我打的很有男子气概。。。
胡瑹瑹因为经常来找我和丁真真联机动森就熟悉起来了,他和那些互联网大佬一样从小就玩儿计算机硬件和编程,他爷爷的表弟是计算机科学家,姓牛。
乔忆秋和我熟悉是因为她和我都是舞蹈生,周六训练经常见面。她发育得很快,比全班第二的人高了一个头(大概?),一米四了都。
“同学们午饭想吃什么?商量一下,意见不统一的话就投票决定吧。”现在我们正在餐馆小吃店鳞次栉比的街道闲逛。
我指着前面的“崇明豆腐脑”的招牌,看向丁真真,她点了点头。
其他人见状也不置可否,毕竟都是吃啥都是瞎选。
点餐的时候我驾轻就熟的叫了个鸳鸯,“鸳鸯就是所有配菜都会加。”我解释道。
佛水市的豆腐脑可以说是异类,既不是咸的,也不是甜的,里面只有少许豆花,更多的是淀粉勾芡,然后里面加上炸花生米、馓子、大头菜、粉条、粉蒸牛肉/粉蒸肥肠/酥肉(鸳鸯就是全加上,但是总量不变)。可谓是豆腐脑中的重量级。
也是我重前最喜欢的小吃,现在三年没吃,甚是想念。
“看来小江是吃过啊~这么熟练。”高老师笑了笑。
“不吃肥肠和香菜要提醒老板哦。”我补充道。
不久,六碗腾着白雾的鸳鸯豆腐脑上齐了,结果最后我吃不完,把里面的花生米和酥肉和粉条挑出来吃完了,淀粉勾芡也被我搅成了清汤泡着牛肉和肥肠。
也许是受*奶奶*影响,重前每一次丢东西总会有可惜的感觉,可如今心里没有对浪费感到可惜的感觉,因为丢了就丢了,下次还有新的-----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为可用之物的丢弃感到可惜不是小气。
“小江不要浪费食物。”
“可我吃不下了……”
“下次注意吧。”
“我帮你吃了”我还没反应过来丁真真就吃了一块儿牛肉,“我爸也经常吃我妈剩下的饭。”
高老师见丁真真吃完了,便去付账了。
现在刚从精忠寺出来没多远,走在青石板阶梯上,有说有笑。我们中总有人偶尔会停下来拍拍照,手里拿的都是轻量级的好货,高老师就不一样了,拿了个单反。
山脚下由于海拔不是很高,所以并没有雪。目之所及皆是郁郁葱葱的常青植物,让我感觉非常舒适。或许我的内心住着一个德鲁伊,我十分向往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树屋或者竹庐。十分喜欢在树/竹林内。
重前和家人来过一次这里。当时只顾着低头玩手机,一机障目的我却不知那是最后一次和家人一起旅行。
拖着疲惫双腿的我们终于到达了住宿的地方——是个寺,红墙黛瓦。因为这里已是半山,寺外面的空地还积着僧人门还没扫的雪。这个寺庙够几十个人歇脚,我们运气比较好,刚好分到了这个离缆车不远的住宿点,其他小组的同学甚至还要爬个两个小时的山。安置好随身物品后被早有预谋的丁真真拉着去堆雪人了,重前在西域省读大学的我早已经见惯了雪,所以并不兴奋。
但随着雪球越滚越大,我也渐渐投入其中,直到——
“啪!”一团雪白在我脑门儿炸开,凉意盖住了痛感。蹲在地上的我被击中后失去了平衡倒在了地上。
“江春夏你没受伤吧?”乔忆秋跑过来扶我起身。
“你家里人怎么教的?这里这么多人你还往这儿丢雪球?”丁真真指着那人。
“那你家里人咋教的?指着人鼻子很礼貌吗?”这声音一听就是隔壁班煤老板家的傻儿子石激浪,经常和人打架。
丁真真被这人气得说不出话来。
“你打着人了就不道歉吗?”白温良的语气有些冲。
“对不起嘛,我又不是故意的。”这小胖墩还撇了撇嘴。
“你就是这种态度道歉的?”丁真真的情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你走吧,没事儿。”拿他没办法,以后他会吃亏的,我如是想道。
后面和劝了丁真真好久她才没接着口嗨要把石激浪做成五等分的熊孩子。
“不痛?”
“真不痛!”才怪。
“你心肠可真软!”
我一介愤青鼠鼠竟收到如此评价,也是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