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突如其来的凛冽寒风让王乐不由得睁开双眼,然后他就看到一个姿容清丽、身材火爆的乞丐装年轻女子手持两把冰蓝色的匕首从侧面高速突进过来,接着便是寒芒乍现,刺痛了王乐的眼睛…
“好快!”
只是一瞬间的功夫,眼前狰狞可怖的巨虫就像案板上的肉一样被女孩切了个稀碎,甚至连一滴血都没溅出来——伤口都被冰给冻住了。
巨虫死亡后,女孩便转过头打量起了王乐,而王乐也是定定地看着女孩出神。
刚才林枫全程旁观了王乐和哥布林之间的战斗,坦白说,尽管眼前这位花花公子显然是个开了挂的天命之子,但她却并不认识这人。
这只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这位爷在前世应该是光速领了盒饭,压根没得到任何成长和打响名气的机会。
原来是个菜逼…
林枫在心中鄙夷着。
都开了挂了还被掘地虫这种级别的炮灰单杀,这种人活着真有什么价值吗?
她甚至都想直接撬开这厮的脑壳把他的脑花连带灵魂一起给嘬了算了…
相位场和震荡波可都是顶级能力,给这种草履虫挥霍岂不是暴殄天物?!
但是,通过暴食的能力吞噬别人得到的力量是不可能通过修炼来自我成长的——吞到时是什么强度,那就永远都是这个强度。
菜逼的技术不行可以慢慢练,但人脑袋可不是韭菜,割了一茬可就再也长不出来,要冷静,冷静!
此时的王乐,感觉自己好像是被爱神丘比特的箭给射穿了心脏。
身为正天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子,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一直以来都过着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的糜烂生活。
什么样的女人他没见过?什么样的女人他没享用过?
模样俏的、身材好的、学历高的、天然的、人造的,他乐少可以说玩了一个遍,天天晚上都不带重样的。
但是玩了这么多,王乐也没遇见过一个真正让他打心眼里倾慕的女人,直到眼前这姑娘出现。
说实话,林枫的容貌身材虽然是绝品,但也不至于秒了乐少见过的所有女人,况且现在的她素面朝天,穿着打扮又很不得体…
真正吸引到王乐的,是眼前女孩那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和坚毅的眼神。
就像是持剑的炽天使一样!
可他全然不知道,就在刚才,倘若面前这位持剑的炽天使没禁住诱惑,他那小脑袋瓜里的脑花可就保不住了…
“你叫什么名字?”
天呐!天使跟我说话了!天使主动跟我搭腔了!
好清冷凛冽的声音,就像山间的清泉!爱了爱了!
她一定是注意到我了!一定是对我有那么点儿意思!
王乐在心中狂喊,但是口条都因为紧张差点打了结:
“我,我,我…”
“你别着急,把舌头捋直了再说话。”
“我叫王乐,国王的王,快乐的乐,今年24岁,性别男,鹏城本地人,我爹是正天集团的董事长,身价…”
“行了行了,我没让你报户口…王乐是吧?我看你挺有潜力,是个人才,就是对自己的能力运用的不太熟练,如果遇到什么困难了可以去王岗村的军营那边找我,我叫林枫。”
林枫抹了抹额角的冷汗,这位王乐大少爷脑子好像有贵恙,智商不太高的样子…
“好,好的…林枫小姐在王岗村的军营住是吗,我记住了。”
王乐小鸡啄米般地连连点头,心中想的却是:
omg天使和我约会了!她主动和我约会了!她一定是看上我了!一定是看上我了!我乐少的魅力果然是无穷大啊哇咔咔咔!
“…如果可以的话,请务必不要叫我小姐,再见。”
林枫笑眯眯地说道,她捏着剑柄的手因为过度用力,连关节都有些发白了。
这个王乐大少爷就像只聒噪的狒狒似的提醒林枫她已经是个女人的事实,却不知道这根本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倘若他再多说一句的话,那么今天他可就要横死街头了。
“抱歉抱歉,不好意思,我的错,我的错…”
王乐恨不得抽自己个大耳巴子,是啊!小姐这种称呼也太冒犯人了!自己怎么就那么不注意呢!
……
“看样子,林枫你的新形态很受欢迎啊…”
离开鹏南大道之后,汪绯雨一脸促狭地对林枫说道。
刚才王乐跟林枫之间的交流她可是全都看在眼里,正天集团董事长家的大少爷居然像个情窦初开的小青年似的…
自己这位恩人在变成女人之后所表现出来的魅力,实在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嘿,汪绯雨,你可别忘了,要不是你之前投湖自尽的时候我舍命救你,沦落到我现在这个地步的可就不是我而是你了!”
林枫冷笑了一声,加快了脚步。
汪绯雨闻言一怔,是啊,假如不是林枫之前舍命相救,那当那朵旋云出现在香榭湖上空的时候,被卷入空中强制性转的就不是林枫,而是她汪绯雨了…
一想到自己变成胸毛抠脚大汉的样子,汪绯雨就是一阵恶寒,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要是她沦落到那个地步,那她一定会疯掉的!
所以,林枫不仅舍身救她性命,还以身相代,替她承受了原本应该由她自己承受的悲惨命运吗?
而她刚才竟然还嫉妒林枫作为一个女人所表现出来的魅力…她但凡有一点人心,就不该在刚才那个时候说出那种话来刺激林枫。
想到这儿,汪绯雨不由得狠狠地抽了自己一个大耳巴子,然后快步走上前去抓住了林枫的手。
“你干什么?”
林枫猛然回过头,她的眼圈红红的,一双明眸中竟噙着泪水。
“刚才是我说话不过脑子,是我错了,我向你道歉!”
汪绯雨一脸羞愧地说道。
林枫的眼神就像是刀子一样狠狠地扎在她的心上…一个连死都不怕的男子汉因为自己的缘故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她欠林枫的情恐怕这辈子也还不清了。
“我的命是你救的,以后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为你做,哪怕是让我去死也可以!”
林枫停下脚步,深呼吸了一下,眼神重新恢复了清明。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敏感、脆弱和情绪化的人,身为在末世里挣扎了百年,又在最后一名同伴阵亡后独自苦撑了十七年的剑圣,她的意志坚若磐石,不会因为任何事而动摇。
只是重生之后因为暴食魔神的传承意外性转成了女人,才让她的心灵产生了一丝裂缝,变得敏感、脆弱、情绪化。
这些情绪,在这个悲苦的世界里实在是太过奢侈了…尤其是对她这个通晓未来的一切,肩负救世之重任的孤勇者来说更是如此。
“我不会让你去死的,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林枫摇摇头,好像要甩掉一些不该有的情绪似的。
“我们走吧,去王岗村的军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