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速速与我击剑

作者:一之濑夕风 更新时间:2022/7/6 22:58:29 字数:2065

随着收藏越来越多,评论区和间贴也慢慢热闹了起来,只不过由于现在章节还不多,大部分的留言都是催更,夹杂着一些对陆柒柒的鼓励。

那些催更她直接当做没看见划过去了,虽然她手里确实有很多存稿,不过更新这东西嘛,过犹不及,有时候吊着读者的胃口比爆更更有效果,跟饥饿营销是一个道理。

她今天已经更了三章了,晚上再来一章也就差不多了,更太多了会把读者养刁,后面想再摸鱼就不好摸了。

既然下午已经帮她请了假,她打算继续躺床上休息了,毕竟她贫血的症状只能说是有所好转,还远远谈不上完全恢复,再加上中午那一波耗费了她相当一部分体力,她现在的身体整体来讲还是比较虚弱的。

走回了卧室,她将自己丢在了床上,钻进了被窝里,将枕头垫在了自己胸脯下面,拿起手机读起了中午刚发现的宝藏书籍。

好的书总是很容易让人沉浸进去,而陆柒柒觉得《陌上百合,花开不败》就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好书,她就这么趴在床上直接看了整整一个下午,足足看了一百多章,而且越看越上瘾,对作者“八千里路云和月”的钦佩之情也是越来越深。

由于不需要进食也没有代谢,她很容易就会沉迷进一件事情而忽视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困意袭来,她才猛地意识到竟然已经是晚上了。

时间已经指向了九点钟,她连晚饭都忘记吃了。

既然已经错过了,那就算了吧。

伸了一个懒腰,陆柒柒翻身下床,去洗了个澡,清洗了一下身上的疲惫。

时间差不多已经是九点半了,虽然对于睡觉来说还有点早,但她如今的身体十分嗜睡,还是保持充足的睡眠比较好。

睡前最后一件事,躺在床上玩一会手机——虽然她已经玩了一天手机了。

她看了看自己已经涨到了九百多的收藏,心中十分满意,这才第二天就能有这个收藏数,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了。

接下来她只要保证质量,稳定更新就行了。

要是能和八千里路云和月交流一下就好了——抱着这种心态,陆柒柒从置顶评论里面翻出来了书友群,打算先加进去看看情况。

可是遗憾的是,七个两千人群全部爆满,连一个空位都没有,可能是管理员没有意识到群已经满了这件事,也没有定期清理死人的习惯,总之陆柒柒来回看了一圈,一个能加的群都没有。

她点开了群成员,群主的群名片就是“八千里路云和月”,应该就是作者本人了。

加不进群的话,要不直接加作者好友?

唔……感觉可能会被直接拒绝,毕竟这种级别的畅销写手应该是很忙的,看到一个陌生人加好友,肯定不会同意。

既然如此,那就先和群主打个招呼吧,而且打招呼方式得既礼貌又不显得突兀才行。

想了想,陆柒柒点开了群主的私聊窗口,在输入框敲了几行大字。

“群主你好,我是你的粉丝,我想加粉丝群,但是群满了,你可以退一下群让我进去吗?”

同一片天空下,一个漆黑的房间里。

“滴滴滴滴滴。”

一声急促的消息提示音打断了八千里路云和月的码字思绪,她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按着太阳穴思虑了片刻,拿起鼠标点开了聊天窗口。

看着对方发过来的那堪称是无厘头的话,她忍不住笑了一声,但没打算理会,准备直接关掉聊天窗口。

所有的书友群她都已经托管给管理员了,她才懒得管,有事找管理员,别找她。

不过在鼠标即将按下红叉的一瞬间,她的眸光闪动了一下,她望着那行字沉默了一会,忽地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浅笑,然后打字回复道:“我拉你进群。”

说完,她打开了不知道多久没点开过的书友一群,按发言时间倒序排序,找了一个潜水最久的幸运群员直接踢出了群,然后将对方拉了进来。

“诶?”

陆柒柒看着群主发过来的消息,一时间竟然有些受宠若惊,其实她压根就没指望对方会理她,真没想到竟然会有如此待遇。

很快,她就收到了来自八千里路云和月的入群邀请,她连忙点击了同意。

“你加入了群聊‘百合是这个世界最珍贵的宝物’。”

是776不是677:大家好。

进群第一件事,自然是和大家打招呼了。

【管理员】纯爱战神:欢迎新人。

【管理员】一刀一个牛头人:竟然有新人,感觉好久都没见过新人了。

绯红之王!:有没有一种可能,是群已经满了很久了。

【管理员】纯爱战神:啊?有这回事吗?

不要男同:新人快跑,这个群里全是男同!

就要男同:新人快跑,这个群里全是男同!

看着群友们热情的样子,陆柒柒心中松了一口气,看起来大家都很好相处的样子,接下来她只要会复读这项技能就能轻松地和群友打成一片了。

陆柒柒曾经看过的一个调查问卷——“和群友最快打成一片的方式是?

“A:每天坚持冒泡并试着融入每一个话题。

“B:多发色图,造福人类。

“C:热心一点,多为群友提供帮助。

“D:和群友最快打成一片的方式是?”

不出所料,这个问卷里选择选项D的人是最多的。

由于消息太多,陆柒柒也没办法回复每一条消息,只能简单地用一句话简略地概括。

是776不是677:各位大佬们好,话说,作者应该是一个女孩子吧?能把百合文写的这么出神入化,总不能是个男人吧?

不要男同:作者是男人,我和他击过剑。

就要男同:我作证,他说的是真的,因为我也在场。

是776不是677:啊……真的吗?我问一下群主@八千里路云和月

不要男同:你不用试了,群主都不知道几个月没出现过了,估计是忘了有这个群,你肯定艾特不出来的。

下一秒,群里跳出来了两条系统提示。

“‘不要男同’被禁言10分钟。”

“‘就要男同’被禁言10分钟。”

【群主】八千里路云和月:谁和你击过剑?说话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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