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红火市

作者:shiyijoki 更新时间:2016/10/9 23:10:33 字数:7175

世上本来无事,只是被发现了也就有了事。

这就好像“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实际上不是害怕鬼敲门,而是害怕做了亏心事被鬼发现罢了。

当然,我并不是说君莎小姐是鬼。

此时此刻,我正坐在君莎小姐的摩托后座被押解往警察局。

风在我耳边呼呼吹着。

事情是这样的:

意佰万在我的好说歹说之下勉强同意了用他的穿山鼠作为开山工具,顺利地穿过几座山后,眼看咲雫中心就在眼前,他却突然反悔了——说什么整天与山男大叔对战太过无聊,他还要奋发图强,挑战八大道馆,成为咲雫第一的训练师云云,就要和我分道扬镳……

这个家伙还是如往常一样不可靠,我对此早已有所预料,所以也没有执意挽留他。

意佰万心急火燎地跑开之后,我尝试继续向山里推进,从山的表面攀登,并且随时注意避开山男大叔——我的雷电球受到地属性克制所以容易在对战中处于劣势,而且小拳石、隆隆石、大岩蛇、肿头龙什么的我是见够了——然而因为山路崎岖,没有开山工具,雷电球的滚动又只是杯水车薪,到一定程度就不能继续前进,我不得不折回到大路上去。

向沿途的捕虫少年打听了一下,再对照地图,发现我正好处于咲雫从内向外的第三条螺旋线上,也就是三环地区。三环离中心倒也不是太远,况且经过下意识的计算,我已经跳过了大约三分之二的路程,剩下的三分之一就当作诚意的见证吧——我原本是这么想的。

可是,当我兴致勃勃地迈上通往中心的路途时……却遇到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

沿途的精灵太强了。

换句话说,就是我的雷电球太弱了。

无论是专找我碴的野生训练师的精灵,还是野生精灵,都强得可怕。

可能是此前和山男大叔战斗太少的缘故,我的雷电球没有获得足够的经验,图鉴显示只有24级,连25级都不到,根本不能与三环地区30多级的精灵相抗衡。我不禁对在山男大叔身边绕圈以及总让意佰万顶上的错误抉择后悔万分。

因此,必须要找到能快速提高雷电球实力的方法。但是沿路的野生精灵太强,不能与之战,若要强行为之甚至还有受到群殴的危险;把背包翻个了遍,我也没有奇异甜食这种能直接提升精灵等级救急之物——这时候要是身边有一只电视上的会拾荒的龅牙狸该多好……绞尽脑汁地思来想去,我感到自己好像走投无路了。

难道我竟沦落到“机关算尽太聪明”的地步了吗……我沮丧地准备呼叫救援直升机(通讯设备还是有的),缴械投降。这样一来,他们一定会发现我是非法穿山而来的,说不定会把我直接遣送回若叶。真是那样,谁知道博士会不会笑掉大牙呢……莫非没有其他办法吗?

就这么一边怀疑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一边困兽犹斗的时候,我在小树林里看见了一个池塘——

池塘……

头脑中空白了一下。灵感忽然泉涌而出——

就是它!

我颤抖着一挥手,雷电球滚入池塘——

噼里啪啦地一阵响。

果然不出所料……鲤鱼王、角金鱼、玛瑙水母、丑丑鱼、勇士鲈鱼、爱心鱼……各种水生精灵相继翻着肚皮浮起!

这些都是在不经意间受到攻击、毫无还手之力的精灵。这说明计划可行。我喜出望外,下令让雷电球火力全开!

浮在水面上的精灵越来越多,还连带了几只游到附近来的丑小鸭;与此同时,雷电球的等级也在蹭蹭蹭地上涨……

电着电着,陡然间,雷电球的身上忽然放出白光。我猛地意识到雷电球已经正要进化成顽皮弹——图鉴上显示它已经达到30级——一想到雷电球犀利的眼神就要离我而去,我感到十分不舍,回想起小时候梦想中的雷电球——难道我喜爱的不正是它那眼神吗?!这样想着,我果断地按下图鉴上的取消键,中止了雷电球的进化。

雷电球停止放光,恢复到原状。见它的眼神犀利如故,我满意地按住取消键,让它继续提高等级。

雷电球升级的速度很快,只是不多时池塘上便浮满了失去战斗能力的精灵,是时候换一片池塘了……我收回雷电球,准备转身离开,却听见树林外传来摩托发动机的响声。

——就这样,我撞上了沿路巡逻的君莎小姐。

摩托在平直公路上疾驰。

貌似很快就要到达红火市了。

我稍稍探出脑袋,从君莎小姐的侧身望去,想要看看火红市的模样——

“请不要将头、手伸出车外!”君莎小姐义正词严地说。

“可是……好吧。”我唯诺着缩回头。

“你该不是想要逃跑吧?”君莎小姐说,仍旧专注地开着车。

“怎么会——”

“但你的那根棍子看起来很可疑啊。”

我看向被君莎小姐固定在摩托侧身的妈妈给的代步装置,却看不出哪里可疑。

“说不定你拿在手上一棍子就把我给打晕了。”

“……”

“袭警可是重罪。”

“……”

君莎小姐似乎把它和警棍一视同仁了。

很遗憾,并不是。我在心中叹了口气。聊胜于无。

还不如搭君莎小姐的便车呢。

“喂,你!”

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我才意识到这个声音是多么的熟悉。

“你在这里做什么?!”

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穿蓝色制服的女人双手叉腰站在那里,严厉地注视着我。她瞟了一眼被白肚皮填满的池塘,说:

“你呀——你竟然非法电鱼!”

她的唇彩涂得发亮,帽檐下露出淡绿色的卷发;帽子上的标志似乎是警徽。我这才意识到她想必是君莎小姐了——

“是……是误会……“我慌忙辩解。

“不行,你必须和我去警局一趟。”她不由分说地抓住我的手,“请不要反抗。否则你的每一个行为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君莎小姐一手按下帽檐,说:

“跟我上车!”

说着缴了我的代步装置,把我拖上摩托车——那是一辆哈雷彗星2000,我在电视上好像见过。排气声如雷的并列四汽缸,不要问我为何还记得。

进入红火市城区,哈雷彗星2000并未停下,而是直直地往前蹿去,一直开到警察局门口。

红火市警察局的标志是一片红叶。君莎小姐带着我从红叶底下进去,径直来到审讯室。

我们面对面坐下后,君莎小姐翻开审讯簿到空白的一页,正要下笔,却注意到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便说:

“你盯着我做什么?“

她好像怀疑我对她有意思。不过,这是不可能的……

我移开目光。君莎小姐咳嗽一声,继续说:

“个人信息?”

对警方也不好隐瞒什么,我将情况如实相告。君莎小姐似乎很惊讶,“呀”了一声;之后态度也稍稍缓和了一些。

“真是不容易……现在说说你的作案动机吧。”

我隐瞒了穿山的部分,只是说想要通过电鱼快速提升精灵等级,以挑战道馆。君莎小姐一丝不苟地记录着,没什么反应。这个理由在她看来还算正常吧。

“虽说你不是为了经济利益去电鱼……但根据咲雫地区法律,唯有在入侵种出现并大量繁殖时才可采用这种大规模杀伤手段,上次的合法电鱼大概是在十年前利牙鱼入侵时……不管怎样说,你还是这十年来极少数触犯电鱼法的人之一,按照规定原本应该处以拘禁;可看在你还未成年的份上,就口头批评作罢。等下——不止如此,我们还会向你的家庭地址邮寄警告书,告知你的家长对你进行再教育……总之这是程序。“

这样看来,似乎不能一走了之——劫持邮车也好,在此之前阻止君莎小姐也好,我绝对不能让警告书寄到家里去,否则妈妈一定会……我在心中策划起接下来的步骤。

“结束了吗?”笔录完成后我问道。

“嗯。”君莎小姐点点头,“你可以走了。”

但我没有起身,而是想起方才的一个疑问——

“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

“什么?“

“君莎小姐……莫非都长得一样吗?“

没错,最初见到这位君莎小姐时,我立马发现她和电视上见过的君莎小姐长得一模一样;电视上的君莎小姐都一样也就罢了,是君莎小姐的代言人亦未可知,然而现实中偶遇的君莎小姐竟然也和电视上的一样,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无论是身材、五官、制服,淡绿色的头发,甚至涂得发亮的唇彩……都不差分毫。

“嗯……“君莎小姐皱眉思忖起来,仿佛听见一个值得认真回答的问题。

“这么说吧,“她开口道,”成为君莎小姐的模样其实是成为君莎小姐的必要条件。“

“哈?”

“就是说,要报考这个岗位,必须和君莎小姐长得一样。”

“哈?”我愈发不明白了,“君莎小姐你莫非是‘君莎小姐’的克隆人?”

“不……事实还未夸张到如此程度。我只是通过……呃,”君莎小姐摸了摸脸颊,有些尴尬地向我笑道,“……一个小手术。“

“真是精妙的手术啊。“

“谢谢夸奖。事实上,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如果要成为君莎小姐的话。“

“可是……”我说,“这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听好,“君莎小姐认真地说,”我入职前背诵过的【君莎小姐手册】上有这样一句话——‘若要成为正义的使者,则必以相同的面貌示人。’应该可以视作对你的问题的回答。“

“……也就是说,正因为君莎小姐是正义的使者,所以出现在各地的君莎小姐都得一模一样?“

“话是这么说没错。“君莎小姐赞同我的解释,”因为是正义的使者嘛。“

“好吧……可君莎小姐的面貌到底是怎么确定下来的?“一问未平,一问又起,”就是说,既然有君莎小姐你这样的君莎小姐前赴后继,那么作为模板的‘最初的君莎小姐’究竟是什么人呢?“

“嘛……确实是个问题呢。“君莎小姐扶额道,”具体来说,我也不很清楚。这么久远的事……但世面上还是存在几种说法的。比如说——君莎小姐的面容是咲雫最高行政机关规定的。”

“规定?可是,该如何规定呢——“

“兴许是经过了精确的计算,计算出最为威严又不失亲切、达到刚柔并济的平衡点的一种模样,把它作为‘最初的君莎小姐’……但这样做一定是很久以前了,否则应该有明确的记载才对。“君莎小姐用笔敲敲额头,”这种说法太确凿了。不如换一种说法。或者说——早先并没有‘标准的君莎小姐’,而是在人们对于‘正义的使者’的长期期盼中逐渐形成了‘标准的君莎小姐’的形象……“

“像是每个人都把自己对于君莎小姐的理想样貌寄托于君莎小姐,才有了今天的君莎小姐吗?“我插话道,“或者是无数的侧面拼凑起来,才构成了全部——?“

“这样的说法倒也可以。”君莎小姐说,“总之,这算是最为流行的两种假说了。”

“会不会有第三种可能呢?”

“第三种——什么?”她稍显意外。

“就是说……”我慢吞吞地说,有点不好意思,“君莎小姐之所以是这个模样,只是偶然罢了……只不过在君莎小姐这个职位诞生的早期偶然有一位君莎小姐长成这个样子,却误被后来的人们当作标杆,所以……就成了今天的状况。“

“啊……“仿佛什么卡在君莎小姐的喉咙里,她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隐约间有一点泪光在她眼眶里打转。

“当、当然,只是、只是猜想而已,“我忙不迭挥挥手,”谁知道事实究竟如何呢?恐怕也未必如此吧……“

“是吧……”君莎小姐眨了眨眼,带走了泪光,又振作起来。她仿佛并不愿意让我看到她的眼泪,也绝对不会当着我的面掏出手帕来。

“那个……其实我还在意一件事。“我转移话题道。

“什么?“

“就在进入火红市的时候,我好像在入口看见一座很大的铜制雕像——那是一只妖火红狐是吧?“

“是的。“君莎小姐答道,”妖火红狐是红火市的象征。“

“看起来连名字也有联系呢……有什么来历吗?“

“应当说和红火市的传说有关……我来到红火市时也听人说起过这个传说……据说很久以前,有一个的叫做亨利·福克斯(Henry Fawkes)的犯罪分子经常在这一带活动,因为他的作案手法十分高超,像变戏法一样巧妙,所以被同行推为‘犯罪之王’;又因为他无恶不作,人们都很害怕他,畏畏缩缩地在他的淫威下生活。终于有一天他不小心玩火自焚,在纵火焚烧谷仓的时候失手,把自己困在里面不能脱身,于是被之后赶来的人们抓住了。人们把他全身捆绑后按上囚车,让马车夫将他带往一个设立刑场的城镇去公开处刑;没想到在穿过沿途的一个小树林后,亨利竟然从囚车中凭空消失不见了。人们感到十分惊奇,以为他又施展拿手的戏法逃脱了。此后,亨利再也没有公开地出现在人们面前,但是却有一些人多次声称看到过亨利的鬼魂……大家都感到很害怕,不得不把亨利供奉起来,想要借此来消除作祟;这种行为持续了很长时间,最后竟然变成了一个习俗,逐渐一代代地传了下去……只是由于大家在漫长的时间里淡忘了亨利的模样,只记得与他经常搭档的最厉害的一只精灵是妖火红狐,所以便在供奉时慢慢用妖火红狐的雕像替代了亨利的雕像……直到红火市建立时也是如此。大家最终把妖火红狐作为亨利·福克斯的替代象征供奉,因此也就从妖火红狐的名中取字,取下了‘红火市’的名字;为了纪念他,又在红火市的入口竖立起巨大的雕像……这就是红火市市名和雕像的来历。“

“……“

“这个传说可能听起来有些荒诞不经,但是如果你参加过红火市一年一度的狂欢游行,应该就能够感受到人们对于这个传说的执着——毕竟每次的治安维护都不是件轻松的差事。”君莎小姐说到这里稍一皱眉,仿佛深有体会。

“可是……未免太突兀了。”

“突兀?哪里?”

“妖火红狐……”我犹疑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况且传说的内容……原本就是这么详细吗?”

“不,我想应该有不少是后来人们添加进去的想象吧。具体来讲,哪些是传说原来的部分,哪些是想象,恐怕已经很难分清。“君莎小姐谨慎地说,“只是妖火红狐为什么突兀呢?”

“因为在传说中出现的位置很奇怪。传说中人们突然用妖火红狐的雕像取代了亨利的雕像,理由是淡忘了亨利的面容。这理由总让人觉得违和……其实只要仿制原来的雕像不就可以了吗?再说,‘真实的面容’也未必是很重要的东西——对于一个纪念性的历史人物来说……传说又说:妖火红狐是亨利左臂右膀般的存在。这一条理由更像是勉为其难的说法,只是对前一条理由的补充、支撑罢了,其本身并没有太强的说服力。依我看,更像是人们在以讹传讹的过程中编造出的合理化解释而已——毕竟亨利的精灵中到底有没有妖火红狐,在当时已经无从得知了。“

“然而你既然否定了这些说法,又该怎样解释妖火红狐的雕像呢?“君莎小姐追问道。

“其实十分简单。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我说,“因为——亨利的全名是亨利·福克斯呀。”

“Henry Fawkes……难道说?!”

“不错,Fawkes和Fox的发音如出一辙。“

“Fox……“君莎小姐嘴中下意识地发着Fawkes和Fox的音。

“这就是妖火红狐出现的原因。“

君莎小姐惊讶了片刻。片刻过后,她突然认真地反驳道——

“狐狸模样的精灵还有胡地、九尾,为什么偏偏选中妖火红狐呢?“

“我想,应该和亨利纵火被抓有关吧。“我回答道。

“那么,九尾也是火系的,为什么不可以呢?“

“因为……“我回想起刚进入红火市时看见的妖火红狐雕像——”我看到过那个雕像——“我对君莎小姐说,一边从口袋中掏出图鉴,查询妖火红狐的资料。

不出所料,图鉴立马朗诵起来,仍旧是令人作呕的人声——

“凝视树枝的前端燃烧的火焰统一精神的话,能看穿未来发生的事……”

“正如图鉴所说,妖火红狐总是握着一根燃烧的树枝——那座雕塑也是如此。而这根燃烧的树枝正好可以视为纵火的标志——

“而九尾的身上却没有这样的标志。

“所以,人们之所以铸造了妖火红狐的雕像,并非是因为淡忘了亨利·福克斯的相貌,而是直接把妖火红狐当作他的象征传承下去——从一开始即是如此。所谓‘亨利·福克斯本人的雕像’,可能从来没有存在过吧。“

“原来如此……”

君莎小姐全身松懈下来,好像放弃了抵抗。

然而她的眉宇间仍然流露出些许不甘。于是我乘胜追击道:

“其实关于亨利·福克斯的‘消失把戏’,我也想到一个解释。”

“哦?”君莎小姐迷惘抬起头。

“但还想确认一下几个细节——比如说,那个囚车是铁栅栏围成的吧?栅栏的宽度大概有多少呢?“

“我想……在那个年代,应该也只有五六厘米宽吧。“她答道。

“也就是说,无论亨利多么瘦,一般来说也无法栅栏中间挤过吧?“

“是的。而且人们往往把亨利视作一个壮汉,而不是一个瘦子。”

“囚车顶部是密封的?”

“是的。”

“亨利真的被五花大绑?”

“嗯。”

“马车夫不是共犯?”

“不可能……人们应该是挑选了最正直忠实的人赶车送亨利去刑场。”

“亨利身上也没带精灵?”

“没有。人们把他抓住后就缴获了他的全部精灵球。”

“囚车的钥匙——”

“从进入小树林到穿过小树林一直在马车夫的身上没有丢失。”

“囚车本身……”

“也完好无损……”

“最后一个问题——亨利被抓住时有说话吗?“

“说话?为什么——不,他好像没有留下什么遗言倒是真的……”

“姑且认为如此吧。这样看来,只有一种可能性了。”得到诸多确认,我自信满满道。

“是什么呢……”

“是百变怪。”

“百变怪?你的意思是……那个被押上囚车的不是真正的亨利,而是百变怪?!”君莎小姐忽然抬高声调,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她皱起眉头,“百变怪……不可思议。”用指节一敲桌面,“理由呢?”

“因为在五花大绑的情况下从五六厘米的间隙中逃脱,只有流体状态的百变怪才能做到。“

“!“

“况且,亨利被抓住时不是没怎么说话吗?这恰恰是因为百变怪变成的人并不会说人话。“

“啊……”

“亨利的消失之所以在小树林中才发生,也是由于胆怯的百变怪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变回原形。”

“还有,人们此后目击的亨利的‘幽灵’,自然也是百变怪所为。”

“……原来如此。”君莎小姐同意地点头,“你的话似乎很有道理。”

然而她话锋一转,又说:

“但是,还差一点——百变怪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作出这样匪夷所思的表演实在很不符合这种精灵的思考能力。”

“果然还是因为……”我沉稳道,“悲伤过度。它的主人——亨利·福克斯……死了。”

“死了!!”君莎小姐诧异道。

“不错。确确实实是玩火自焚,亨利·福克斯……我想他其实应该在纵火的时候就被烧死在谷仓里了。”

“但他可是‘犯罪之王’啊……”

“纵使是‘犯罪之王’,也会有失手的一天吧。传说中不也这么说么?只不过他的失手并非是来不及逃脱被人们抓住了,而是实实在在地被烧死了。兴许是一大块意料之外的燃烧的横梁从天而降把他砸死了吧,又或者是火势突然无法控制……之类。总之,后来闻讯赶到的人们发现的亨利·福克斯是他的精灵百变怪变成的,而真正的亨利·福克斯的烧焦的尸体却被弃之不顾了——因为面目全非,或者被埋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发现的角落……

“而百变怪由于无法拯救主人——甚至看着他活活被烧死——而过于悲痛。怀着缅怀一般的心情,变成了主人的模样。或者是难以接受主人死去的事实,错乱之下企图以变身重新获得主人仍然存在的实感,甚至想要以此使主人起死回生——亦未可知。即使是犯罪分子的口袋妖怪,也会对它的主人产生真挚的情感,保有忠诚之心;这只百变怪就是这样的例子。“

“唉……”

“此后的‘幽灵‘同样可以视为百变怪对主人的一种缅怀方式,抑或是单纯的精神错乱……“

“不要再说了。“君莎小姐打断我。她长叹一口气,道——”真是可怜呐。“

我沉默不语,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我小心地退开座椅,起身准备离开。君莎小姐似乎沉浸在感伤之中,不知何时才能缓和过来。

给君莎小姐留下这样的糟糕的故事,我感到有些违心……

“等等。“君莎小姐在我正要走出警局大门时追上来喊住我。

“嗯?“

“我可以拒绝接受你关于传说的残酷解释吗?“

“当然可以。“我如此说。

但毕竟是现实……我心中想道。

“因为你的解释从一开始就有漏洞哦。“

“哈?“

“能够从囚笼中逃跑的,不只有百变怪,还有同时习得变身和瞬间移动的图图犬呢。”

然后君莎小姐便转身离去,留下我呆呆地伫立在门扉,对那个始料未及的构想瞠目结舌。

她的最后一句话还回响在我的耳边——

“这样看来,剩下的也未必正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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