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你招的官员这么多,收税又收的出奇的多,你不怕招来的人不忠诚吗?”罗莎蒙德喝了杯茶,“毕竟人数越多,叛变的概率……”
“我给你讲讲我故乡的事好了。先前已经说过,我故乡的名字既不是地名,也不是种族的名字,而是一种思想。由于穷人,干活的人,出力的人,把王侯将相和名商巨富全部赶走了,于是在商人发现穷人买不起东西,导致整个大陆的经济完全崩溃的时候,我的故乡却飞快发展,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强权。也因此,我故乡的所有高官几乎全部出身平民,都是因为干活卖力被投票选出来的,而不是因为血脉和其他别的。他们有皮匠的儿子,贫农的儿子,木匠的儿子,炼钢工人的儿子,铁路工人的儿子,连那个征服了以太的伟大飞人也只是放牛娃出身。我也一样,在作为精灵族的诗人降生在这里之前,上一世的我只是一个牺牲了父母的孤儿,但是人们相信我,最后我成了万人之下的元帅。当然,我的故乡虽然强大,但是没钱——只有国内通用的工分,没有钱,在外国人那里工分一文不值。可是就算这样,也很少见到有人叛变,因为即使别人给钱,也只会得到这样的回答‘我不会用我和其他所有人的幸福来换你这点臭钱。’甚至还时常有别国的人宁可当叛徒也要跑到我们这里来,希望能和我们一样过公平的生活。”谢林靠在椅背上,“你明白了吧——关键问题在于人心。一种有竞争力的思想比多少黄金都更能吸引人。如果你给他金子,那么有一天你没金子了,他就会背叛你。如果你给他一种思想,那么假如有一天你背叛了这种思想,他会杀了你,然后成为你,继续向这个方向前进。”
谢林接着说,“我小时候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情,大概相当于——”她清了清嗓子,咳嗽了一声,“用我们身边的例子,就是假设兽族那个残暴成性的四王子弑父上位,结果一大群血族、人族、和精灵在没有任何人要求、也没有贵族和什么人组织的情况下、不为任何利益,自己带着所有的家当,说着不同的语言,却相安无事的组成一支军队和兽族一起讨伐暴君,战争结束后,不拿任何报酬就直接回家。”“不可思议。这样的事情……”罗莎蒙德惊讶的凑近了身子,“这怎么可能呢?如果没有利益的驱动,除了高洁的骑士,谁会愿意为别人付出生命……”
“所以说啊。我不会害怕他们叛变的——因为金子在‘自由平等’和‘人类解放’面前一文不值。”谢林笑了笑,“这也是这个大陆上所有国家都没有想到的一件事。血族追求‘血脉的纯洁’,兽族和人族追求‘无限的利益’,至于精灵——至少我的氏族一直得过且过,对于我这样一个转生者——拉到哪里都能被供起来的人——也是完全放养。就目前来看,我没看出有什么追求。但是不管追求是什么,这些东西最终归结下来,对百姓没有任何好处,和百姓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一旦多数人发现这一点,”罗莎蒙德惊讶地说,“那么以前的秩序就会彻底不复存在。”
“正是如此,他们会争先恐后的来到这片土地。”谢林说,“所以说啊,目前的首要工作在于,把我们的牌子打响。只要我和你能在这里立足,日后的路只会越走越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