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我和鲁迅

作者:阿卡丽 更新时间:2016/10/1 14:35:10 字数:2329

在路上我都思考情书的事情,那个陷害我的人消失在人群之中,没有留下丝毫的踪迹。

除非我能搞到那封情书,有可能查到是谁的干的,但那又能怎样?

报复么?教训对方一顿?

时间流淌就像是掌心中的水,即便是流干净了,当初的凉意却还是存在的。

也许那个人喜欢凌雨萱,就像当初的我,所以想要让我彻底消失在校园内。

嫌疑最大的自然是班上的同学,可是对方没想到,就连凌雨萱也在班上消失了。

一旁的林雨茉穿上了校服,她终于不是黑色的了,在颜色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色。

无他,忘记自己的曾经的颜色,在我看来就是最美的。

「今天我要考试,如果可以我会转到龙的班上」

她轻声道,用指甲抵住我的后背。

「记得吃药」

我回答道,上一次的药似乎不多了,镇定剂医生也不敢乱开,她服用后精神状态明显安定了不少。

但每次吃药都小孩一样抗拒,还要求我用调羹去喂,真是搞不懂。

这个女孩已经完全进入凌雨萱的模式,实际这样也好,至少不会变成挟持我,要杀掉我的状态。

「怎么样才能真正变成她呢」

这是我走进教室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下午的课程是语文课,吃过午饭的学生刚刚从午休醒来,打着哈欠。

每个午休的男同学为了舒服的睡觉,会将一部分人的凳子凑在一块变成一张木床。

所以这个时候,大家回到教室,一般都是寻觅自己的凳子在哪里。

我对自己的东西很清楚,一眼就看到在角落的凳子。

它比较粗糙,因为有一个凸出来的钉子,样式也不好看。

基本没有人会选择它作为自己的“床铺”。

当也有例外,每次午休的人都是分布不均匀的。

一旦有几个男生不打球的话,我的凳子反而成为抢手货。

不过它的命运最终也只是放在脚下罢了。

一个男生从头到臀部都在那些光鲜亮丽的凳子上,然后中间空余,最后把后脚跟搭在我的凳子上。

他发出轻声的鼻鼾,我走过去,放下他的脚。

取回属于我的粗糙,面相难看的,有钉子凸出来的凳子。

慢慢放置在我的座位,然后坐下来。

「听说了么,那家伙并没有开除,甚至也没有处分,真是奇怪了」

「十大禁居然不管用了,小芯,要不我们也谈一次恋爱」

「去你的,我才不和同性恋爱!」

女生的嘀咕毫无间隔的传入我的耳中,我面无表情地翻开课本。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学习的压力,大家都喜欢谈论比较好玩的话题,我无疑处在风尖浪口。

但语言这东西,在我这种人面前,根本没有半点杀伤力。

——

叮铃,随着铃声,大家都在读课文。

我们语文老师要求在她进教室之间,将古诗词都要读个几遍,加深印象。

虽然古诗词是中华的瑰宝,但是我对它并不感冒。

我更喜欢的是课本中的小说,至于散文什么的,只要是故事我都归类于小说。

「请同学们翻开第14页,今天我们学习的是伟大文学家鲁迅的一篇课文《祝福》」

语文老师回头,在黑板上写下几个大字。

「现在请同学们,看下课文下方的注释,用几分钟的时间查看生字,并且大概浏览下全文」

我低下头,这篇课文在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

我就已经看完了,因为我上语文大部分空余时间都在看这些东西。

我不知道小说是怎样定义的,只是知道开端、发展、高潮、结尾,其余我一概不知。

这篇课文大概就是介绍一个妇女祥林嫂一生的悲惨遭遇,来讽刺当时的封建礼教。

它就是一个故事,在如今这个小说文学泛滥的时代。

这种的故事情节并不好看,但鲁迅的文字功底让其化腐朽为神奇。

记忆最深的是鲁迅小时候,他的保姆长妈妈给他在集市买回一本《山海经》的书。

里面像连环漫画一样,有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

以及没有头而以两乳当做眼睛的怪物外,还有长着翅膀的人。

这是鲁迅最为喜欢的一本“宝书”。

老爸没有给我买过书,他以前酗酒,直到我长大才好了很多。

我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在读小学,打扫卫生的时候。

在满是灰尘的储物室的凳角下扯出了一本绿外壳子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我第一眼看到,从字面上去理解。

还以为是炼钢铁的小说呢,打开一看却是关于一个叫保尔家伙的故事。

我喜欢那个女主冬妮娅,初恋的情节我看了很多遍,尽管她最后因为另一个男人抛弃了保尔。

视线在一次回到课本,鲁迅的课文不是第一次接触,他的自身的经历,我也看过不少。

简单的一句话,学医救不了中国人。

课本并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在高一结束的时候,我们的楼上,有大片片的书籍从空中抛下。

高三的学生他们自由了,离开了学校,离开了他们认为约束自己的囚笼。

每一代人的思考和心情,都是无法捉摸的,他们要各自去很遥远的地方,也许再也不会回来。

我去拾取那些语文本,加上初中的课本,将所有鲁迅的课文整理出来。

高中课本数了数约有7篇,全部放在一起看完,我内心微微泛起涟漪。

闰土捉猹,捕鸟,毁掉了比自己小的兄弟的风筝,自家后院的百草园的记忆和在书塾读书的生活。

全部凝聚起来,便是他的一生,比起他写的讽刺封建制度的文,我更喜欢这些关于生活琐事的文。

那样的鲁迅才有血有肉,而不是念经,也许这就是他成为大文豪的原因吧。

即便是这样的人物,我依然找到一些悲观的理由。

鲁迅写的秋夜有这样一句话—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直接说两课枣树不就完了,假设是我写出来的话,一般人一定认为我犯了重复累赘的毛病。

鲁迅不一样,大家都认为鲁迅作为大文豪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所以认为一定很有深意。

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剩下的还是枣树,很单调,很孤单,悲凉的意味出来了,高实在是高。

更多的是认为鲁迅希望别的树出现,出现新的社会现象。

还有人猜测是他暗指自己和弟弟的亲情,这两颗树还在,自己弟弟却不在这里。

埋葬在大地的他,不知道自己随意的一笔让很多人去揣度,去思考。

突然耳畔林雨茉的话语在回荡:我对你重不重要,你爱不爱我。

语文老师摊开课文正在讲解,唾沫四溅,粉笔在黑板如同琴弦跳动。

周围的同学正襟危坐,我撑着下巴,看着窗外,不知名的小树抽出新芽,泥土的草籽吐了芒。

我低下头,默默地在纸上写下一句话,然后又轻轻地涂抹掉。

这世上我只爱三个人,第一个是我爸,另一个是我妈,最后一个可惜却并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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