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章:传国之宝

作者:混吃混喝的皮皮虾 更新时间:2023/5/28 23:49:06 字数:2336

就在5天前,王晓乐前往医院看病。

一番诊断后,面对病人的医生意识到一点:

自己并非是来治疗,而是来增长见识的!

【医学史上并未有过、你身上这种病的记录,我不知道该怎样进行治疗。】

讲出上述话语时,那位医生露出惭愧表情、当着病人的面把头深深地低下去。

能力有限的不只这一位,王晓乐走遍都城内各家医院,得到的都是同一种答复。

而就在当天晚上,伊莎贝拉派遣宫里最好的御医过来。

经过漫长的思考,这位白发老人,在对自身有限能力的怨恨中,无奈地摇了摇头;

也就在此时,王晓乐首次产生某个念头:

我这次可能要完。

做人要乐观一点,王晓乐可以往好的方面想想:

就在隔天,给她看病的医生们,经过彻夜讨论,最终作出决定:

【侯爵大人,我们决定以你的名字,来命名这种新型疾病!】

这群人希望王晓乐能感到光荣;

毕竟只要这位侯爵点头表示同意,她就能在医学史上、留下只属于自己的痕迹。

对此,王晓乐用平静的语气,要求这群来到府上、询问自己意见的人滚蛋!

以自己名字命名疾病;

说真的,这要是答应了,会让王晓乐有种自己遗臭万年的感觉。

在觉得医生们无法指望后,王晓乐回归一开始的念头,接着在家中自我隔离。

原本,她已经打算依靠自身免疫力,来度过此次难关。

正是在这样一种想法下,夜骁向她推荐一位怪医。

不必怀疑,王晓乐确实有所期待。

迪比勒丝的医生无法治疗自己。

这件事王晓乐曾对夜骁说过;

在知晓此事的前提下,这位皇子依旧向自己推荐怪医。

这便说明:

夜骁对那人的医术很有信心。

就是因为想明白这一点,王晓乐才会在刚刚,和夜骁有下面那番对话:

【那人是否达到‘神医’的级别?】

假如对方回答“否”,王晓乐便会陷入犹豫。

【我的回答是:她有‘神医’之能,身负‘怪医’之名!】

前半句话一出,听者当即提升了内心期待。

夜骁给王晓乐的感觉,是那种话语可信、从不夸大事实的人;

既然他亲口说过有“神医”之能,那此话必定没有半分虚假。

如此一来,王晓乐便下定决心。

她怀着些许期待,想着最后再尝试一回!

“那位医生在哪?”

“罗亚城!她和小姐待在同一座城市。”

通过分析传送阵,夜骁知道了王晓乐身处哪座城市。

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在这位聊天对象、同意让怪医看病时,令后者知道病人大概的所在位置。

当自身获知分析结果,意识到王晓乐住在迪比勒丝的首都,而怪医姑娘近期恰好也在那里;

这个时候,夜骁便忍不住认为:

两人之间多少有些缘分。

“医生在首都就好办了。麻烦你跟她联络:就说我们在中.央广场、初代皇帝的雕像下碰头。”

夜骁将约定的地点记住,然后问上一句:

“何时碰头?”

自然是越早越好。

“她今晚有没有空?”

“那位医生告诉我:假如你愿意给出一份信任,她就随时都可以为你治疗。”

“那就今晚!”

“可以约定个暗号,以防认错人。我想想……有了,‘东云自西来’。”

“记住了。”

“你们说完没有?”

第三人的声音再度响起。

“抱歉,我不能再陪小姐聊下去了。”

夜骁面露带有歉意的表情,王晓乐则摆摆手表示没事。

“再见。”

“再见,祝小姐有个愉快的夜晚。”

2秒过后,通讯结束。

“你有什么目的?”

便在此时,夜骁腰间佩剑轻震,旋即便化作一道白光,安坐于一把黑色檀木椅上。

皇子殿下随后所见的,是一名美到极致的银发女孩。

其身份乃是英姆兰帝国、代代相传的国之重宝,即在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圣剑!

记得吗?

几百年前,某个人类怀着野心,想着经由自己之手,令特别的生命诞生出来。

既是剑,又是人!

那个人类最终做到了;

其毕生最伟大的成果,就是“令剑成为人”!

这一创意后来被魔族当中最好的铸剑师、“贪婪魔王”赞盖因多所模仿;

后来,王晓乐的佩剑、黛儿·诺露诞生于世。

不管赞盖因多的铸剑本事,是否比得上那位人类,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都是:

既是剑、又是女孩子的存在,被取名为“南蝴蝶”的圣剑,她是第一个!!!

“你究竟在图谋什么?”

南蝴蝶略一仰头,长发如银丝般散落;

其身上那股气质,完全配得上“大小姐”三个字。

“让那位小姐去见沈姑娘,如此安排可说是一举多得!”

“给那女人治病是一得,其它呢?”

话音落下之际,南蝴蝶抬起右手,以此枕着自己歪向一侧的脸颊。

没必要对这位卖关子,夜骁立刻回答道:

“相对恶人来说,好人总不免活得困难些,就比如沈姑娘;

她为穷苦人诊断医治时,所收费用远远不够药材成本,这使得她如今过着三天饿两顿的苦日子……”

“所以你就给她介绍病人。让我猜猜:你们两人已经商量好:此次治疗的费用全由你出。”

“一字不错!”

夜骁拿起杯子,给自家大小姐倒了杯香茶,而后几步走出将其递出。

“我不缺钱财,沈姑娘向我收取全额费用时,不会有半分迟疑。”

夜骁十分清楚:

如果自己出于接济之意,直接给怪医金钱,对方断然不肯接受。

不肯退让的自尊,非常有守护价值!

当然,也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让怪医饿死。

世间难得两全法;

不错,夜骁知道这句话,但在同时,他也坚信着一个道理:

事在人为!

看,今时今日,这个问题不就被解决了?

“此次之后,沈姑娘在相当一段日子里,都不用再为生活费用而犯愁。”

话到这里,夜骁发自肺腑地感到高兴。

此时,南蝴蝶将茶杯举高些,轻抿一口后开口道:

“第三得是什么?”

“茶的味道如何?”

问虽有先后,但答时不一定得按这个顺序。

“凑合。”

“那我争取下次泡的更好些。”

在自己也喝上一口茶水后,夜骁谈到他的另一收获:

“我给沈姑娘制造了一次机会。”

“机会?”

“人总不该独自活着,我希望沈姑娘可以交到、她生命中的第一个朋友。”

南蝴蝶听的有几分不解:

“朋友?你不就是吗?”

大小姐这是产生了误会,不解释清楚可不行:

“称得上熟人,谈不上朋友。依照沈姑娘目前的态度,她不可能对一名男性.交心!”

“所以你就找那个人。”

“在我看来:那位小姐挺招人喜欢的,希望沈姑娘也能喜欢她。”

待到夜骁把这口茶喝完,南蝴蝶忽然走到他跟前,紧跟着伸出一只手:

“给我礼物!”

这个话题看来是避不开了。

真是一位让人难办的大小姐!

夜骁抬起头,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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