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穿越——当个凡人平安度日

作者:小光头 更新时间:2022/7/2 21:50:42 字数:3021

白瑾,世家徐家的一个家丁兼马夫,平日里除了养马喂马,就是睡在马厩,可以说马厩是他的家,马是他的家人。

他到这个世界的身体年龄只有八岁,至今已过去十年。

至于白瑾这个名字,是他随身携带的玉佩上刻着的,应该和他的身世有关。

作为一个不喜欢冒险,喜欢平淡生活的人来说,这个有着神魔仙人的玄幻世界存在太多未知的东西。

未知,所以好奇。而好奇,则会害死自己。

穿越也好,转身也好。没有小说里的金手指,没有系统,就连人物目标也没有,他所能想到的只有一个——活着。

这是贯穿于任何世界的任务,也是本性的最终目的。

去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盖间屋子,然后终老余生。

上辈子活得太累了。

明明连方向都找不到,身后却有一堆人逼着他前进,奋斗。白瑾照他们说的话做了,走了很久,结果却迷失在前边。

他回头张望,才发现那些给他指路的人自己也看不清路,坐在原地享福。而他,就和傻子一样被选了最艰险,最困难的道路——医学。

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都说医生待遇好,福利好,可想在公立医院待着,至少也要研究生学历。每年还要发表论文,定期进修。要和门外汉解释治疗手段,病人病情,稍有不慎惹出医闹……还有面对那些重症却无力支付手术费的危重患者,明明有机会治愈,却无法破例的情况。

医者仁心,可被医者确不仁慈。

通宵的手术疲累不堪,喝瓶葡萄糖都会被网友指指点点。

现在想想,白瑾还不如当个兽医。动物比人好打交道多了。

白瑾曾去药王谷应聘药童,结果在第一轮测试就被拒绝。本以为西方魔幻中的曼德拉草就够草了,还有比这更无人性的。

你见过龙形态可以自由活动的草吗?

那摆明了就是动物,怎么可能是植被。就算是,白瑾怎么可能认得这种东西。

也对,白瑾就不该幻想这些,还是老老实实种田去吧。

几经波折,他来到了一个名为吴国的东南小国,在当地的一个家族里当家丁,成为了一个马夫。

人本就是普通的。

成为普通人为什么就成了不思进取,就成了躺平摆烂。

觉得痛苦,不满,是因为志向与实力不匹配。

普通才是绝大多人的活法。

修仙者也不过只比普通人活得久,死亡是所有生物的归宿,别无例外。

……

吴国,建业城。

白瑾来到马厩,给马儿喂食,梳毛,套上马鞍。

现在的他是徐家的马夫,养马是他的工作。

之所以当马夫,是因为马是很有灵性的动物,只要听到白瑾的脚步声,就会兴奋地嘶鸣。

贵族小姐出门都需要坐骑,在吴国这种小国,马车是主流。白瑾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在当即家丁的第三年,因为治好了马蹄的毛病,被徐家聘为马夫。

工资不错,包三餐食宿,住的是马厩。白瑾不嫌弃马粪的味道,闻久了也不觉得臭。而且照顾马可比伺候人舒服多了。

当下人无论多么尽心尽力,主人家也只会觉得这是你应该做的。而马则不同,你照顾它,它就会深深的信赖你。

白瑾也是喜欢养马的工作,与马为伴,一做就做了十年。

这或许是白瑾在这玄幻世界遇到的最幸运的事——找到一份喜欢的工作。

也许是这份热情,他得到了照顾小姐爱马的机会。

那是一匹毛发纯白的马,脖子上挂着以楠竹做成的项链,马鞍选用上等皮革,平滑温暖。安静时,白马为端丽地站直,左蹄稍弯,嵌入草堆,观察四周,向一位高贵的公主。就连吃饭都是要白瑾喂到嘴边才行,从不低头吃马槽里的杂粮。

前几任的养马人都说它难伺候,不喂不吃饭,有一回饿瘦了十斤,小姐气得当场把马夫解雇了。

白瑾为了和这匹马打好关系,日夜相陪,当初睡在马厩,很大程度也是为了它。

如今,总算是和马亲密无间,可白马却没多少时日。

“死亡无法避免,人也好,动物也好,修士也同样会死,逃不开的宿命,何必反抗呢?”

白瑾梳理马鬃,发出了对生死的感悟。

徐家后院。

身着青色素衣,头带红花发带的少女一蹦一跳地走出后门,来到马厩。温柔可容的神情,带着些小俏皮性的少女吐着舌头,冲白瑾打起招呼。

那是小姐的贴身侍女——青衣。

白瑾猜测是因为她总穿青绿色的衣服,小姐才会给他起这个名字。

青衣比白瑾小两岁,好像是十六出头,小姐比她大一岁,十七来着。

青衣的相貌不算绝色,但是五官的比例很协调,也算是徐府里的小美人。有不少媒婆取她老家说媒,都被她以小姐不许的理由推辞。

白瑾为什么清楚?因为他也请过媒婆。

上辈子的恋爱太难了,在青春韶华之际被老师打压,等到步入工作没有时间,浑浑噩噩单身一辈子。别说恋爱,连性的念头都无了。

结婚也是不敢的,他有个哥哥,和他爸妈看上的女人结了婚,什么恋爱约会都迷迷糊糊的,婚后夫妻一直吵架,半年不到就离了婚,彩礼什么的加上共同财产,总计亏了五十来万。白瑾还是那场婚礼的见证人,可把他吓到了。

就算是有真心喜欢的人,到了结婚的时候岳母还要三十万彩礼加一套房子列为共同财产,根本就是卖女儿的生意。

一面提倡恋爱自由,一面又说彩礼是婚姻的保障。古代封建社会的那种才叫卖女儿。

白瑾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对彩礼进行一番对比,简直惊掉他的下巴。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就是说,平民阶层,只要一匹布,双方看对眼,就可以娶了。彩礼就一匹布,娘家还会给嫁妆。

而上辈子的那个一套房加几十万彩礼,这期间通货膨胀的有点大吧。

难得到这么良心的世界,重拾了白瑾结婚的欲望。

“白大哥,你在想什么呢?”青衣站在马厩边,戳白瑾那张想入迷的呆脸。

白瑾吸了吸口水,笑道:“在想怎么把青衣姑娘娶回家。”

青衣闻言,脸颊泛起绯红,侧过头不敢直视白瑾,扭捏起来。

讲道理,如果是以前,他可不会撩妹,生怕人家姑娘一流氓罪起诉他。也就是和青衣比较熟,白瑾才敢这么说话。

“大哥你又说笑。”青衣小声嘟囔道。

可白瑾刚才那句并不是玩笑话。

“只要青衣答应的话,我就不是说笑了。”

“不行!至少现在……还不可以……”青衣第一次拒绝格外坚决,可往后,就开始迟疑,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什么时候才可以呢?”白瑾见有机会,追问道。

青衣每次纠结的时候,手都会放在背后,低着头转圈。也许是转得头晕了,她停下来,说。

“总之要小姐同意才行!”

青衣每次都是这个回答,不用她说,白瑾也能猜到。毕竟小姐是她的救命恩人,她把小姐看得比自己都重要。

闲聊了一会儿,青衣总算想起正事。

“小姐下午要陪老爷进宫,准备好马车,四马车乘。”

“收到。”

等了好久,总算来工作了。

吴国法律规定,不同地位的人要用对应的车骑,例如徐府,徐家家主乃吴国丞相,出行要用四马车骑,使用两马或三马都是违制,不能步行,也不能骑马。

吴国制度严谨,不容许任何人违反。

这也是为什么吴国作为小国却能太平多年而无乱。国政稳定,才不会让邻邦有机可趁。

不过这不是白瑾该管的,他只要准备好马。

“今天有谁想出去走走呢!”白瑾朝马厩里的马匹喊道。

嘶嘶——

马儿似乎能听懂白瑾的人话,兴奋地嘶叫着,每当白瑾走过,就挺着长脖子,表示其想出去的心情。

白瑾一匹一匹地检查,最终敲定队伍。

“就决定是你们了,气橙,红果,蓝猫,还有绿帽。”

马厩里的马都被白瑾起了奇怪的名字,这些名字也就是根据绑在马儿鬃毛上不同颜色的丝巾来取的名字,除了小姐的白马,其余马都是棕毛马。

替它们换上马鞍,喂饱了肚子,牵着马车等在徐府门口,交于丞相的专属司机……马夫。

儒道博大精深,就连驾车都是六艺之一,是士大夫等级的必修课。

所以车夫一职,白瑾这类平民还没资格当。

驾车的司机好像也是吴国的世家,家族没落,不得已当起了车夫,和下人关系也还行,会给他们讲故事。

从他口中,白瑾得知,徐家小姐今日进宫是为了天赋测定。若是被选上,就可以前往齐国,号称儒道圣地的稷下学宫研习儒学。

这对于任何一个家族都是天赐的荣誉,家族也会因此受到吴王重视,平步青云。

徐府下人听说此事也是羡慕不已,幻想着被选上后荣华富贵的日子。

但这对府中的下人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他们连进入皇宫的资格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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