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们并肩站在维多利亚港

作者:慕凉川 更新时间:2024/8/27 11:34:39 字数:2091

外界传言丝毫不假,所谓的音乐新贵不过是借着蒙塔克大叔妻子的名分得来的殊荣罢了,加之身体的缺陷被冠以特殊夸大的标签,这两年来我的身体大不如前,却依旧不断接到许多打有各种名号的邀约。

在各地的讲座和分享会上,其实真正来听内容的人很少,多的是一些媒体和记者,我坐在镁光灯下任由他们拍摄,然后千篇一律地回答他们想知道的我与蒙塔克大叔的故事。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2005年。

晚春,薄暮,夕阳的余晖穿过偌大的枫叶洒下来,低矮的红砖围墙上泛着通透的橘光。

枫叶是暗绿色的,他是陌生的。

他穿深灰色大衣戴墨镜,站在枫树下身子直挺挺的,抬起头问我:“小孩,广播里放的是什么歌?”也没什么表情,声音不大却磁性清晰。

那日我本来就心情不好,一个人坐在操场围墙上抹眼泪,瘪着嘴回他,还带着哭腔:“《永远同在》,千与千寻里的歌。”

他轻微点点头,像是要说什么,晚自习的铃声刚好响了起来,我轻跳到地面,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怯怯地看了他一眼往教室的方向跑去。

“即使镜片破碎也会映出新的景色,即使梦想破碎也会留下美好回忆,我仍相信一定会和你在梦中相遇……”广播里的歌声渐渐消却,如他的身影一般模糊在我的可见范围。

那一回我甚至都没看清他长什么样,唯一的印象就是出现在高中校园里的怪叔叔,清瘦神秘、个高腿长。直到几天后的全校庆典会,他竟出现在受邀席上,并且还得到了校方的颁奖,以爱心慈善大使的身份。

他终于摘了墨镜,依旧着颀长版型的深色西式大衣,他在台上谦逊地接过荣誉,向校领导和台下鼓掌的人颔首鞠躬,眉宇间写着端庄沉稳。

我被指派上台献花和致谢词,词是提前背好的,但不知道竟是给他,所以背的时候有些紧张,几度卡壳,他就站在我右侧,伸手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朝我点头微笑。致辞完毕与他拥抱散场,他个子太高,我甚至不及他胸口,但有一股暖流莫名地在我身体里流动,穿梭至每一寸细胞。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常年资助学校唇裂学生的美籍华人慈善家,也是曾风靡小半个亚洲的超模,那时候网络还没有现在普及,我甚至不知道他,连他的名字也是翻了几个来回牛津词典才会读。

Montague。音译过来是蒙塔克。

那阵子我拼命地在各处搜寻与他有关的一切信息,连各种花边新闻都不放过,零星半点都牢记于心。

二十岁被星探看中栽培出道,二十二岁在超模界小有成就,一年后签约了美国经纪公司,后来在乐坛演艺界都有涉猎,二十五岁的时候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开始房产投资和慈善事业,他捐助了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残疾儿童,获誉无数。

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高三那年对这位长我九岁的男子充满好奇,许是他站在尚好的光影里喊我小孩,或者他对残疾同学的格外关照?

总之,自此以往,我与未来便与他紧密地连在了一起,如同有一根无形的勾线,牵引着我往前。

作文一贯让老师头疼的我,那段时间竟迷上了写日记,逼仄的小本子上秘密麻麻写满了我少女时代的幻想,幻想里还住着一位高高大大的王子,我一笔一划地写了无数遍他的名字——蒙塔克大叔。

那一年春天,我得到了人生的第一份肯定,艺考专业成绩拿到了同地区的第一,被自己心仪大学的声乐系预录取。但也是在那个春,我母亲的坚决反对瞬间把我打回原形,她是决不允许我学音乐的,并用割断母女情分来威胁我。

我拿这位单亲母亲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爬上学校围墙哭鼻子。我可以背着她偷偷选择艺考,但没有她基本的经济支持去念大学,我的音乐梦只能到此终结了。

高考后我没有选择继续读书,而是随母亲去了香港,说是有了更好的生意机会,去了才知道哪有什么生意行当,不过是母亲已经做好再嫁的准备。

四十几岁老成的男人,头发秃到了脑勺,穿锃亮的西服挺着啤酒肚,第一顿饭我吃的有些不顺畅,并不是对母亲另择归属有不满,而是莫名不喜欢眼前男人带给我的感觉。

我母亲是个雅致讲究的女人,过去的岁月和不幸的婚姻并没留给她过多的痕迹,她值得拥有合适的幸福,这一点我永远无条件支持她、顺意她。

我十七岁的人生,父母各自再婚,梦想化为光影。

我将成年,也将永远自由。

独自在维多利亚港看腾空烟火的那个平安夜,我一口气抿完一大瓶酒,终于捂着脸忍不住大哭。周围挤满了人,我左腿先天有跛疾,站立不稳间很快被推搡至最佳观景区以外,我踮起脚努力眺望河岸的璀璨,却倏忽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薄唇微启,剑眉皓齿。

“蒙塔克大叔。”隔着人海,我忍不住喊出声。

我站在风中,头发被吹得乱糟糟的,大叔眼巴巴看了我半天,扑哧一下就笑了。

那年我们并肩站在维多利亚港,共同看了此生唯一一次烟火。

他高大帅挺,站在哪里都自成风景,浑身散发着光芒,我在他身旁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存在,可我甘愿做那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只要是他身边,就一切所愿。

2007年。

我已在女校主修音乐一年了。是的,资助我上学的是蒙塔克大叔,准确地说,这笔钱是我跟他借用的,并逼他在欠条上签了字。

大叔还让助理给我在女校旁租了单身公寓,这一年他送了我很多东西,并且闲下来就会来看望我,每次我都拽着他的衣角让他带我出去吃夜宵,他总是拒绝,但后来又买给我。我们第一次起冲突是因为我擅自跑去北京找他,那时候他忙工作的事,我们已经许久未见面,我在网上看到他有北京的活动,便一股脑去找他了,顺利混入观众席,还争取到了上台献花的机会,如十七岁那年的崇拜和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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