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远离官道的小路上,有个男人正在悠哉的漫步,他的衣服是崭新的,靴子也是崭新的,手上却提着一把陈旧的剑鞘装着的剑。
凌冽的秋风吹动着他的脸,他却一脸愉悦,哪怕他已经把身上最后的银子拿来换了身上的衣服和靴子。
他身无分文,却毫不担心自己下一餐、下一宿的着落。
今朝有酒今朝醉,车到山前必有路。
这两句诗是林伍的座右铭。
他在家里排行第五,林伍就成了他的名字。
…………
林伍走在小路上,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他的鼻子向来很灵,朋友都说他上辈子是条狗也说不定。林伍对朋友解释:我的鼻子是用来闻美酒和美人的,如果没有我这么灵的鼻子,一定会少喝很多美酒,也会错过很多美人。
事实上,林伍确实没有少喝过美酒,但是往往会错过美人。对于女人,他一直是理论派。
今天的林伍感觉到自己不仅闻到了血腥味,还闻到了美人的味道,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错过,但是他决定先去一探究竟。
林伍的鼻子确实很灵,顺着血腥味走了几十步路,林伍见到了那位身上全是血腥味的美人。
美人晕倒在小路旁的草丛里,一身破烂的黑衣,遍体鳞伤,脸上满是血污,却也能隐隐的窥见其中的姿色。
林伍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大侠,但是他绝不介意救一位美女。
林伍抱起黑衣女人就往回走,他要回城去药铺抓点药,顺便找个客栈把黑衣女人安顿好。怀里的女人沦落至此肯定是有人追杀,他自恃不是什么武林高手,在这荒郊野外待着的不仅保护不了人,等追杀的人跟上了说不定自己的小命也要跟着玩完。
回到城内,林伍又回到了自己刚刚退房的客栈。
掌柜的迎上来,还没来得及开口便被林伍打断:“掌柜的,刚刚那间房还在吧,给我续上。”
掌柜的看见林伍怀里抱着一个人却也没多问什么,点头称是,让小二带客官去房间。
到了房间,林伍先是吩咐小二准备好热水,然后把黑衣女人放在床上,然后开始检视她的伤口。
这种情况下,为了安全起见林伍并不准备去找什么郎中,他粗通医理,女人身上的外伤林伍自己就能治。
林伍先在女人的怀里掏了几下,并不是揩油,掏出几两碎银之后松了口气,他自己可是分文没有,如今住客栈、去药铺抓药可都得要钱,眼前这女人虽然落魄,但好歹还算有钱。
等小二把热水准备好之后,林伍开始脱女人的衣服了,这同样不是为了干些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女人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有的已经结痂有的还在滴血,与身上的碎布加上地上的沙石混在一起,必须得好好得清理。
林伍好歹算是半个医生,沉下心来,不去管衣服下有什么美景,开始认真得给女人清理伤口。不多时,清理完毕。然后开始给女人敷上林伍自己行走江湖以备不时之需带上得金疮药。敷药的时候林伍才发现,眼前这女人的身体真是吓人,他甚至怀疑自己救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鬼。
女人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纵横交错遍布全身。纵是常年处于前线的军队士兵,也不见得会有这么多伤口。
林伍给女人擦洗干净敷完药后不禁感叹:“真是暴殄天物。”他当然不是心疼金疮药,而是心疼眼前这个女人。
女人紧闭着双眼,因失血过多苍白的脸色,甚至左脸上还有一道可怖的伤口,但是这都不影响这位女人是位美女。林伍不由的在想如果她的左脸没有伤疤该是如何的绝美,她究竟是什么出身,身上才会有如此多的伤口。又是什么人才会狠心对这种女人下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