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早就忘记自己长什么样子的男人。
他活跃于各种势力之间,从中斡旋或是巧取豪夺,背叛别人或是被人背叛,就这样过去了很多年,直到他的生命达到尽头为止。
只不过现在他还活的好好的,让我们放眼他的现状好了。
男人如今叫做巴伦·克里昂森,一位傲慢的权贵,在这个黑暗的复古社会里顺风顺水。
他如今要参加一场上流社会的聚会,他一点也不喜欢这种场合。每一个人虚伪的神采动作都会让他想起这些人地盘下地狱一般的贫民窟,也是他出生的地方。
不过这些也不值得担心,因为已经跻身上流的他反而觉得这是对于他能力的反映,毕竟那么多挨饿受冻的孩童中,只有他一个爬上高位的。他为此时常沾沾自喜,在内心深处与其他权贵一样鄙视下层的贱民。
谁叫他从出生起就有着他人梦寐以求的事物:改变外表的能力。他把这能力视为神对他的赐福,可以荒淫无度的资本,超越身边庸人的象征。
他走进庄园的大门,负责接待的仆人以一种卑微的神态为他指路,这很受用。
穿过庄园的中轴,走过两侧被园丁精心修剪过的美丽园林,他已经看过太多次而只是草草扫过,手杖从不点地只是悬在手中。
来到宅子门口,对门口守门的佣人微微示意,他走了进去。
不太讲礼貌的宾客开始窃窃私语:
“这就是那个克里昂森?”
“他居然不带女伴就来赴宴,真是不讲礼貌。”
“嘘!你想被那个怪人做掉吗?他可是[侯爵]!”
他用比实际更老的面孔皱起眉,微微表示出自己的不悦。
这位被他夺走身份的巴伦,据说是一位喜怒无常的怪人,从没有人见过他和任何一位女士走在一起。可能是因为功能不行的缘故,他对全部女性都很厌恶,真是个不懂享受的家伙。
他就不一样了,在获取现在的身份之前可是包养了一堆的秘密情人,只不过现在为了表演功能缺陷,只好克制自己了。
终究继续向社会上层爬升的欲望胜过了那些千依百顺的女支女们对他的吸引力。
“请各位安静,我尊敬的宾客们。”
主人说完后从人群簇拥的中心出走出,亲自来到他的身前,脱帽致意。
他也微微鞠躬,分别结束了礼貌性的礼节,主人对他说:
“向您问好,尊敬的克里昂森勋爵,您的到来真是让寒舍蓬荜生辉。这一路的奔波一定使您疲累了,请落座吧。”
“感谢您的欢迎,米尔切勋爵,您的气色真是让人羡慕,也向您的夫人问一声好。”
他就这样坐了下来,与身边人就历开始寒暄,大体上说这座庄园多么多么壮美,园林多么多么美观,挂画是某位大师手笔主人家的艺术审美多么多么出尘不染。
他时常觉得自己厌烦这种虚伪的寒暄,每个人虚伪的脸上挂着的一张虚伪的嘴说着虚伪的话。
但是转念一想,一介贫民,或是凡夫俗子哪有机会参与这种上流阶级的谈话呢?这种无趣的寒暄一下子就变得让他快乐了。
虚伪但令人满足的寒暄过后,是宴席的时间了。
按照宾客浪费的顺序,一盘盘味同嚼蜡的珍馐美馔被端了上来,宾客们评价眼前的食物,感谢邀请他们参加晚宴的主人,宾主尽欢。
宴席之后继续寒暄,每个人都像是只会微笑的木偶,不过他正喜欢这样的气氛。
同时他也没有忘记此次前来的目的,以他扮演的那位叫做巴伦的怪人的性格,是不常参加这种社交活动的。
他的主场在散场后。
宾客们在这一次结束后纷纷对主人家表示感谢,互换礼物后一个个离场。走出庄园后由专车接走,就像归巢的乌鸦。
他留了下来。
见他没有走,主人一步步走近,讨好着问道:
“亲爱的勋爵,您是有什么需要我的事情吗?”
他的表情已经从寒暄时可以装出来的笑意转为了冷漠,淡淡地说:
“我的确有些想和你说的事情,米尔切[子爵]。”
“子爵”这个单词咬的特别重,就好像这两个字让他极为厌恶一样。
米尔切开始流汗,微微颤抖,不知道是因为怨恨还是紧张,也或许两者都有。
他身旁的米尔切夫人开始替丈夫装傻道:
“尊敬的克里昂森勋爵,请问您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
“到一边去,女人,让我和你丈夫谈谈。”
米切尔示意让自己夫人暂时退去其他房间,自己则是露出一副为难的表情。
“你是为了那片场地的所有来的吗?”
“明知故问。”
他喜欢这种压别人一头,步步紧逼的感觉,他想总有一天他会爬上顶点的。
“请问可否逾期几天,我也难以这么快找出那么多钱来,克里昂森[侯爵]。”
这个尊贵的称呼让他感到愉悦,不过他依旧步步紧逼。
“不可以,我并不信任你。”
“求求你了,[侯爵]先生,只要一周的时间就够,我一定在一周之后全款奉上!”
“多加一半的钱给我。”
“可是...”
“这是利息!”
“好的,我明白了。”
在女人的啜泣声与男人的咬牙声中缓步走出房子,在仆从们和管家恐惧的眼神中走出庄园。越多人看着他,他越开心,这一切都说明,他有令人恐惧的地位与权力。
能随便改变样貌的人就这样坐上自己的专车,心中暗暗兴奋着。因为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那笔巨款的三分之一就要落在自己手里了,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满足的事情。
就这样返回自己的住宅。
奇怪的是,有一个人好像在跟着自己。
那是一个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人,虽然这种装束的确与冬天的气候相符,但这样也太严重了些,让人厌恶。
没有什么犹豫的,他直接走到了那个人的面前,看到那人的一张年轻面孔,傲慢地说:
“喂,死小鬼,找别人讨钱去!”
然后他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不过那个年轻人依旧在他身后跟随,像是影子又像是冤魂。
难道是其他人派过来跟踪我的?
他这样想到。
想到如果那样的话直接杀了恐怕不妥,有些厌烦这种猫鼠游戏了。
他继续在前面走,只不过加快了速度,绕进各种岔路小巷,尝试甩掉后面的跟踪者。
就这样两人一追一赶地过了一些时间,在一个无人的小巷里,后面的年轻人喊住了他。
“你东西掉了。”
居然是这样吗?
他想到,带着疑问与厌烦转过头去。
“嘭!”
他的前额被精准开了个洞,倒地不起,血液和脑浆流了一地。
“哈哈!骗你的哎呦我的锁骨好痛。”
年轻人发出大笑之后痛的不得不住嘴,然后走近了他的尸体。
“明明不过是一帮小混混,还自称什么贵族,笑死人了!”
他一脚踢在尸体的头上。
“我叫你装贵族!”
更多的血液和脑浆被这一脚踢出。
然后他又踢了一脚。
“我叫你瞧不起人!”
又是一脚。
“我叫…靠崴脚了,好痛啊!”
歇了一会才站起来,他一脸愤恨地用手抓起尸体的头,大声嚷嚷了两句:
“你居然还让我崴脚是吧,太恶劣了!”
他一遍遍地把尸体的头磕在旁边的墙上,直到整个头颅以弹孔为中心裂开成好几瓣才罢休。
“呼,好累。完事了完事了,收工。”
年轻人把自己溅了一身血液和脑浆的外套脱掉,露出下面的另一件外套。他从尸体的口袋里摸出手帕擦了擦自己的脸和手,又用外套把尸体披上,像个没事人一样一瘸一拐地走掉了。
当然,这个刚刚杀了人的通缉犯临走前还不忘说一句:
“你的能力我看不错啊,就借我用那么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