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八日,晴。
今天微风徐徐、阳光正好,硬要说有什么让我不满的就是温度有些高。好在我家被树荫覆盖,可以享受这炎炎夏日里独有的一份清凉。
在这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下午,我决定拿出我许久不用的笔重新开始写小说。
这么决定或许有些唐突,一向懒散的我忽然认真起来写小说总是有些让人意外的。不论是邻居还是从我门前经过的路人,都对正在案台前时而冥思苦想时而奋笔疾书的我感到好奇。
其实促使我如此认真的事情仅仅只有两件,第一个是我家实在揭不开锅了……如果在不找个活儿混点吃的,接下来半个月我就只能沿街乞讨。可身为读书人的我怎么可能去做那种事情?所以迫不得已只能重操旧业。
第二个则是……
昨天晚上有个黑衣人闯入了我家,问我是不是曾经写过许多小说,但至今为止只完本过一本。
他斗笠遮住的头部上下动了动,大概是透过斗笠正在打量我。明晃晃的大刀就架在我脖子上,让我害怕不已只得被迫点点头。
原来自己是挖坑之王这件事情都传入了别人耳朵里了,我却经常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小说家。
黑衣人冷笑一声,刀离着我脖子的距离更近一分,虽没触碰到我的脖子,但我能感觉到刀刃上冒出的丝丝寒气。
他让我帮他写一本小说,记录一个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英勇事迹。
说完,他从腰间掏出来了一包重重的东西放在了我的面前,我知道……里面都是白花花的银子,这少说也得有个一百两。
他告诉让我先写一小部分,如果他觉得写得好这些银子就是给我的定金,完本之后还会在给我比这多三倍的银子作为报酬。
可如果写的不好……我的脑袋就要和我的身体说拜拜了。
没想到,第一次有人催着写小说是以命要挟,以后还真得好好写否则再遇上这样的读者怕是有钱赚没命花了。
总之,我没办法拒绝他,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而他看起来武功很高的样子。
就这样我迎来了人生中最危险的一次工作,毕竟不是什么工作做不好就直接没命的。
黑衣人见我答应了,立刻坐在我旁边开始滔滔不绝讲起了他让我写的第一个故事,故事简单却有趣,让刚才还被刀架在脖子上的我都听入了神。
到了三更天,他讲完了第一个故事,我很惊讶,这人的口才还真是好……如果不是习武的话,当个说书先生也似乎不错。
他临走之前给了我一个月的时间让我把这个故事写成书,一个月后就决定是让我继续还是送我上路。
没办法,我也不可能逃离这儿,这是我家祖宅,老实说我穷得就剩这一间破旧小房子了。
事到如今,我只能展开自己的思维去将他告诉我的故事努力填补的更加完善。
故事不长可听完我甚至意犹未尽,叫住了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黑衣人,问他故事最后到底谁是背后之人。
黑衣人笑了笑,若有所思的沉吟了一会儿,结果告诉我让我自己猜。
有什么好猜的,我是写小说的不是猜灯谜的,现在的我就像是看了下集预告迫不及待等更新的小屁孩。
他笑得更厉害了,笑过后毫不客气地把我泡的茶一饮而尽,抬脚就要离开。
哦对,还没问他这小说应该叫什么名字比较好呢……总不能名字也让我自己猜吧?
询问过后,他只是淡淡回了我一句:“就叫……《大侠传》吧。”
给的名字倒也还中规中矩,可笑的是他故事里的主人公可是一点儿大侠的样子都没有,也许叫无赖传和登徒子传更适合。
我当然不可能真的改书名,心里话只在心里说说让自己舒服一些就好了。
所以各位明白了么,我为什么忽然努力的原因?或许太长你们懒得看,不过也没关系,写得长一些我可以把这些放在序章里。既然大家不愿意看,那么那个黑衣人肯定也懒得看又臭又长的序章,这样我不仅能很开心吐槽,还保住了自己的脑袋。
唉,搞不好我真是个天才也不一定呢。
行了,话至此言已尽,字数也凑得差不多了。
该好好着手接下来的剧情才是……
(序·完)